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法律工作者我去看了下換臉軟件的用戶協議:細思極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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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山叔授權刊載,首發知乎

最近一款名為ZAO的換臉app開始在各大社交網絡刷屏。作為法律工作者,我認為ai換臉中有很多法律問題是有爭議的,於是便懷著好奇的心態看了下他們的用戶協議,然後,我發現了協議中巨大貓膩,及我絕對無法接受的法律風險。

我先說結論,

1、“ZAO”app涉嫌過度攫取用戶授權,讓你在無形中將自己的肖像權拱手讓人,以後你的臉將完全有可能被別人隨意使用,變換;

2、zao並未獲得換臉明星們的肖像權授權,你變臉涉嫌侵權,但當明星認為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ZAO”app將完全有可能將法律的鍋全部甩給你,讓你自己承擔侵權苦果。

我為什麼這麼說呢?

首先,我們先來看看ZAO的用戶協議。用戶協議第6條第1款規定:“在您上傳及/或發佈用戶內容以前,您同意或者確保實際權利人同意授予zao及其關聯公司以及zao用戶全球範圍內完全免費、不可撤銷、永久、可轉授權和可再許可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可以對用戶內容進行全部或部分的修改與編輯...”以及對修改前後的用戶內容進行信息網絡傳播以及著作權人享有的全部著作財產權利及鄰接權利。"

這是什麼意思呢?你在正式使用該app以前,是要上傳自己肖像的,不僅靜態,還有動態,而當你選擇使用這個app以後,根據協議內容,該app除了可免費使用並修改你的肖像,還可以將它任意授權給自己想授權的第三方,當做信息進行販賣。所以當有一天,你在zao或者其它關聯平臺上發現你的臉被隨意變換、不再屬於自己的時候,你想起訴zao,不好意思,它會拿出這個協議來堵你的嘴,告訴你你自己早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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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款名為ZAO的換臉app開始在各大社交網絡刷屏。作為法律工作者,我認為ai換臉中有很多法律問題是有爭議的,於是便懷著好奇的心態看了下他們的用戶協議,然後,我發現了協議中巨大貓膩,及我絕對無法接受的法律風險。

我先說結論,

1、“ZAO”app涉嫌過度攫取用戶授權,讓你在無形中將自己的肖像權拱手讓人,以後你的臉將完全有可能被別人隨意使用,變換;

2、zao並未獲得換臉明星們的肖像權授權,你變臉涉嫌侵權,但當明星認為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ZAO”app將完全有可能將法律的鍋全部甩給你,讓你自己承擔侵權苦果。

我為什麼這麼說呢?

首先,我們先來看看ZAO的用戶協議。用戶協議第6條第1款規定:“在您上傳及/或發佈用戶內容以前,您同意或者確保實際權利人同意授予zao及其關聯公司以及zao用戶全球範圍內完全免費、不可撤銷、永久、可轉授權和可再許可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可以對用戶內容進行全部或部分的修改與編輯...”以及對修改前後的用戶內容進行信息網絡傳播以及著作權人享有的全部著作財產權利及鄰接權利。"

這是什麼意思呢?你在正式使用該app以前,是要上傳自己肖像的,不僅靜態,還有動態,而當你選擇使用這個app以後,根據協議內容,該app除了可免費使用並修改你的肖像,還可以將它任意授權給自己想授權的第三方,當做信息進行販賣。所以當有一天,你在zao或者其它關聯平臺上發現你的臉被隨意變換、不再屬於自己的時候,你想起訴zao,不好意思,它會拿出這個協議來堵你的嘴,告訴你你自己早已同意。

作為法律工作者我去看了下換臉軟件的用戶協議:細思極恐


其次,我們再來看看關於侵權的規定。第6條第2款明確規定:“如果您把用戶內容中的人臉換成您或其他人的臉,您同意或確保肖像權利人同意授予‘zao’及其關聯公司全球範圍內完全免費、不可撤銷、永久、可轉授權和可再許可的權利。”

這是什麼意思呢,比如現在你將楊冪的臉換成自己的臉,你除了要保證自己永久、不可撤銷地把自己的肖像免費給zao使用,還要保證楊冪同意zao及關聯公司使用她的肖像...但你又不是楊冪,你怎麼能確保?這不搞笑嗎。而他這麼做,說白了,就是因為自己沒錢拿到明星們的授權,日後侵權,它們可以將鍋甩給你們。

而在此情形下,協議第七條第7款規定:若您侵害他人名譽權、肖像權、知識產權等合法權利的...zao可以訴諸行政執法機構或司法機關,追究相應法律責任。若因您違反本協議或zao平臺的其他規則導致任何第三方損害的,您應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zao及其關聯公司遭受損失的,您也應當一併賠償。

意思即,如果楊冪狀告zao,主張自己的肖像權被zao平臺濫用,那zao完全可能說這不怪我,技術無罪,要怪就怪這些換你臉的用戶,並且,即使zao承擔了平臺責任,其也完全可以起訴具體用戶進行追償。總的來說,他們把自己的屁股擦得非常乾淨,將侵權的苦果全部甩給了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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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山叔授權刊載,首發知乎

最近一款名為ZAO的換臉app開始在各大社交網絡刷屏。作為法律工作者,我認為ai換臉中有很多法律問題是有爭議的,於是便懷著好奇的心態看了下他們的用戶協議,然後,我發現了協議中巨大貓膩,及我絕對無法接受的法律風險。

我先說結論,

1、“ZAO”app涉嫌過度攫取用戶授權,讓你在無形中將自己的肖像權拱手讓人,以後你的臉將完全有可能被別人隨意使用,變換;

2、zao並未獲得換臉明星們的肖像權授權,你變臉涉嫌侵權,但當明星認為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ZAO”app將完全有可能將法律的鍋全部甩給你,讓你自己承擔侵權苦果。

我為什麼這麼說呢?

首先,我們先來看看ZAO的用戶協議。用戶協議第6條第1款規定:“在您上傳及/或發佈用戶內容以前,您同意或者確保實際權利人同意授予zao及其關聯公司以及zao用戶全球範圍內完全免費、不可撤銷、永久、可轉授權和可再許可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可以對用戶內容進行全部或部分的修改與編輯...”以及對修改前後的用戶內容進行信息網絡傳播以及著作權人享有的全部著作財產權利及鄰接權利。"

這是什麼意思呢?你在正式使用該app以前,是要上傳自己肖像的,不僅靜態,還有動態,而當你選擇使用這個app以後,根據協議內容,該app除了可免費使用並修改你的肖像,還可以將它任意授權給自己想授權的第三方,當做信息進行販賣。所以當有一天,你在zao或者其它關聯平臺上發現你的臉被隨意變換、不再屬於自己的時候,你想起訴zao,不好意思,它會拿出這個協議來堵你的嘴,告訴你你自己早已同意。

作為法律工作者我去看了下換臉軟件的用戶協議:細思極恐


其次,我們再來看看關於侵權的規定。第6條第2款明確規定:“如果您把用戶內容中的人臉換成您或其他人的臉,您同意或確保肖像權利人同意授予‘zao’及其關聯公司全球範圍內完全免費、不可撤銷、永久、可轉授權和可再許可的權利。”

這是什麼意思呢,比如現在你將楊冪的臉換成自己的臉,你除了要保證自己永久、不可撤銷地把自己的肖像免費給zao使用,還要保證楊冪同意zao及關聯公司使用她的肖像...但你又不是楊冪,你怎麼能確保?這不搞笑嗎。而他這麼做,說白了,就是因為自己沒錢拿到明星們的授權,日後侵權,它們可以將鍋甩給你們。

而在此情形下,協議第七條第7款規定:若您侵害他人名譽權、肖像權、知識產權等合法權利的...zao可以訴諸行政執法機構或司法機關,追究相應法律責任。若因您違反本協議或zao平臺的其他規則導致任何第三方損害的,您應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zao及其關聯公司遭受損失的,您也應當一併賠償。

意思即,如果楊冪狀告zao,主張自己的肖像權被zao平臺濫用,那zao完全可能說這不怪我,技術無罪,要怪就怪這些換你臉的用戶,並且,即使zao承擔了平臺責任,其也完全可以起訴具體用戶進行追償。總的來說,他們把自己的屁股擦得非常乾淨,將侵權的苦果全部甩給了用戶。

作為法律工作者我去看了下換臉軟件的用戶協議:細思極恐


所以,朋友們,你們明白了嗎?

你今天在網上換臉,覺得很開心,其實你在無形中,已經成了醜陋的侵權人,同時,你的肖像權,也不再只屬於你自己。

是的,你的臉已經不僅僅是你的臉了,它也歸zao,及它想授權的所有人。

你可能會問zao靠什麼盈利?我不知道,但或許日後,它就靠賣你的肖像權盈利呢。

看到這個用戶協議,我用四個字形容,那就是觸目驚心。

我從來沒見過如此明目張膽攫取用戶權利的用戶協議。

而我更感到後怕的是,截至我發這條微博,已經不知有多少用戶同意了這份協議,喪失了自己的肖像自主權。

更何況,現在人臉支付,手機人臉解鎖正逐漸普及,如果它擁有你的動態肖像權,那背後可能出現的問題豈不是更令人不堪設想。

難道這就是所謂互聯網公司的狼性?

在zao更改用戶協議前,我絕不會使用這個app。而我已經將用戶協議分析給大家,大家要不要用,選擇權完全在你自己手裡。我也希望大家將這條微博轉發給所有對這個app感興趣的人,因為他們很有可能在不明所以的情況下,就對app進行了使用,同意了協議。

我只想提醒諸位,你以為你只是在用戶協議那點了個小小的勾,但你在點確定的一剎那,你已經喪失了很多本屬於你自己的東西。

而這些東西,其實是你無比珍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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