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南崗區紀委、監察局對楊文讓等19名違法犯罪公職人員給予紀律處理

法律 法制 時政 東北網 東北網 2017-08-31

東北網8月29日訊 日前,通過哈爾濱日內市紀委“大數據”信息平臺篩查及區紀委工作中、巡察等方式,發現我區個別黨員幹部和工作人員因違法犯罪,受到司法、公安機關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但尚未受到黨政紀處分,區紀委、基層黨組織、基層相關單位分別對這部分線索進行了處理。現將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1、南崗區七政辦事處原黨群辦主任楊文讓,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南崗區城管局清潔大隊退休工人崔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王崗鎮政府原聘用僱員王維,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4、南崗區城管局清掃保潔大隊工人馬傳歡,受到留黨察看2年處分。

5、南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科員張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南崗區燎原街道辦事處城管辦科員段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南崗區城管局清掃保潔大隊工人馬賀,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哈爾濱市虹橋第二小學教師張敏(非中共黨員),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9、哈爾濱市第四十四中學教師杜遲(非中共黨員),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10、哈爾濱市繼紅小學校教師夏臨(非中共黨員),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11、南崗區市政道路工程處工人張廣春(非中共黨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12、、哈爾濱市鐵嶺小學校教師方紅(非中共黨員),受到記過處分。

13南崗區工業開發管理辦公室科員畢海鵬(非中共黨員),受到記過處分。

14、南崗區房屋徵收辦公室科員鄒慶臣(非中共黨員),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15、哈爾濱市第一五六中學校教師張春華(非中共黨員),受到警告處分。

16、南崗區教育局信訪安全科工作人員蘇鑫(非中共黨員),受到警告處分。

17、南崗區城管局清掃保潔大隊工人林作梅(非中共黨員),受到警告處分。

18、南崗區城管局環境衛生汽車隊工人陳長濱(非中共黨員),受到警告處分。

19、哈爾濱市第十三中學教師王彬彬(非中共黨員),受到警告處分。

上述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漠視法律法規,我行我素,有的醉酒駕駛致人死傷、有的參與打架鬥毆、有的吸食毒品,這些問題的發生,充分暴露出個別黨員、公職人員法律觀念淡薄,缺乏起碼的法紀意識,思想麻痺,心存僥倖,嚴重損害了共產黨員和公職人員的形象。

全區廣大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要從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充分認識觸犯法律的嚴重後果,牢固樹立法紀意識,本著對自己、對家庭、對他人、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從自我做起,從小事做起,自覺遵紀守法。

這些人的違法犯罪問題有的已經發生多年,但始終沒有受到黨政紀處分,有的黨員已經在監獄服刑了,還沒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所在單位的黨組織有的不知道、不知情,有的“裝不知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充分暴露出這些單位管理鬆散,“寬鬆軟”的問題突出,沒有基本的工作制度,沒有嚴肅的組織生活,不擔當、不負責,“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必須追責問責。區紀委已經就此問題對相關單位黨政領導、紀委書記,運用“第一種形態”進行了提醒談話、警示談話、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對構成違紀的,將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追究紀律責任。

全區各級黨組織、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要切實落實好“兩個責任”,做到有職有責、履職盡責,增強責任意識;要結合全省開展的機關作風整頓工作,加強隊伍建設,加強對黨員、幹部、職工的日常教育、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上報。區紀委將對有瞞報、漏報、情況不清的,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發現一起,問責一起,公開曝光,形成震懾,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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