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竟在閒魚上2.5萬元賣出了“欠條”律師稱債權轉讓還需注意法律風險

法律 銀行 上海 雲南 信用記錄關愛日 金融 浙江在線浙商網 2019-06-24

“欠條轉讓,33萬元現在26萬元轉讓。” “40萬欠條30萬轉讓,可議價。” 在二手交易平臺“閒魚”上,各式各樣的欠條竟被公開銷售,甚至部分已經完成了交易。

日前,一篇題為《老賴朋友欠錢不還,我把欠條掛閒魚賣了》的文章“刷屏”朋友圈。雖然閒魚方面已將此類商品下架,不過,記者發現,閒魚上依然有不少這類商品的鏈接,甚至有人在商品頁面晒出欠債者照片並喊話“還錢”。

這類奇葩商品背後折射出的法律風險,似乎更難以令人忽視。

欠條“打折”賣

作為國內發展較成熟的二手交易平臺,閒魚上的商品讓人眼花繚亂,甚至連欠條都有。昨日,記者打開閒魚,輸入“欠條”兩字,出現了幾個商品相關信息。其中,有的商品標價僅為1元。

當然,這不是真實價格。記者進入商品詳情頁才發現,暱稱為“多半溫和”的賣家如此描述道:“聽說閒魚能轉讓債權,試試,找不到欠款人,欠款人物業已經查封,但是欠款人不出面配合,有大神有能力的可以商量商量,價格好說。”該賣家還附上了一張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的民事調解書,調解書顯示,被告歸還原告15萬元,自2015年11月起,每月支付原告3萬元,直到還清為止。時間已經過去3年多,但顯然,被告並沒有配合還錢。

另一位網友,轉讓的是一張33萬元的欠條,轉讓價126萬元。閒魚平臺顯示,有3人想要。就在發稿前,記者還看到了一個雲南網友剛剛上傳了一個“商品”,賣的是雲南地區的兩張欠條,一共240萬元,售價是120萬元,相當於打了5折。不過,這位網友並沒有放上真實欠條的照片。

此前,一位上海的網友以2.5萬元的價格成功轉讓了一張3.47萬元的欠條。

“我看到別人在轉賣借條,覺得這想法挺有意思。有人交易成功,多少還能挽回些損失。”一名出售欠條的賣家對本報記者表示。其補充道,如果欠條沒有交易成功,他還會走法律途徑。

律師提醒注意風險

浙江浙聯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杭州市律師協會侵權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朱覺明律師處理過類似案件。他告訴記者:“轉賣(轉讓)欠條、借條本質上是債權轉讓,只要該債權是真實的、確定的,債權轉讓行為是受合同法保護的。”不過,轉讓的欠條(借條)普遍存在催收難,且針對欠條(借條)的真實性、合法性,普通民眾難以判斷此類產品的風險。因此其建議平臺、轉讓方、受讓方(用戶)注意風險。

朱覺明認為,對於發佈轉讓信息的網絡平臺來說,非經轉讓方的明示授權,不得在平臺上發佈個人隱私信息,如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號碼等個人隱私信息,否則平臺將承擔侵權責任。此外,平臺應當對披露的欠條(借條)的真實性承擔審核的法定義務,尤其審核借款發放的真實性(借款支付憑證等),否則將承擔連帶責任。

對於購買借條(欠條)的受讓方而言,應當注意債務的真實性問題,如是否有款項支付憑證、借款人簽名的真實性等。而對於無銀行流水的借款現金交易行為,受讓方應當慎重並且做好盡調工作,注意存在虛假訴訟(購買借條後起訴借款人)的法律風險。

而對於明知購買的借條(欠條)是虛假,如虛高借款金額(砍頭息)、虛構銀行流水、製造各種藉口單方面認定被害人“違約”等,應當果斷止損(如向平臺索賠等),否則將承擔虛假訴訟、套路貸等法律責任。

另外,購買債權後應當及時通知借款人和原轉讓方,只有履行通知義務後,才能對借款人有約束力,受讓方的權益才能得到保障。

對於購買借條(欠條)的受讓方的主體建議是個人,企業不是合法的主體,國家明確禁止設立討債公司,相關司法解釋等禁止設立以借貸催收金融為主業的沒有金融牌照的非金融機構。

對於出具借條的借款人來說,應當保證借條、欠條的真實性。如果借條(欠條)上的金額虛高甚至虛構借款的銀行流水,應當向購買借條(欠條)的受讓方及時披露告知,如果借款人是套路貸的受害者,應當及時報案維權,否則給受讓方帶來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催債方式必須合法,一般而言平臺出售的借條和欠條,其借款人償付能力欠佳,受讓方一般會加大催收力度,但是催收如果採取暴力和軟暴力的方式催討,將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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