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南警方查獲一起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 繳獲近300箱

法律 煙花 法制 社會 浙江新聞 2018-11-27

2018-11-27 00:01 | 平安蒼南

為貪便宜,蒼南兩煙花銷售點通過非法渠道,低價購進大量不合格煙花爆竹銷售牟取暴利。商家們本以為自己覓得一條生財門道,結果卻因觸犯法律都入了班房。近日,蒼南警方查獲一起非法買賣、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2名,繳獲煙花爆竹近300箱。

蒼南警方查獲一起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 繳獲近300箱

9月初,蒼南縣公安局宜山派出所民警根據日常走訪,發現宜山鎮環城西路一煙花爆竹銷售點的登記進貨量與銷量相差較大。經調查,該店與另一位於南市街的煙花爆竹銷售點均由金某、吳某等人共同經營,他們貪圖便宜,避開正規進貨渠道,非法向他人購買菸花爆竹,並銷售給顧客。9月18日,蒼南警方對該兩處存儲窩點進行了查處,共繳獲煙花爆竹近300箱,抓獲犯罪嫌疑人金某、吳某等5人。

蒼南警方查獲一起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 繳獲近300箱蒼南警方查獲一起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 繳獲近300箱

查處過程中,民警發現這些煙花爆竹隨意堆放在居民住宅區,房屋內未見消防器材、防火門等消防設施,木質結構的樓梯也未作任何隔離措施,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一旦引燃後果不堪設想。為確保周邊居民住戶安全,蒼南警方調派專業車輛將劣質煙花爆竹全部轉運至安全地點,並統一進行銷燬。

經審查,吳某等人對所犯事實供認不諱。吳某,男,45歲,蒼南人。據吳某等人供述,年關將近,為牟取利益,他們從蒼南籍的林某手中低價購入劣質煙花爆竹,並儲存在家中或倉庫,待到元旦、春節時再高價售出牟取利益。

截至11月23日,吳某、林某等共12人因涉嫌非法買賣、儲存爆炸物罪,均已被蒼南警方依法移訴檢察機關。

蒼南警方查獲一起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 繳獲近300箱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請大家自覺抵制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做到不買、不放。同時積極檢舉揭發非法儲存和非法銷售的行為,消除身邊的安全隱患,防止危害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原標題《蒼南警方查獲一起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 繳獲煙花爆竹近300箱》,編輯 謝甜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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