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通報曝光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反腐倡廉 法律 李秀華 湖南衡陽信訪 湖南衡陽信訪 2017-09-26

日前,公安部對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曝光。這3起問題分別是:

  廣州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黃埔邊檢站三隊幹部張少鋒在重大安保活動期間飲酒並嚴重影響執勤工作問題。2017年9月1日,張少鋒在重大活動安保期間與他人聚餐飲酒,嚴重影響執勤工作,且在組織多次就其嗜酒影響正常工作問題對其提醒、誡勉談話後,仍不能約束、糾正自己的行為。張少鋒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

 山西省寧武縣公安局副局長宮建忠工作期間飲酒問題。2017年5月16日(工作日)中午,宮建忠等7人在寧武縣溫州飯店吃飯並飲酒(2瓶汾酒)。下午上班後,其飲酒行為被省紀委明察暗訪組掌握,宮建忠向省紀委工作組如實交代了中午吃飯飲酒的詳細情況。宮建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行政免職處理。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區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廖文群違規公款購買消費高檔白酒問題。2017年1月6日,宜昌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常務副局長李秀華提議,給擬交流任職的宜昌公安消防支隊副支隊長馮明靜餞行,邀請了消防支隊支隊長金建立、政委朱正洪(時任)等班子成員以及廖文群在西陵公安分局食堂聚餐。廖文群擅自從超市購買了2箱茅臺酒及葡萄酒、水果、牛奶等物品用於聚餐,共計15764.22元,事後在支隊公款報銷。廖文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行政免職處理,李秀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金建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朱正洪、馮明靜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參加聚餐的支隊黨委成員被誡勉談話;追繳應由個人承擔的茅臺酒等費用15764.22元及餐費1008元。

黨的十八大以來,公安部黨委和駐公安部紀檢組以永遠在路上的意志和韌勁,持之以恆糾治“四風”問題,堅決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但作風建設任重道遠,高壓之下仍有極個別公安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和民警不收手、不知止,受到嚴肅查處。僅今年以來,駐公安部紀檢組已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6起、22人。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公安部日前專門向全國公安機關發出通知,明確提出“七個決不允許”:決不允許公務接待飲用任何酒類,包括私人自帶酒類;決不允許部門和單位之間相互宴請飲酒;決不允許公款購買消費任何酒類;決不允許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決不允許出入“私人會所”,參與“一桌餐”等形式的吃請活動;決不允許公款旅遊、健身等;決不允許公款送月餅等節禮。通知還要求,各級公安機關黨組織要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治警主體責任,各級公安紀檢組織要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七個決不允許”問題緊盯不放、嚴查快處、公開曝光,特別是中秋國慶期間,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抓好紀律作風建設,不斷深化“迎接十九大忠誠保平安”主題活動,努力以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駐公安部紀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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