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部高官被經商兒子拖下水:騙購外匯4170萬美元

法律 楊衛澤 武長順 反腐倡廉 新京報政解 2017-05-21

副部高官被經商兒子拖下水:騙購外匯4170萬美元

副部高官被經商兒子拖下水:騙購外匯4170萬美元

副部高官被經商兒子拖下水:騙購外匯4170萬美元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夢遙)據央視消息,5月18日,江蘇省委原常委、祕書長趙少麟一審宣判,獲刑4年,並處罰金1500萬。

趙少麟是在退居二線8年後被查的,同時也是繼季建業之後,十八大以來江蘇省第二位被調查的省部級官員。

單位行賄罪、騙購外匯罪

消息顯示,5月18日上午,浙江省寧波市中院公開宣判江蘇省委原常委、祕書長趙少麟單位行賄、騙購外匯一案,對被告人趙少麟以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騙購外匯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五百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五百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趙少麟在充任其子趙晉實際控制的公司總顧問期間,夥同趙晉請託他人為其公司非法經營房地產項目提供幫助,並行賄價值人民幣444.895萬元的財物;幫助趙晉採用偽造對外貿易合同、虛構向境外支付費用手段騙取有關機關審批文件用於騙購外匯並匯至境外,共計美元4170萬餘元。

寧波市中院認為,被告人趙少麟的行為分別構成單位行賄和騙購外匯罪,依法應實行並罰。鑑於趙少麟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單位行賄犯罪事實;在騙購外匯共同犯罪中系從犯;認罪悔罪,積極配合辦案機關追繳涉案款物;檢舉他人重大犯罪,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依法對其所犯單位行賄罪從輕處罰;對騙購外匯罪減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退居二線8年後被查,“夥同其子行賄”

關於趙少麟的落馬,有一個特點,即出生於1946年的他是在退居二線8年後被查的,同時也成為繼季建業之後,十八大以來江蘇省第二位被調查的省部級官員。

2014年10月11日,中紀委官網通報,江蘇省委原常委、祕書長趙少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2015年8月14日,中紀委再次通報,趙少麟被開除黨籍公職。

這份通報中的一些說法在當時可謂罕見,其中包括“在黨內搞團團夥夥”、“拉攏腐蝕領導幹部”、“公開散佈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夥同其子行賄”、“參與騙購外匯”等。

最終獲刑4年,趙少麟也算是十八大後落馬的省部級高官中刑期較短的一位。5月8日上午,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鄭玉焯一審獲刑3年半,成為十八大後已宣判的70多名“老虎”中,刑期最短的省部級以上落馬官員。和趙少麟一樣,同樣獲刑4年的還有環保部原副部長張力軍。

其子與楊衛澤、武長順等案有關

從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可以看出,趙少麟的幾宗罪均與其子趙晉有關。

而實際上,在多個落馬的省部級高官的案件中,都牽出了這位商人趙晉。

比如,江蘇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在受審時,寧波檢察院在指控中就提到,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楊衛澤利用擔任江蘇省委常委、無錫市委書記、南京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趙晉實際控制的多家房地產公司、江蘇三房巷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在房地產開發、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而跟武長順有關的人中,也能看到趙少麟之子趙晉的身影。

此前有媒體報道顯示,趙晉在天津負責開發的多個項目普遍存在擅自增加樓房層數,無限制擴大容積率等問題,以此牟取暴利。而趙晉和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的親屬有合作,關係密切。

報道中稱,趙晉在天津政界的很多關係是依靠其父趙少麟的關係建立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