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檢察|用“檢察藍”為環境綠撐起“保護傘”

法律 林業 農業 農村 澄邁檢察 澄邁檢察 2017-08-28
澄邁檢察|用“檢察藍”為環境綠撐起“保護傘”澄邁檢察|用“檢察藍”為環境綠撐起“保護傘”

“我們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而且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習近平

澄邁檢察|用“檢察藍”為環境綠撐起“保護傘”

生態環境問題關乎社會安定團結、人民健康福祉,讓澄邁人民享有更充分的綠色福利和生態福祉是我們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堅決維護公共利益,運用好“生態檢察”,為澄邁生態環境撐起一把有力的“環境保護傘”。

澄邁檢察|用“檢察藍”為環境綠撐起“保護傘”

打造好一把傘

形成生態保護強合力

爭取支持力量,尋求傘柄“核心杆”。

積極向澄邁縣委、縣政府報告上級檢察機關開展“綠色寶島•生態檢察”破壞林地資源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及澄邁“生態檢察”工作部署,爭取縣委、縣政府對該項工作的支持。

成立“破壞林地資源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打造“傘柄尖”。

以強有力的組織領導,依法綜合運用多元化監督方式,延伸檢察監督觸角,讓“環境保護傘”有力撐起來,推進澄邁生態綠色發展。

多方聯動,造好“傘柄把”。

1

生態環境領域執法聯動。加強與縣林業局、縣農墾系統、縣森林公安局等部門的溝通聯繫,建立聯席會議和聯絡員制度,適時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2

加大生態環境領域犯罪打擊力度。嚴厲懲治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整合專業辦案力量,快捕、快訴生態環境領域刑事犯罪案件,加大線索摸排、偵查和訊問力度,嚴肅查辦破壞生態環境背後的職務犯罪,抓早抓小,斬斷利益鏈,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

3

加強執法監督。綜合應用檢察建議、違法行為調查等多種監督手段,促進環境監管部門依法履職。著力切實督促行政執法、環境監管等部門積極履職,及時移送環境破壞線索等問題,確保線索及時移送、案件及時依法查處。

4

強化訴訟監督。構建生態環境領域民事行政案件訴訟監督機制,對符合條件的及時依法提請抗訴或提出再審檢察建議。

5

用好督促履職“利器”。對生態環境領域該督促履職的依法進行督促,符合支持起訴條件的案件依法支持起訴。

澄邁縣檢察院開展破壞林地資源專項整治工作

取得的成效

1

澄邁縣檢察院與縣林業局、縣農墾系統、縣森林公安局堅持統一領導,統一調度原則,抽調精幹人員組成工作巡查組,採取重點走訪、日常林地巡查、查閱案卷相結合的方式,深入全縣11個鄉鎮、3個農場和1個林場開展實地巡查工作459餘次,查閱案卷234件,發現非法採砂、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佔用紅樹林等各類生態環境破壞線索158件。2016年,澄邁縣檢察院反貪部門根據派駐福山、老城鄉鎮檢察室在生態巡查中發現的公益林被毀案件線索,深挖背後的職務犯罪線索,立案查處4名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的國家工作人員。

2

開展定點法制宣傳7次,網絡宣傳3次,報紙、報刊宣傳5次,“兩微一端”專題宣傳24次;以林業部門工作人員以及村鎮、農場幹部為主要對象,開展破壞林地領域職務犯罪警示教育12場次,受教育幹部群眾1500餘人;同時在全縣11個鄉鎮、3個農場設置電子滾動生態宣傳欄16塊,以圖文並茂的方式向鄉鎮幹部、群眾展示檢察機關在打擊破壞林地資源犯罪中肩負的職責和發揮的作用,讓鄉鎮幹部、群眾深刻了解保護林地資源的重要意義及打擊破壞生態林地犯罪力度和決心,從而自覺規範自身行為。

生命與綠色擁抱,人類與生態共存。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文/梅藝馨

責任編輯/梅藝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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