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陽警方依法查處一起妨害公務案,一女子被刑拘!

法律 刑法 平陽縣 交通 跳槽那些事兒 平陽公安 2019-05-28

女子違規駕駛電瓶車遇交警檢查,為逃避處罰拒不配合執法,並咬傷民警。日前,平陽警方依法查處一起妨害公務案,將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有力維護了法律尊嚴和民警執法權威。

平陽警方依法查處一起妨害公務案,一女子被刑拘!

5月22日下午15時許,平陽縣公安局交警三中隊民警率隊在路面開展執勤,女子林某駕駛的電瓶車違規加裝雨棚,且未佩戴安全帽,民警隨即將其攔下。在告知林某交通違法行為後,民警當場開具了現場處罰通知書。但林某拒不配合,辱罵民警,並搶過電瓶車鑰匙,拍打警車。在阻止林某的過程中,林某激烈反抗,用嘴咬民警的手。隨後,蕭江鎮派出所民警接到指令趕赴現場,對林某進行口頭傳喚。在帶離林某過程中,林某激烈反抗,民警的手臂被林某手上拿著的鑰匙劃傷。隨後,民警將林某強制傳喚到蕭江鎮派出所接受調查。

目前,林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平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配合警方執法是每個公民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構成妨害公務罪,將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對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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