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戶縣:因果關係難定案件陷僵局 法官衡平雙方利益巧調解

法律 汽車保險 交通 馮康 陝西法制網 2017-06-22

因傷勢較重,案件審理過程中,馮建要求對其傷殘等級等項目進行司法鑑定。但出乎意料的是,去鑑定機構鑑定之後的馮建卻在家中死亡,而其家屬也按照風俗將馮建土葬。

之後,馮建的兒子馮康如期拿到了馮建的傷殘等級鑑定意見書,並要求將案件原告變更為馮康等法定繼承人,將訴訟請求變更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但車主高祥及保險公司均以馮康不能證明被害人馮建的死亡與本次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為由,拒絕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損失。

經過法官仔細詢問,得知馮康及其家人缺乏法律意識,直接將馮建土葬,既沒有死亡醫學證明,也沒有法醫鑑定報告,無法證明馮建的死亡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馮康及其親屬堅持主張死亡賠償金及喪葬費等損失,而車主高祥及保險公司緊緊抓住其拿不出有力證據的軟肋,堅持要求馮康證明因果關係,而且稱被害人馮建自身有腦梗史,堅決不同意賠償死亡賠償金及喪葬費。致使案件陷入僵局。

辦案法官仔細捋了捋該案的思路,本案的事實為被害人馮建確係交通事故受傷後死亡,但從住院病案顯示其在事故發生前有腦梗史,且被害人馮建已土葬,無法鑑定其死亡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但是,辦案法官轉念一想,在雙方都拿不出有力證據證明其主張的情況下,案件的突破口其實在於如何能確定一個讓雙方當事人都認可的賠償比例計算被害人馮建的相關損失。被告張力駕駛的事故車輛只投保了交強險,所以辦案法官首先和保險公司聯繫,希望保險公司能最大限度在交強險限額內進行賠償。

經過法官多次和保險公司溝通,保險公司結合被害人馮建之前的傷情和已做出的傷殘等級鑑定意見書,將被害人馮建從事故發生後至死亡期間的誤工費、護理費等損失進行計算;另外就被害人馮建死亡的損失,辦案法官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並最終確定了一個較合理的比例。終於,原、被告雙方在辦案法官轉換思路的調解工作下達成調解協議,並且已經全部賠償到位,這才有了開頭那感人的一幕。

撰稿:石萌 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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