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關於4起村幹部在脫貧攻堅工作中違紀違規典型案例的通報

反腐倡廉 三農 農業 政治 法制 人民網 2018-12-02

今年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落實中央紀委和省委、省紀委工作部署,緊盯脫貧攻堅重點領域、重要崗位、關鍵人員,紮實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嚴肅查處了一批典型問題。現將近期查處的4起村幹部違紀違規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海西州都蘭縣香日德鎮香盛村村委會原主任楊生錄套取危舊房改造項目補助資金問題。2017年5月,時任香盛村村委會主任楊生錄與其親戚曹有海合謀虛報套取危舊房改造項目補助資金,在鎮、縣兩級驗收時,楊生錄將本村兩戶村民所建房屋冒充自家房屋進行驗收,致使5.8萬元的危舊房改造項目補助資金被套取私分。2018年9月,楊生錄、曹有海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香日德鎮民政幹部袁曉旺、李仕成對項目驗收審核把關不嚴,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香日德鎮副鎮長方銀寶因監管不到位,被誡勉談話。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海東市化隆縣德恆隆鄉黃吾具村黨支部原書記馬雲良優親厚友等問題。2016年,馬雲良利用職務便利,將本人一家納為建檔立卡貧困戶,違規享受易地搬遷資金5.5萬元,並與親屬馬賽子合夥將已去世的親屬違規納入低保戶,冒領兩年的低保金共計0.4502萬元。同年,該村“兩委”向群眾自籌整村搬遷補助資金3.5萬元用於土地復墾,後該村幫扶單位補助14萬元替該村農戶復墾,但村“兩委”一直未退還群眾自籌款,直至鄉紀委調查期間才將3.5萬元清退。2018年10月,馬雲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馬賽子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西寧市湟源縣東峽鄉灰條溝村黨支部原書記黨萬新、村委會原主任施言洪對部分村民私分低保金失職失察問題。2014年至2016年,灰條溝村部分村民自發組織並推選負責人收取該村部分低保戶低保金進行私分。2014年收取13戶低保戶低保金4.704萬元,2015年收取9戶低保戶低保金4.058萬元,2016年收取13戶低保戶低保金9.598萬元,共收取18.36萬元低保金均分給全村103戶。時任村黨支部書記黨萬新、村委會主任施言洪明知該村村民私分低保金違紀違規,卻既不採取措施制止,又不向鄉黨委、政府報告,還領取其個人私分份額。2018年10月,黨萬新、施言洪因嚴重失職失察分別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玉樹州玉樹市隆寶鎮雜年村村委會原主任梅樣等人私分精準扶貧產業互助資金問題。2016年至2017年,雜年村村委會主任梅樣和各社社長違規將215戶精準扶貧產業互助資金50萬元均分給村民,除低保戶、精準扶貧戶以外的村民人均分得510元,兩年共私分精準扶貧產業互助資金100萬元。2018年8月,梅樣和各社社長洛鬆扎西、巴丁次成、昂文久美、扎西文次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該互助資金100萬元及其利息3萬元予以收回。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嚴肅治理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把脫貧攻堅作為第一民生工程抓緊抓好,對那些膽敢向扶貧、惠農等民生資金伸黑手的要堅決查處。上述案例暴露出當前仍有少數脫貧攻堅一線的村幹部紀律規矩意識淡薄,在黨的十八大以後的很長時間,仍然對中央的要求置若罔聞,陽奉陰違,頂風違紀,嚴重損害了貧困群眾的切身利益。對這些問題,必須堅持零容忍嚴肅查處問責。

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扶貧領域專項治理作為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兩個維護”的具體舉措,層層落實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監督職責,緊盯農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遷、產業扶貧以及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環節,持續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為全省脫貧攻堅工作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中共青海省紀委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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