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提升檢察辦案效能——萊西市人民檢察院科技強檢側記

法律 刑法 時政 人民日報數字青島 人民日報數字青島 2017-09-18

“審判長、審判員,下面由我就被告人辯護律師對本案DNA鑑定意見所提出的質疑,作出詳細說明,辯護人剛才實際上是將DNA鑑定中同一性鑑定與常見的親子鑑定所用的表述方式進行了混淆……”莊嚴肅穆的法庭上一片沉默,大家將目光集中到這名刑事“專家輔助人”的身上,他在公訴席上發言有理有據、條理清晰,並向法庭提交了技術說明文書,法官審閱之後,決定予以採納。此時被告席上的男子,如洩了氣的氣球般,癱坐在了椅子上,而其辯護律師也一臉無奈的收拾著自己的文件。這不是哪部電影或電視劇中的某個場景,而是真實地發生在現實生活中的一起強姦、盜竊案件的法庭開庭現場。

“專家輔助人”是法學界的一種普遍稱謂,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第192條首次將其引入刑事訴訟程序,具體是指“由公訴人(檢察員)申請法庭通知出庭,對案件中的鑑定意見提出專業性意見的有專門知識的人”。

萊西市檢察院為更好的適應修改後的刑訴法,加強檢察機關出庭指控、證明刑事犯罪工作力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制定並出臺了《刑事“專家輔助人”出庭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明確規定了可以提請“專家輔助人”出庭的情形及出庭程序。《辦法》實施以後,萊西市檢察院院成功辦理了青島地區首例“專家輔助人”出庭支持公訴案件,為該項制度的廣泛應用提供了有益借鑑。

“為了確保每一名‘專家輔助人’都能勝任自己的工作,更好地輔助支持公訴,‘專家輔助人’必須是從事與鑑定事項所涉專業五年以上,具有豐富經驗和嫻熟技能的人。既可以由檢察機關的技術工作人員擔任,也可以由其他單位的鑑定人擔任。”市檢查院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成功地成為青島地區首個“吃螃蟹”的人之後,該院以刑事“專家輔助人”為突破口,推動檢察機關信息技術應用實現了從建用並舉到以用促建的成功轉型。先後投資130餘萬元對辦案工作區進行了升級改造,投資60餘萬元建立了電子證據實驗室,新建了500多平米技術用房。同時,積極組織技術人員外出進行技術培訓、交流,邀請上級技術處專家對技術人員進行培訓、授課,並且定期與公安機關技術人員開展技術交流座談會,分享工作經驗,交流技術心得。

為儘快實現司法辦案與科學技術的深度融合,增強司法辦案技術性證據的可靠性,防止冤假錯案發生,該院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電子數據技術性審查工作細則》《關於建立健全檢查技術與業務部門協作機制的實施細則》,從制度上規範電子數據技術性審查工作,加強各部門協作配合,將現代的信息化技術廣泛應用到司法辦案中,以技術的進步提升推動檢察工作的不斷前進。

不久前,該院在審查逮捕一起故意毀壞財物案件的過程中,技術部門根據辦案人的申請,針對犯罪嫌疑人對涉案財物價格鑑定結論提出的異議,對有關案發現場的照片證據進行了電子數據技術性審查,成功分析出部分案發現場照片的拍攝時間是在案發後20天所拍攝。辦案人根據上述技術分析,作出該部分照片不能作為證明案件事實主要證據的審查意見,由此排除了非法證據,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做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決定。該案的成功辦理又一次有力地證明了信息技術對司法辦案的引領與促進作用。

編輯 孫鵬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