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鋼—重大事項點評:公司股權激勵攤銷計算——二季度起股權激勵進入到第二個攤銷期,管理費用大幅減少

方大特鋼(600507)

事項:

2018年3月29日,公司向符合授予條件的1728名激勵對象授予了13,000萬股限制性股票,於2018年4月13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完成。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完成登記之日起滿12個月後分2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別為50%、50%。

評論:

2019年4月13日起股權激勵費用攤銷進入第二個階段。公司股權激勵的登記日為2018年4月13日,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完成登記之日起滿12個月後分2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別為50%、50%。公司的第一期股權激勵主要針對2018年4月13日-2019年4月13日一年內的工作;第二期股權激勵針對2018年4月13日-2020年4月13日兩年內的工作。所以2018年4月13日-2019年4月13日需要攤銷第一期股權激勵的全部費用和第二期股權激勵費用的1/2,即全部費用的75%。2019年4月13日-2020年4月13日期間需要攤銷第二期股權激勵費用的1/2,即全部股權激勵費用的1/4。從2019年4月13日開始,公司進入股權攤銷的第二個階段。

第二階段股權激勵攤銷大幅減少。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成本合計為13.68億元,每一期需攤銷的費用合計為6.84億元。第一階段的股權激勵費用合計10.26億元,單月費用0.855億元;第二階段的股權激勵費用合計3.42億元,單月費用0.285億元。

股權激勵與管理費用對應。股權攤銷費用按照會計準則應該計入管理費用,公司的中報和年報中會披露管理費用的細項,根據已經披露的數據,公司中報股權激勵1.27億元和7.69億元,全年攤銷符合上述計算,但年中各個季度之間有進行調節。

2019年二季度股權激勵和管理費用預測。如果一季度嚴格按照管理費用計提,不進行年內調節,一季度應該攤銷的股權激勵費用為2.56億元。在沒有計提激勵的月份,公司管理費用在1-2億波動,一季度實際的管理費用為3.98億,比較符合公司日常管理費用+股權激勵費用的合計值,認為股權激勵在一季度充分計提。二季度前13天,公司尚處於第一階段攤銷,之後的時間按第二階段的費用攤銷,實際計算的二季度股權激勵攤銷值為0.9億元左右,相較於一季度下降了1.66億元,即股權激勵攤銷減少帶來的管理費用下降為1.66億元。對業績有一定的增厚作用。

年度股權激勵計算:根據各個階段股權激勵費用的計提規律計算,2018年股權激勵費用7.7億,2019年股權激勵費用5.34億元,2020年股權激勵費用0.97億元。

盈利預測、估值及投資評級。由於公司二號高爐煤氣管道發生燃爆事故尚未復產,後期業績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假設2號高爐僅停產一個季度,我們預計公司2019-2021年的主營業務收入為158/181/185億元(原預測為167/176/-億元),對應的歸母淨利潤分別為25/34/35億元(原預測為34/42/-億元),對應的EPS分別為1.75/2.36/2.43元(原預測為2.34/2.90/-元),對應的PE分別為6/4/4倍。考慮到公司的事故情況和歷史估值情況,給予7倍PE估值,根據2019年的預估EPS1.75元,得出目標價12.3元,下調至“推薦”評級。

風險提示:高爐復產進度不及預期;下半年需求失速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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