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江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件

反腐倡廉 農村 農民 後湖 九派新聞 九派新聞 2017-08-28

潛江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件

1、2016年,潛江市老新鎮三合村違反農村“三資”管理規定,重建“黨員群眾服務中心”項目不按程序進行招投標。該村黨支部書記代發林負直接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2017年3月,潛江市後湖管理區前湖辦事處前湖漁場黨支部書記關興國違反財政法規,採取少開收據方式,截留養殖戶漁業承包款用於維修道路購買石料及雜工支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2016年3月,潛江市張金鎮小南湖村違反農村“三資”管理規定,不履行項目招投標手續,直接將該村公墓及公墓停車場項目發包給他人施工。該村黨支部書記林發明負直接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湖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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