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兩社區支部委員搞非組織活動:“選誰也不能選他”

法律 張濤 社會 中國紀檢監察報 2017-05-14

黔江兩社區支部委員搞非組織活動:“選誰也不能選他”

“馬上就要換屆了,你是怎麼看陳玉波的呀?”“他啊,平時就挺愛找茬子的,我反正是不得選他。”“選誰也不選他”“我覺得也是,還得動員其他人也不選他。”

近日,重慶市黔江區蓬東鄉啟動社區黨總支換屆工作,鄉黨委批准,陳玉波、陳前偉、李祖和等人被提名推選為蓬勃社區黨總支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然而正式選舉開始前,時任蓬勃社區黨總支委員的陳前偉與李祖和卻互相串通,打起了“歪主意”。

兩人私下商議認為陳玉波雖然在維護群眾利益方面比較積極,但平時不大合群,不願讓其進入社區總支班子。

“這次選舉,選誰也不能選陳玉波。”在通知自己聯繫的黨員換屆選舉相關事宜時,陳前偉與李祖和對自己熟悉且關係比較好的黨員採取直接點名的方式打招呼。對關係一般的黨員,他們則採取各種方式暗示,示意在此次換屆選舉中不要選陳玉波。

在社區2016年9月舉行的換屆選舉中,陳玉波最終落選。之後,陳前偉與李祖和被群眾舉報。

黔江區紀委掌握問題線索後,決定從兩人的思想認識上入手展開詢問。

“換屆紀律要求不知道?”“知道,但我們社區所有選舉程序都是按照正規程序進行,我們只是口頭同少數黨員表達自己的一點想法,又沒有拿現金、禮品去賄賂他們,也沒有強迫他們一定要選誰,只是給他們打招呼不選誰。”一開始,陳前偉、李祖和並未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給所聯繫的黨員打招呼是‘拉人情’,打招呼‘不選誰’也是違紀!”調查人員表示,紀律處分條例明確,在法律規定的投票、選舉活動中違背組織原則搞非組織活動,組織、慫恿、誘使他人投票、表決的,屬於違反組織紀律行為。

經過調查人員耐心細緻的教育,陳前偉、李祖和認識自己所犯的錯誤,兩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據瞭解,本次換屆伊始,黔江區紀委就派出工作人員與換屆工作組一起向各鄉鎮(街道)村幹部、“兩代表一委員”等就全區換屆風氣開展訪談調查,重點了解換屆紀律執行情況。

針對違反換屆紀律行為,該區組建5個換屆工作巡迴督查指導組,對全區30個鄉鎮(街道)、218個村(社區)換屆工作進行現場監督和指導,及時發現並指出問題,督促整改到位。同時,對拉票賄選、說情打招呼、破壞選舉等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確保換屆選舉風清氣正。(中國紀檢監察報通訊員 何清平 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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