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嫖娼不付嫖資引糾紛持刀捅死人 被判死緩

法制 社會 海南法制時報 2017-04-10

本報訊(記者陳敏 肖瀚 通訊員胡坤坤)海口一男子曾因嫖娼後不付嫖資,遭到他人毆打、勒索後心生怨恨,產生再次通過嫖娼逃單的方式報復的念頭,在與人爭執中持刀將1人捅死。近日,海口中院一審對吳某故意殺人案作出判決,被告人吳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海口一男子嫖娼不付嫖資引糾紛持刀捅死人 被判死緩

網絡資料圖

2015年10月,1989年出生的男子吳某因嫖娼後想逃單,被官某等人毆打、勒索,此後吳某便產生再次通過嫖娼逃單的方式報復的念頭。同年11月6日,吳某通過微信聯繫了官某安排嫖娼事宜。當晚,吳某戴著口罩,身背挎包並攜帶水果刀按照約定來到酒店,並與霍某發生性關係。7日凌晨,吳某嫖娼完後趁霍某洗澡時離開房間,企圖逃單。當吳某走到大廳時被官某發現,兩人因嫖資發生爭執,吳某遂逃跑,官某持菸灰缸在後追趕。吳某在奔跑時摔倒在地,官某追趕而至,並與吳某發生打鬥,吳某遂掏出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朝官某捅刺,刺中官某頸部一刀,胸部兩刀,並致水果刀折斷,刀刃掉在過道的地毯上,官某當場死亡,在打鬥過程中吳某頭部受傷流血。

案發後,吳某將刀柄扔在地板上,並從樓梯處逃離現場,後使用假名到醫院就醫。經鑑定,官某系被他人用單刃刺器刺死。吳某頭部所受傷經鑑定系輕微傷。

海口中院經審理認為,吳某因嫖娼逃單與被害人官某發生糾紛,持刀故意殺害官某,致官某死亡,情節嚴重,人身危險性大,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鑑於本案系嫖資問題導致矛盾激化,在量刑時應與其他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同類案件相區分,可以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