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陳顧半身癱瘓生活不能自理的事主兩年,未獲薪酬 無奈起訴僱主,獲賠50050元

法律 南寧 廣西新聞網 2019-07-02

保姆兩年未獲薪酬 無奈起訴僱主

法院判決僱主支付勞務費及伙食費50050元

南寧晚報記者 陸增安 通訊員 黃友雙 馬子惠

“陳阿姨,現在法院已經作出判決,判決王曉支付您勞務費及伙食費共計50050元,您這兩年的辛苦沒有白費,放心吧!”法官助理小鄧將判決書遞到陳阿姨手中時,陳阿姨滿含淚水,久久說不出話……保姆陳阿姨照顧半身癱瘓生活不能自理的事主兩年,而對方家屬不但不心存感激,就連事先約定的5萬多元薪酬也沒兌現。近日,江南區法院經開區法庭開庭審理了這起薪酬糾紛案件,並依法作出判決。

保姆辛勞兩年卻未獲薪酬

2016年10月,陳阿姨經朋友介紹,負責照顧王曉的父親王大元日常生活起居。此前,王大元因中風導致半身癱瘓,生活不能自理,雙方口頭約定每月勞務費3200元、伙食費500元。

此後,陳阿姨便悉心照料王大元,買菜、煮飯、洗澡、洗衣,任勞任怨。但王曉僅支付了兩個月的勞務費後,便以種種藉口推脫,好心的陳阿姨也體會王曉的難處,沒有多想。可在往後的日子裡,王曉不僅不按時支付勞務費和伙食費,甚至連王大元居住的出租屋水電費、物業費都不再支付,陳阿姨看著癱瘓在床的王大元,再次動了惻隱之心,主動支付了相關費用,以保障王大元的正常生活。

即便如此,陳阿姨的善舉並沒有讓王曉心存感激,去年11月3日,王曉趁陳阿姨外出的間隙,偷偷將王大元從出租屋轉移至自己的住處。

無奈之下將僱主訴至法院

眼看兩年多的辛勤勞動換來如此結局,陳阿姨無奈之下,申請了法律援助。在律師的幫助下,陳阿姨向江南區法院經開區法庭提起訴訟,要求王曉支付尚欠的勞務費及伙食費。

庭審當日,王曉並未出席。庭審中,陳阿姨自述自己為小學文化,法律意識淡薄,當初未與王曉簽訂書面合同,也未要求王曉出具欠條以確認尚欠的勞務費,其提交的證據大多為微信聊天記錄、照片及視頻資料等,證據證明力相對薄弱。

法官注意到陳阿姨在庭審中提到去年11月3日,王曉偷偷轉移王大元后,陳阿姨曾趕到王曉住所索要勞務費,雙方因此發生口角並有相應的報警記錄。找到案件突破口後,法官隨即來到南寧市公安局那洪派出所調取相關報警材料及詢問筆錄。其中,王曉在詢問筆錄中承認,陳阿姨系王曉於2016年10月聘請來照顧其癱瘓在床的父親王大元,兩人因勞務費事宜產生糾紛。

法院公正判決討回公道

雖然陳阿姨與王曉並未簽訂書面的勞務合同,但根據派出所的詢問筆錄,結合陳阿姨提交的微信聊天記錄、照片及視頻資料,足以認定陳阿姨系接受王曉的聘請,於2016年10月至2018年11月期間負責照料王大元,陳阿姨是提供勞務者,王曉是接受勞務者,雙方之間成立勞務合同法律關係。

陳阿姨主張其每月勞務費3200元、伙食費500元,該數額也並未超過《2016年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的平均工資標準,且王曉也未到庭提出抗辯,應承擔相應的不利後果。最終,法院依法作出判決王曉支付陳阿姨勞務費及伙食費50050元。(文中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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