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懸賞!家住原陽福寧集鎮的老賴,原陽法院喊你來還錢!

法律 政法 社會 原陽縣人民法院 原陽縣人民法院 2017-08-28

千元懸賞!家住原陽福寧集鎮的老賴,原陽法院喊你來還錢!

失信被執行人:吳嚴嚴

身份證號碼:4107251988****9789

性別:女

年齡:29歲

住址:原陽縣福寧集鎮賀屯村

執行案號:(2017)豫0725執恢13號

立案時間:2017年3月6日

執行法院:原陽縣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原告翟德勝起訴吳嚴嚴離婚糾紛一案,原陽縣人民法院於2011年1月11日判決吳嚴嚴返還原告彩禮款40000元。本院於2012年1月16日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後3日內履行判決義務,但至今未履行。

執行依據文書:(2010)原民初字第832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原陽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返還原告彩禮款40000元,承擔案件訴訟費150元,執行費5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懸賞聲明:凡是向原陽縣法院舉報吳嚴嚴下落或法院未掌握的財產線索使案件得以執結的該院將按照申請人的承諾對提供線索者給與1000元的獎勵,使案件得以部分執結的按照懸賞比例給與獎勵。

如有線索請聯繫:主辦法官孫華賓。電話號碼:0373--7299569,1390373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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