張某自2017年4月起擔任上海某公司招商部經理一職,負責對外招商、出租店鋪,並向商戶代收和保管店鋪租賃費用。
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張某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截留部分商戶支付的商鋪租金。
他通過偽造《租賃經營合同》、收款收據等方式,將用於公司備案的合同及收據中的金額調低,將差額佔為己有。
截至案發,張某侵佔公司財產共計人民幣33餘萬元。近日,長寧區檢察院以職務侵佔罪對張某依法提起公訴。
(看看新聞Knews記者:施政 實習編輯:花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