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的製假工具和假酒
湘潭在線7月15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劉建強)繳獲涉案假酒30餘個品種15000餘瓶,涉案金額約500餘萬元,抓獲涉案人員19人,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7人……這是湘潭市公安局“11.8”專案取得的戰果。
7月14日上午,省公安廳在湘潭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湘潭市公安局與市食藥監局聯合偵辦的這起跨省製造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案件情況。
緊盯線索
去年10月,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接到市食藥監局流通科通報:在市場管理中,發現有假冒某知名品牌的100ML酒在銷售。
市公安局立即安排民警開展前期調查,在雨湖區多家飯店、自選超市等銷售網點查扣到疑似該品牌的假酒。經該品牌酒企打假辦鑑定後,確認為假冒偽劣產品。
一個由治安支隊牽頭的“11.8”專案組隨即成立。經專案組調查取證,一個跨越湘潭、成都、長沙三地的製造、運輸、銷售、儲存假酒的網絡逐漸浮出水面。
在食藥監部門的全力配合下,專案民警反覆梳理、分析主要涉案人員的重要關係鏈,不分晝夜摸排線索、蹲點守候,掌握了相關人員的活動軌跡、落腳點和加工、倉儲場地,專案指揮部決定分兩批在湘潭、成都、長沙三地開展收網行動。
集中收網
今年3月29日晚,市公安局與市食藥監局70餘人組成聯合收網警力,在成都警方的支持下,分別在湘潭、成都兩地同時開展抓捕行動。
專案民警在湘潭楠竹山、雨湖等地搗毀銷售假酒的窩點6個,在成都彭州搗毀生產假酒的窩點1個,共抓獲涉案人員9人,查封儲存假酒倉庫5個,扣押假冒註冊商標的假酒14700餘瓶,以及假冒多種知名註冊商標、防偽標識、假酒包裝盒等製造假酒物品若干,涉案金額200餘萬元。
4月23日,專案組在長沙實施第二次抓捕行動。專案民警先後在長沙市雨花區、芙蓉區和長沙縣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10人,搗毀生產銷售假酒的窩點1個,查封假酒倉庫6個,扣押假冒多種知名註冊商標的假酒900餘瓶,以及假冒註冊商標、防偽標識、假酒包裝盒等製造假酒物品若干,涉案金額約300餘萬元。
水落石出
經警方查明,湘潭市面上銷售的假冒100ML某知名品牌酒(俗稱“歪把子”)均出自犯罪嫌疑人劉某經營的“旺誠酒業”,而劉某的酒由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提供。劉某在訂製假酒產品時,要求周某某在他訂製的假酒上專門打上“永鑫”和“品哥”防偽標識等字樣意圖以假亂真,然後分銷給劉某光、程某群、趙某等3人。
劉某除了銷售這種100ML假酒外,還銷售多種假冒知名品牌的白酒,這些酒由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江某某提供,而江某某的白酒來源於犯罪嫌疑人項某某。
經審訊,項某某交待,他通過從犯罪嫌疑人羅某某手中購進低檔次酒,從犯罪嫌疑人唐某某、高某某手中分別購得各類酒瓶、包裝袋和標識等物,僱傭趙某某、項某某等人灌裝成知名品牌白酒後,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對外銷售。
經過半年的調查取證,這起跨省製假售假大案終於水落石出。警方共抓獲涉案人員19人,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7人;繳獲涉案假酒30餘個品種共15000餘瓶,製造假酒工具1批、標籤標識11.9543萬個、酒瓶包裝盒5002個、外包裝箱784個、手提袋2980個、酒瓶蓋29750個,酒杯900個,說明書6.15萬張;涉案金額初步估價5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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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酒的危害有哪些?群眾如何識別假酒?在新聞發佈會上,市食藥監局局長莫秋華回答了記者提問。
假酒的危害主要有以下三點:
1.假酒為了逃避查處,往往選擇偏僻的窩點,其生產環境、工藝及場地都達不到食品生產的最低標準,在勾兌過程中,未採取任何消毒、防護等措施,導致生產的劣質假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部分假酒用甲醇或工業酒精勾兌的酒對人體危害很大,一旦進入體內,會引起中毒,嚴重的會危及生命;
3.假酒不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會造成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識別假酒主要看下列四點:
1.看外包裝是否精緻,標籤是否清楚,字體是否清晰;
2.核對經營戶提供的《酒類流通隨附單》的記錄白酒產品型號規格、生產時間、批號與該酒瓶的標識是否一致。
3.白酒的正常色澤應是無色透明,無懸浮物和沉澱物的液體。將白酒注入杯中,杯壁上不得出現環狀不溶物。將酒瓶倒置,在光線中觀察酒體,不得有懸浮物、渾濁和沉澱。
4.按照酒廠留在外包裝上的編碼,通過微信、電話、短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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