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期>從業三十餘年,國企領導為何坐在被告席——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職務犯罪案開庭審理'

""<第454期>從業三十餘年,國企領導為何坐在被告席——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職務犯罪案開庭審理

9月3日,由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廣西東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投集團)原總經理助理、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灣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和受賄罪一案,在港口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唐軍喜作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在東投集團、東灣公司管理工作期間,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並且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一百三十萬餘元人民幣,應當以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和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454期>從業三十餘年,國企領導為何坐在被告席——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職務犯罪案開庭審理

9月3日,由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廣西東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投集團)原總經理助理、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灣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和受賄罪一案,在港口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唐軍喜作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在東投集團、東灣公司管理工作期間,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並且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一百三十萬餘元人民幣,應當以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和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454期>從業三十餘年,國企領導為何坐在被告席——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職務犯罪案開庭審理

被告人唐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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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由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廣西東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投集團)原總經理助理、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灣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和受賄罪一案,在港口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唐軍喜作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在東投集團、東灣公司管理工作期間,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並且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一百三十萬餘元人民幣,應當以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和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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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唐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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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第454期>從業三十餘年,國企領導為何坐在被告席——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職務犯罪案開庭審理

9月3日,由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廣西東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投集團)原總經理助理、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灣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和受賄罪一案,在港口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唐軍喜作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在東投集團、東灣公司管理工作期間,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並且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一百三十萬餘元人民幣,應當以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和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454期>從業三十餘年,國企領導為何坐在被告席——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職務犯罪案開庭審理

被告人唐軍喜

<第454期>從業三十餘年,國企領導為何坐在被告席——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職務犯罪案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第454期>從業三十餘年,國企領導為何坐在被告席——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職務犯罪案開庭審理

港口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唐軍喜於23歲便開始在防城港海洋運輸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任職為東灣公司的財務主管、2009年任職為東投集團財審部經理、2017年3月起任職為東投集團總經理助理、東灣公司總經理。

在國企任職近三十年,唐軍喜心中的慾望卻隨著職務的晉升、權利的增大而膨脹。他本該肩負企業發展重任,最終被慾望矇蔽雙眼、迷失了方向,掉進腐敗陷阱。

一、掩人耳目,拿“好處”隱瞞國有資產流失事實

2008年10月至2017年11月期間,東投集團出納人員古彥娟(另案處理,已開庭)先後五十多次從東灣公司、東投集團賬戶挪用公款共計五千多萬元人民幣用作其個人消費、賭博等支出。

唐軍喜發現古彥娟有挪用公款的行為後,並未採取處置措施,僅口頭催促古彥娟儘快歸還挪用錢款。2011年3月,為了不讓唐軍喜告發其挪用公款的行為,古彥娟以唐軍喜的名義、用公款在港口區某小區購買了一間價值六十萬餘元人民幣的商鋪。唐軍喜得知後,默許古彥娟的行為。面對送上門的“好處”,他沒有拒絕。

二、慾壑難填,伸手收財物予以“方便”

身居高位,唐軍喜在利益誘惑面前喪失了原則和底線,一步步地腐化墮落。正是因為內心存在僥倖心理,令他的廉潔底線不斷失守,在腐敗道路上難以回頭。

利用職務便利,唐軍喜不斷將手伸向各個工程項目,從中攫取非法利益。2012年至2018年期間,他先後從上思縣、防城港市的九個工程項目中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在工程審核結算時予以“方便”,並將施工單位“介紹”給指定銀行開戶、“支持”指定銀行業務,從中收取“好處費”。此外,唐軍喜還收受了相關保險公司人員、審計公司人員所送之好處。通過上述各種手段,唐軍喜非法收受財物共計四十萬餘元人民幣。

三、東窗事發,最終坐在被告席上

2018年6月,唐軍喜因涉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受賄罪被防城港市監察委員會採取留置措施,在監察委調查期間,唐軍喜供述了犯罪事實。2018年9月經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同日由防城港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該案經上級檢察機關指定,交由港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港口區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軍喜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圍繞指控事實展開舉證、質證、辯論,並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唐軍喜作了最後陳述。案件將擇期宣判。

檢察官說案

承辦檢察官表示,唐軍喜在國企長期擔任要職,被黨和國家寄予重任。但其無視法紀、以權謀私,淪落到今日地步。其自身所作所為可能會產生什麼樣的社會危害、會導致何種後果,想必他心中早有眉目。可為什麼他仍舊執迷不悟、一意孤行呢?究其原因,是唐軍喜忘卻了身為黨員、國企幹部的初心,在金錢的扭曲下,喪失了理想信念,泯滅了黨性。以權謀私,將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拋之腦後,逐步走上腐敗道路。

唐軍喜一案為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敲響了警鐘。在如何處理好公與私、權與錢之間的原則問題時,要保持清醒頭腦,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等消極腐朽的態度,嚴於律己、遵紀守法,始終牢記黨的優良作風,將黨章黨規刻在心中。

只有心繫群眾、廉潔務實,才能稱得上是一名盡職盡責的好乾部;只有對權力保持著謹慎態度,才能擔得起肩上揹負的重任。若像唐軍喜這般位高權重,但信念缺失、藐視法紀、被權力擊昏了頭腦、被金錢矇蔽了雙眼,胡作非為、以權謀私,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完)

文字:韋鈺瀅 周美辰

圖片、編輯:周美辰

審核:莫秦

讀者您好:

如果您在百忙之中接到自治區民意調查中心(0771-12340)電話,敬請您予以接聽,給予轄區社會治安和政法單位一個公正客觀的評價。謝謝!

"<第454期>從業三十餘年,國企領導為何坐在被告席——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職務犯罪案開庭審理

9月3日,由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廣西東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投集團)原總經理助理、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灣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和受賄罪一案,在港口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唐軍喜作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在東投集團、東灣公司管理工作期間,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並且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一百三十萬餘元人民幣,應當以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和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454期>從業三十餘年,國企領導為何坐在被告席——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職務犯罪案開庭審理

被告人唐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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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第454期>從業三十餘年,國企領導為何坐在被告席——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職務犯罪案開庭審理

港口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唐軍喜於23歲便開始在防城港海洋運輸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任職為東灣公司的財務主管、2009年任職為東投集團財審部經理、2017年3月起任職為東投集團總經理助理、東灣公司總經理。

在國企任職近三十年,唐軍喜心中的慾望卻隨著職務的晉升、權利的增大而膨脹。他本該肩負企業發展重任,最終被慾望矇蔽雙眼、迷失了方向,掉進腐敗陷阱。

一、掩人耳目,拿“好處”隱瞞國有資產流失事實

2008年10月至2017年11月期間,東投集團出納人員古彥娟(另案處理,已開庭)先後五十多次從東灣公司、東投集團賬戶挪用公款共計五千多萬元人民幣用作其個人消費、賭博等支出。

唐軍喜發現古彥娟有挪用公款的行為後,並未採取處置措施,僅口頭催促古彥娟儘快歸還挪用錢款。2011年3月,為了不讓唐軍喜告發其挪用公款的行為,古彥娟以唐軍喜的名義、用公款在港口區某小區購買了一間價值六十萬餘元人民幣的商鋪。唐軍喜得知後,默許古彥娟的行為。面對送上門的“好處”,他沒有拒絕。

二、慾壑難填,伸手收財物予以“方便”

身居高位,唐軍喜在利益誘惑面前喪失了原則和底線,一步步地腐化墮落。正是因為內心存在僥倖心理,令他的廉潔底線不斷失守,在腐敗道路上難以回頭。

利用職務便利,唐軍喜不斷將手伸向各個工程項目,從中攫取非法利益。2012年至2018年期間,他先後從上思縣、防城港市的九個工程項目中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在工程審核結算時予以“方便”,並將施工單位“介紹”給指定銀行開戶、“支持”指定銀行業務,從中收取“好處費”。此外,唐軍喜還收受了相關保險公司人員、審計公司人員所送之好處。通過上述各種手段,唐軍喜非法收受財物共計四十萬餘元人民幣。

三、東窗事發,最終坐在被告席上

2018年6月,唐軍喜因涉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受賄罪被防城港市監察委員會採取留置措施,在監察委調查期間,唐軍喜供述了犯罪事實。2018年9月經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同日由防城港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該案經上級檢察機關指定,交由港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港口區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軍喜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圍繞指控事實展開舉證、質證、辯論,並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唐軍喜作了最後陳述。案件將擇期宣判。

檢察官說案

承辦檢察官表示,唐軍喜在國企長期擔任要職,被黨和國家寄予重任。但其無視法紀、以權謀私,淪落到今日地步。其自身所作所為可能會產生什麼樣的社會危害、會導致何種後果,想必他心中早有眉目。可為什麼他仍舊執迷不悟、一意孤行呢?究其原因,是唐軍喜忘卻了身為黨員、國企幹部的初心,在金錢的扭曲下,喪失了理想信念,泯滅了黨性。以權謀私,將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拋之腦後,逐步走上腐敗道路。

唐軍喜一案為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敲響了警鐘。在如何處理好公與私、權與錢之間的原則問題時,要保持清醒頭腦,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等消極腐朽的態度,嚴於律己、遵紀守法,始終牢記黨的優良作風,將黨章黨規刻在心中。

只有心繫群眾、廉潔務實,才能稱得上是一名盡職盡責的好乾部;只有對權力保持著謹慎態度,才能擔得起肩上揹負的重任。若像唐軍喜這般位高權重,但信念缺失、藐視法紀、被權力擊昏了頭腦、被金錢矇蔽了雙眼,胡作非為、以權謀私,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完)

文字:韋鈺瀅 周美辰

圖片、編輯:周美辰

審核:莫秦

讀者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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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由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廣西東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投集團)原總經理助理、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灣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和受賄罪一案,在港口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唐軍喜作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在東投集團、東灣公司管理工作期間,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並且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一百三十萬餘元人民幣,應當以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和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454期>從業三十餘年,國企領導為何坐在被告席——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職務犯罪案開庭審理

被告人唐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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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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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唐軍喜於23歲便開始在防城港海洋運輸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任職為東灣公司的財務主管、2009年任職為東投集團財審部經理、2017年3月起任職為東投集團總經理助理、東灣公司總經理。

在國企任職近三十年,唐軍喜心中的慾望卻隨著職務的晉升、權利的增大而膨脹。他本該肩負企業發展重任,最終被慾望矇蔽雙眼、迷失了方向,掉進腐敗陷阱。

一、掩人耳目,拿“好處”隱瞞國有資產流失事實

2008年10月至2017年11月期間,東投集團出納人員古彥娟(另案處理,已開庭)先後五十多次從東灣公司、東投集團賬戶挪用公款共計五千多萬元人民幣用作其個人消費、賭博等支出。

唐軍喜發現古彥娟有挪用公款的行為後,並未採取處置措施,僅口頭催促古彥娟儘快歸還挪用錢款。2011年3月,為了不讓唐軍喜告發其挪用公款的行為,古彥娟以唐軍喜的名義、用公款在港口區某小區購買了一間價值六十萬餘元人民幣的商鋪。唐軍喜得知後,默許古彥娟的行為。面對送上門的“好處”,他沒有拒絕。

二、慾壑難填,伸手收財物予以“方便”

身居高位,唐軍喜在利益誘惑面前喪失了原則和底線,一步步地腐化墮落。正是因為內心存在僥倖心理,令他的廉潔底線不斷失守,在腐敗道路上難以回頭。

利用職務便利,唐軍喜不斷將手伸向各個工程項目,從中攫取非法利益。2012年至2018年期間,他先後從上思縣、防城港市的九個工程項目中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在工程審核結算時予以“方便”,並將施工單位“介紹”給指定銀行開戶、“支持”指定銀行業務,從中收取“好處費”。此外,唐軍喜還收受了相關保險公司人員、審計公司人員所送之好處。通過上述各種手段,唐軍喜非法收受財物共計四十萬餘元人民幣。

三、東窗事發,最終坐在被告席上

2018年6月,唐軍喜因涉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受賄罪被防城港市監察委員會採取留置措施,在監察委調查期間,唐軍喜供述了犯罪事實。2018年9月經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同日由防城港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該案經上級檢察機關指定,交由港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港口區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軍喜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圍繞指控事實展開舉證、質證、辯論,並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唐軍喜作了最後陳述。案件將擇期宣判。

檢察官說案

承辦檢察官表示,唐軍喜在國企長期擔任要職,被黨和國家寄予重任。但其無視法紀、以權謀私,淪落到今日地步。其自身所作所為可能會產生什麼樣的社會危害、會導致何種後果,想必他心中早有眉目。可為什麼他仍舊執迷不悟、一意孤行呢?究其原因,是唐軍喜忘卻了身為黨員、國企幹部的初心,在金錢的扭曲下,喪失了理想信念,泯滅了黨性。以權謀私,將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拋之腦後,逐步走上腐敗道路。

唐軍喜一案為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敲響了警鐘。在如何處理好公與私、權與錢之間的原則問題時,要保持清醒頭腦,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等消極腐朽的態度,嚴於律己、遵紀守法,始終牢記黨的優良作風,將黨章黨規刻在心中。

只有心繫群眾、廉潔務實,才能稱得上是一名盡職盡責的好乾部;只有對權力保持著謹慎態度,才能擔得起肩上揹負的重任。若像唐軍喜這般位高權重,但信念缺失、藐視法紀、被權力擊昏了頭腦、被金錢矇蔽了雙眼,胡作非為、以權謀私,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完)

文字:韋鈺瀅 周美辰

圖片、編輯:周美辰

審核:莫秦

讀者您好:

如果您在百忙之中接到自治區民意調查中心(0771-12340)電話,敬請您予以接聽,給予轄區社會治安和政法單位一個公正客觀的評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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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由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廣西東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投集團)原總經理助理、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灣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和受賄罪一案,在港口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唐軍喜作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在東投集團、東灣公司管理工作期間,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並且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一百三十萬餘元人民幣,應當以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和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454期>從業三十餘年,國企領導為何坐在被告席——防城港市東灣交通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唐軍喜涉嫌職務犯罪案開庭審理

被告人唐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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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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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唐軍喜於23歲便開始在防城港海洋運輸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任職為東灣公司的財務主管、2009年任職為東投集團財審部經理、2017年3月起任職為東投集團總經理助理、東灣公司總經理。

在國企任職近三十年,唐軍喜心中的慾望卻隨著職務的晉升、權利的增大而膨脹。他本該肩負企業發展重任,最終被慾望矇蔽雙眼、迷失了方向,掉進腐敗陷阱。

一、掩人耳目,拿“好處”隱瞞國有資產流失事實

2008年10月至2017年11月期間,東投集團出納人員古彥娟(另案處理,已開庭)先後五十多次從東灣公司、東投集團賬戶挪用公款共計五千多萬元人民幣用作其個人消費、賭博等支出。

唐軍喜發現古彥娟有挪用公款的行為後,並未採取處置措施,僅口頭催促古彥娟儘快歸還挪用錢款。2011年3月,為了不讓唐軍喜告發其挪用公款的行為,古彥娟以唐軍喜的名義、用公款在港口區某小區購買了一間價值六十萬餘元人民幣的商鋪。唐軍喜得知後,默許古彥娟的行為。面對送上門的“好處”,他沒有拒絕。

二、慾壑難填,伸手收財物予以“方便”

身居高位,唐軍喜在利益誘惑面前喪失了原則和底線,一步步地腐化墮落。正是因為內心存在僥倖心理,令他的廉潔底線不斷失守,在腐敗道路上難以回頭。

利用職務便利,唐軍喜不斷將手伸向各個工程項目,從中攫取非法利益。2012年至2018年期間,他先後從上思縣、防城港市的九個工程項目中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在工程審核結算時予以“方便”,並將施工單位“介紹”給指定銀行開戶、“支持”指定銀行業務,從中收取“好處費”。此外,唐軍喜還收受了相關保險公司人員、審計公司人員所送之好處。通過上述各種手段,唐軍喜非法收受財物共計四十萬餘元人民幣。

三、東窗事發,最終坐在被告席上

2018年6月,唐軍喜因涉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受賄罪被防城港市監察委員會採取留置措施,在監察委調查期間,唐軍喜供述了犯罪事實。2018年9月經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同日由防城港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該案經上級檢察機關指定,交由港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港口區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軍喜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圍繞指控事實展開舉證、質證、辯論,並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唐軍喜作了最後陳述。案件將擇期宣判。

檢察官說案

承辦檢察官表示,唐軍喜在國企長期擔任要職,被黨和國家寄予重任。但其無視法紀、以權謀私,淪落到今日地步。其自身所作所為可能會產生什麼樣的社會危害、會導致何種後果,想必他心中早有眉目。可為什麼他仍舊執迷不悟、一意孤行呢?究其原因,是唐軍喜忘卻了身為黨員、國企幹部的初心,在金錢的扭曲下,喪失了理想信念,泯滅了黨性。以權謀私,將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拋之腦後,逐步走上腐敗道路。

唐軍喜一案為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敲響了警鐘。在如何處理好公與私、權與錢之間的原則問題時,要保持清醒頭腦,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等消極腐朽的態度,嚴於律己、遵紀守法,始終牢記黨的優良作風,將黨章黨規刻在心中。

只有心繫群眾、廉潔務實,才能稱得上是一名盡職盡責的好乾部;只有對權力保持著謹慎態度,才能擔得起肩上揹負的重任。若像唐軍喜這般位高權重,但信念缺失、藐視法紀、被權力擊昏了頭腦、被金錢矇蔽了雙眼,胡作非為、以權謀私,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完)

文字:韋鈺瀅 周美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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