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博白林小全網稱“玉林公安局領導濫用職權強令撤案”的通報

法律 天涯社區 政法 社會 玉林網警巡查執法 玉林網警巡查執法 2017-08-27

2016年5月,博白縣林小全等人到博白縣公安局控告朱某宣等人有合同詐騙行為。博白縣公安局依法受理後,經初查於2016年11月11日對朱某宣涉嫌挪用資金案依法立案。經深入偵查,沒有證據證明朱某宣存在犯罪事實,於2017年5月16日依法撤案,並建議雙方當事人通過民事法律途徑解決經濟糾紛。

期間,林小全、朱某宣均多次上訪。2017年4月以來,“林12345X”、“fgzhaoshang”等網民(自稱林小全)分別在《紅豆社區-玉林論壇》、《新浪博客》、《西祠衚衕》、《天涯論壇》等網站發佈《玉林公安局長濫用職權、充當罪犯保護傘,三次強令博白撤銷2億元資金案》等不實帖文,併到自治區黨政、司法機關非法上訪、拉橫幅,歪曲、捏造事實,惡意誹謗公安機關、民警,企圖通過不正當手段對公安機關施壓,以達到其個人利益訴求。

在本案查處過程中,公安機關始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嚴格、公正、文明、規範執法,不存在任何偏袒一方、違法違規行為。

林小全如認為公安機關撤案不當,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向檢察機關申請立案監督;如認為公安民警有違法違紀行為,可以依法向上級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紀檢監察機關舉報,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造謠、傳謠、誹謗、誣告人民警察,惡意損毀公安機關形象者,公安機關將依法維權、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玉林市公安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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