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通人員”崔建勇回國投案,專家:海外追逃還有不少困難

法律 刑法 新聞 北京師範大學 縱相新聞 2019-06-22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陳浩洲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6月18日,外逃近十年的“紅通人員”、職務犯罪嫌疑人崔建勇回國投案並積極退贓。反腐敗追逃追贓專家、北京師範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所長黃風黃風今天(6月19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境外追主要有三種方式,從發達國家追逃難度相對較大。


“紅通人員”崔建勇回國投案,專家:海外追逃還有不少困難

北京市“紅通人員”崔建勇回國投案

回國投案的崔建勇出生於1966年1月,原為北京市東城區地方稅務局幹部,涉嫌貪汙罪2009年12月外逃。2016年3月,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對崔建勇決定逮捕,2016年6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緝令。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期間,該案移交東城區監察委員會辦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崔建勇潛逃國外,並銷燬所有身份證件,企圖掩飾罪行、逃避追查。但事實證明,這只是其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記者瞭解到,被紅色通緝令通緝的人員即為“紅通人員”,而紅色通緝令是由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的國際通報,其通緝對象是有關國家法律部門已發出逮捕令、要求成員國引渡的在逃犯。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像崔建勇這樣歸案的“紅通人員”至少還有3名:3月1日,廣東“紅通人員”黎健雄回國投案;4月9日,外逃25年的“紅通人員”袁國方回國投案;4月22日,“紅通人員”樑澤寧被新加坡執法部門遣返回中國。

“紅通人員”崔建勇回國投案,專家:海外追逃還有不少困難

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圖/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百名紅通人員”可看作是“紅通人員”的“加強版”。反腐敗追逃追贓專家、北京師範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所長黃風向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表示,“百名紅通人員”是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2015年4月啟動“天網”行動後確定的,選入名單的外逃人員會被加大全球追緝力度,目前我國已從海外追回約60人,該行動收到了良好效果。

記者注意到,剛剛回國投案的“紅通人員”崔建勇,並未入列“百名紅通人員”。和“紅通人員”相比,“百名紅通人員”更受外界關注,媒體報道也相對較多。

“紅通人員”崔建勇回國投案,專家:海外追逃還有不少困難

“紅通人員”樑澤寧被遣返回國(圖/深圳市紀委監委)

中國日報此前曾報道,自2014年以來(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央追逃辦共從120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5201人,其中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1063人,追贓131.59億元。

從上面的數據來看,這些被追回的外逃人員中,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佔比約為20%。黃風告訴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外逃人員其實有多種類型,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只是其中一類,不加區分地將經濟犯罪外逃人員統稱為“外逃貪官”並不準確。“被追回的5201名外逃人員中,可能包括大批因詐騙、非法集資、合同詐騙而外逃的的經濟犯罪人員,這批人大部分不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也不屬於職務犯罪。”

黃風告訴記者,目前我國海外追逃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勸返,即勸說外逃人員自願回國接受調查,回國後如實交代犯罪行為的按投案自首處理,剛剛回國投案的崔建勇就屬於這種類型;第二種是引渡,這是正規的國際合作方式,近幾年成功案例不少;對未締結雙邊引渡條約的國家則採用遣返的方式,對於已經在當地取得合法身份的外逃人員,我國會向對方司法機關提供外逃人員觸犯對方國家法律的信息,外逃人員在當地提起刑事追訴,被剝奪合法身份後即可遣返。

談及當下境外追逃形勢,黃風表示還有不少困難,特別是從發達國家追逃難度相對較大,這其中的因素非常複雜。記者注意到,《中國紀檢監察報》此前曾報道,在國際追逃追贓方面,與我國簽訂刑事司法協助類條約和引渡條約的國家主要為發展中國家,而外逃貪官的“避罪天堂”則主要為歐美等發達國家;另一方面,由於不同國家間司法制度有所區別、人權理解存在差異以及腐敗資產歸屬的利益糾葛等因素,追逃追贓方面的國際合作渠道並不是很通暢。

中央追逃辦負責人表示,海外不是法外,境外不是避罪天堂,無論腐敗分子如何隱匿身份、無論其藏身何處,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再次正告境外在逃腐敗分子,徹底放棄幻想,儘快回國自首,積極退贓,爭取寬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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