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傷一對夫妻,需要按對方要求,照顧他家90多歲半身不遂的老人嗎?

法律 車禍 CCTV 交通 婚姻 鎮江檢察在線 2018-12-12

來源|CCTV今日說法(微信號:cctvjrsf)


開車撞到人是不對 該負責

可我該賠的也賠了

對方還是有要求

非要讓我照顧他家90多歲的老人

要麼出錢 要麼出力

開車撞傷一對夫妻,需要按對方要求,照顧他家90多歲半身不遂的老人嗎?


這樣的要求過分嗎?

法律上有這樣的說法嗎?

Q1

開車撞傷一對夫妻,需要按對方要求,照顧他家90多歲半身不遂的老人嗎?

甲開車將乙(一對中年夫妻)撞傷,乙方一人腳受傷,另一人手受傷。甲方按照處理交通事故的正規流程將乙方安排妥當。現乙方要求甲方出錢為其家中半身不遂的90多歲老人請看護,或是甲方去乙方家中照顧乙方老人。請問乙方要求甲方這麼做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A1:

你好!如果乙方夫婦均不夠成傷殘,那麼你不需要支付被扶養人生活費。那麼,乙方要求你去看護或者去乙方家中照顧那位90多歲的老人則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甲方即使不去看護也無須對此承擔法律上的責任或義務。

如果乙方夫婦均因該次道路交通事故導致傷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而乙方家中那位90多歲半身不遂的老人也沒有其他的撫養義務人,那麼你是需要對此支付被扶養人生活費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8條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扶養年限(因乙方家中老人已經年滿90歲,按五年計算)。

Q2


開車撞傷一對夫妻,需要按對方要求,照顧他家90多歲半身不遂的老人嗎?


房屋交付前,施工漏水,電梯泡了好幾個小時。電梯維修後墜梯、卡人,每天都故障,房地產公司說是因為泡水導致的這些問題。但同小區的其他樓電梯也是這樣,而且地庫積水嚴重,根本無法正常使用!請問業主能怎麼維權?和開發商交涉多次,並無理想結果,是否可以要求更換電梯?

A2:

你好!作為開發商應對其開發的房產在保修期內承擔質量擔保責任,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修理、更換電梯並負責修繕地下車庫的責任,保障這些設施正常的使用。

根據《合同法》第111條的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若開發商拒不履行保修義務或修繕後仍不能達到正常的使用標準,業主可通過如下3種途徑解決:1、根據《房屋銷售合同》約定,向開發商提出正式的書面保修催告函,要求開發商承擔保修義務;2、經催告開發商仍不履行保修義務的,可向房管部門或工程質量管理部門投訴;3、若投訴無效,可根據《房屋銷售合同》約定的維權方式到房屋所在地的仲裁委或法院通過法律程序維權。

考慮到法律程序時間較長的問題,建議業主在通過1、2兩種方式無法解決問題時,也可先行籌集資金委託正規的公司做出合理的修繕,將相關的費用憑證留存,然後到仲裁委或者法院主張先行墊付的維修損失。

Q3


開車撞傷一對夫妻,需要按對方要求,照顧他家90多歲半身不遂的老人嗎?


我對象下班後和工友吃飯,晚上八點十分左右,在自己村看見工友和一個電動汽車上的人說話,工友說一會兒回家,可是過了四十分鐘工友還沒回家。我對象再打電話,工友喝多了已經分不清東南西北,於是我對象騎著摩托車領著他回家,當時工友自己開著電動車,回家途中發生車禍,我對象死亡。事後瞭解這是兩人的第二次酒局,那個工友有無責任?

A3:

你好!建議你及時報警,讓當地的交警儘快去調查瞭解並拍照固定事故現場,由交管部門對這起交通事故劃分事故雙方的責任。

如果是單方交通事故,您對象的工友如果存在如下幾種情形時,則其需要對該起事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一、強迫性勸酒。如果您對象的工友在飲酒過程中有明顯的強迫性勸酒行為,如野蠻灌酒,言語要挾、刺激對方,不喝就糾纏不休等,只要主觀上存在過錯,此時對於損害後果的發生,勸酒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當然,此種情況下,因為這種強迫並非是暴力性的,您的工友也有一定的過錯,可以適當減輕對方的責任。

二、未將醉酒者安全送達。如果您的對象在跟其工友喝完第二頓以後已經部分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時,而其工友處於醒酒狀態,則其工友對您的對象負有一定的監護照顧義務。因其沒有采取更為安全的方式將您的對象送回家中,此時出現意外,屬於共同飲酒情誼侵權。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您對象的工友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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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親在我們當地動物檢疫站幹臨時工25年,因為當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被無故辭退。單位發的制服、工作證、榮譽證書都有,可現在單位就是不承認他們之間有勞動關係。因為他們最開始只簽了一年的委託協議,不能定性為25年都是委託。我們應該怎麼辦?相關權益是否可以得到維護?

A4:

你好!如果你父親在該單位工作時間固定,與該單位也存在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而且能夠提供工資發放記錄或者社保繳費記錄、工作證、制服、單位發的榮譽證書、考勤記錄或者其他同事的證言等證據,那麼你父親可以帶著這些證明材料去仲裁委申請確認與用人單位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若可以認定勞動關係,則視為你父親已經與該用人單位應當視為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該單位無故辭退的,屬於違法解除,你父親可以要求該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上述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若不能認定你父親與該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那麼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要求通知終止用工,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Q5


開車撞傷一對夫妻,需要按對方要求,照顧他家90多歲半身不遂的老人嗎?


某公交公司所運營的城鄉班車,明明實行分段計價,卻在分段計價的公交車上安裝單一票價的刷卡器,刷卡器按全程最高價設置,導致中途上下車的乘客要麼無法使用公交卡刷卡乘車,要麼只能多付費刷卡乘車。因此,我想問在分段計價的公交車上安裝單一票價的刷卡器是否違法?

A5:

你好!在分段計價的公交車上安裝單一票價的刷卡器的行為不合理,超過分段計價方式收取的部分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的乘客。

一般公交公司所實施的收費方式是由該公交公司所在地的省政府或市政府物價部門審定的,在當地市物價局發佈相應公交車定價的通知並正式實施以後,當地的公交公司就必須按照該通知規定的計費方式來收費。根據《合同法》第192條規定: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承運人未按照約定路線或者通常路線運輸增加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可以拒絕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運輸費用。

如果你們當地政府部門確實已經實施了關於該城鄉公交應當實施分段計價收費的相關通知,那麼作為乘客,你們可以在乘坐該公交時跟司機協商,建議他們合理收費;如果已經多付費了的,可以要求該公交公司退還多付的費用。如果他們拒絕按照相應的規定收費,可以找交通運輸局或者物價局投訴。

感謝值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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