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男童失蹤事件背後:其母三個月在62平臺網貸 藏匿孩子後仍有借貸

法律 金融 慈善 融360 北青深一度 2018-12-14

記者/佟曉宇 王豪 胡銀銀

編輯/劉汨 宋建華

12月5日,樂清11歲男童失蹤事件真相大白,據警方通報,孩子的母親陳利為測試丈夫對自己和孩子的感情,將兒子故意藏匿了起來。目前,她已因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深一度記者調查發現,多個網貸查詢平臺顯示,自2017年開始,陳利頻繁進行網貸,過去三個月內,有62個平臺存在陳利申請借款的記錄。甚至在報警稱孩子失聯後,陳利也曾進行過借貸。

樂清男童失蹤事件背後:其母三個月在62平臺網貸 藏匿孩子後仍有借貸

失蹤的11歲男童

孩子“失聯”當天,其母借貸兩次

樂清全城尋人的騙局,並沒有隨著陳利的被捕而結束。12月6日,丈夫黃良義發佈了一條朋友圈,除了再次向大家致謝外,也表達了歉意。他稱,為浪費的社會資源感到抱歉,同時,不希望因此事影響人們的熱心、愛心。

在此前尋找兒子過程中,黃良義曾懸賞50萬元,而深一度記者調查發現,作為將孩子藏匿起來的“元凶”,黃良義妻子陳利的財務狀況十分複雜。

深一度記者通過多個網貸信息查詢平臺發現,過去三個月,陳利在多個網貸平臺存在借貸情況。最早的信貸平臺註冊記錄可以追溯到2017年3月。查詢結果顯示,最後一次借貸發生在12月2日。此時孩子已經“失聯”,警方和志願者正全力尋找孩子的下落。

其中一家網貸查詢平臺顯示,陳利的風險評分高達85分,網貸被拒率達88%,審核建議一欄寫著:“建議拒絕”。

在這份查詢結果上,陳利曾註冊過19個網貸機構與平臺,其中現金貸平臺達14個。在更為詳細的借貸歷史數據中,陳利最早的借貸記錄始於2017年7月16日,9月13日第二次借款後,她的借款頻率維持在1個月一到兩次。今年7月開始,陳利的借貸頻率陡然增加,7月份她借貸次數達5次,而8月則達到17次。

到2017年10月,她已經借貸了21次,從10月1日到10月29日,平均不到兩天就借貸一次,最多的一天,陳利曾在一天的不同時間,在多個平臺借貸6次。11月,借貸次數上升到19次。

而另一家網貸查詢平臺顯示,過去三個月內,有62個平臺存在陳利申請借款的記錄,其中多為非銀行類借貸申請。

在網絡金融借貸平臺上,陳利有24條註冊記錄。其中兩家金融風險信息共享平臺存在著陳利的不良記錄。較近時間的借貸記錄顯示,借款金額有的在兩千以內,有的則在兩千到五千之間。

即便在她報警稱孩子“失聯”當天,查詢結果顯示,下午13時22分和 14時40分,陳利進行了兩次借貸。

在媒體曝光的多條陳利親戚收到的催款短信中顯示,陳利在名叫“速用錢”網貸機構和“融360短貸王”網貸平臺上均有借款逾期現象,分別需歸還1262元與1035元。

除此之外,據紅星新聞報道,孩子父親黃良義的親屬稱,事發前20多天,陳利曾通過各種理由在親戚處共借款40多萬。

在孩子姑姑提供給媒體的一份轉賬記錄中顯示,11月6日和7日,她分別向陳利轉去了3.5萬元和1.6萬元。孩子姑姑表示,當時陳利給她打電話說,其弟弟因賭博欠下信用社貸款急需還款,因此借錢,約定15天后歸還。

樂清男童失蹤事件背後:其母三個月在62平臺網貸 藏匿孩子後仍有借貸

孩子的父親曾懸賞50萬

救援隊擬對“造謠母親”提起訴訟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周浩律師在接受深一度採訪時表示,陳女士通過網絡發佈虛假警情,已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一般而言,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件出現反轉後,甚至有志願者被連累,接到了辱罵電話,發佈的其他尋人信息,真實性也遭到質疑。

參與尋人的全民公益負責人鄭佰洪告訴深一度記者,當地有超過千人蔘與到搜尋行動中,他也是最早參與搜尋孩子的志願者之一。

全民公益組織負責網上發佈孩子尋人信息的負責人表示,事發之後他接到不少辱罵電話,質疑他們“為什麼把這種未經核實的消息發到網上?”

劉偉強稱自己“很委屈”,因為全民公益組織和當地派出所有對接,所以對於信息的真實性,他並沒有懷疑,“以後會在信息核實階段做得更好一些”。

對於在尋人當中所投入的成本,和陳利的責任,全民公益組織表示不會追究。 “希望警方能儘早調查公佈小孩失蹤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不辜負大家的辛苦!也希望這種“假警”以後不要再有”。

12月8日,另一家參與了搜尋的公益組織,樂清三角洲救援服務中心理事長在媒體採訪中透露,擬對孩子母親提起民事訴訟,試圖要回社會愛心成本。

(文中陳利、黃志恆為化名)

本文由樹木計劃支持,北青深一度獨立出品,首發在今日頭條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