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巡回法庭舉辦“中原法治大講堂”第二講 杜萬華專委從實務角度解讀民法總則

法律 周強 中國政法大學 大學 中國法院網 2017-05-09

中國法院網訊(李忠 劉紅儒) 5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舉辦中原法治大講堂第二講,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杜萬華,以民法總則對民商事審判的影響及應對為題做專題講座。全國人大代表蔡學恩、全國政協委員史小紅、第四巡回法庭以及巡迴區法院部分幹警、當地司法局、法制辦、律協的代表、高校師生在現場聆聽講座。巡迴區四省三級法院設分會場,通過遠程視頻參加講座。講座由第四巡回法庭分黨組副書記、副庭長李廣宇主持。

杜萬華指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後,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專門成立由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同志擔任組長的民法典編纂工作研究小組,參與民法典起草研究工作。3月15日,作為民法典編纂第一階段成果的民法總則在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上高票通過,充分體現了民法總則在全國的重要影響。民法總則涉及人民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對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影響巨大。

杜萬華強調,民法總則有八大亮點,首要一點是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德法兼修”的重要講話精神,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民法總則第一條,將此作為民法總則的核心和靈魂;二是調整了民法的範圍,把公民改成自然人,重置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保護順序,既符合社會大眾要求,也體現出我國更加開放的態度;三是強調民事權利和民事權益的重要性,注重產權的平等保護;四是規範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要堅持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體現我國經濟建設的重大成就;五是強調守法原則,實現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有機統一;六是強調綠色原則,彰顯國家治理理念的重大進步;七是強調法律適用的原則,把習慣作為處理糾紛的依據,對於人民法院處理案件糾紛具有革命性意義;八是規定了屬地管轄原則,切實讓司法為黨和國家大局服務。杜萬華還圍繞自然人、法人、民事權利、民事責任等問題對相關條款進行了重點講解,對司法審判中的具體應用問題進行了詳細說明。

第四巡回法庭分黨組副書記、副庭長李廣宇主持講座時指出:“中原法治大講堂是經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批准設立的。按照周強院長的要求,第四巡回法庭不僅要圓滿完成各項審判任務,積極探索各項司法改革,也有義務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重要貢獻。為了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中國政法大學時發表的重要講話精神,本次大講堂特意邀請三所高校幾十名師生參加。四巡不僅要依託巡迴區各高校教學研究資源鍛鍊培養自己的隊伍,也要打破制度壁壘,充分利用自身審判實踐優勢,為巡迴區高校打造優質的教學實踐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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