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出嫁女兒拒絕養老 怕搜查竟將現金藏在冰櫃裡

法律 冰箱 青島 半島網 2019-06-20

半島記者 尹彥鑫

俗話說“百善孝為先”,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贍養父母更是義不容辭的法律責任。近日,黃島法院審理了一起贍養糾紛案,判決後,被告拒不履行義務,在執行法官採取強制措施時,懾於壓力,主動履行義務。

土地租賃費分配不均,子女拒絕養老

肖老太今年年逾8旬,一直由兩個兒子輪流贍養。後來,肖老太由於年老體弱,生活難以自理,沒有能力繼續耕種土地,於是將自己的土地租賃給別人耕種,將租賃費交給二兒子,從此吃住在二兒子家,大兒子、女兒從此再未盡贍養義務。2018年,肖老太將兩兒一女起訴至法院,要求三人每月負擔生活費500元。法院經審理後,結合肖老太的生活要求和當地的生活水平作出判決:二兒一女每人每月支付贍養費300元,對肖老太今後產生的醫療費由三人平均分擔。

女兒拒交贍養費,害怕執行,現金藏冰櫃

法院判決生效後,女兒石某拒不履行義務,法院多次傳喚未到庭。執行法官到石某家中調查,但是大門緊閉,6月份的一天執行幹警對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突擊,將石某堵在家中。石某先是搬出土地租賃的事當做擋箭牌,又向法官哭訴自家生活困難,就是不談贍養費的事。執行法官經過一番勸說,石某仍然不為之所動。法官警告石某,在執行過程中,作為被執行人既不到庭履行義務,也不如實申報財產,依照法律規定對石某進行拘留。一聽到“拘留”這兩個字,石某變得緊張起來,哭訴說真的沒有能力付錢並且拉開自家抽屜,抽屜裡確實只有幾百元,石某向法官哀求寬限兩天、湊一湊,法官從她的眼神當中看到不安,認為她還是沒有說實話。要求讓同行的法警採取措施,拘傳回法院。石某一看法官動真格,馬上轉變態度:“要不我先交上一部分,剩下一部分我再想想辦法。”本來說沒錢,現在又說交一部分,法官跟隨石某走向廚房,打開冰櫃拿出一沓錢:“這是5000塊,剩下的這兩天我湊齊。”原來石某接到法院的執行通知後,擔心早晚一天法院會上門執行,也聽說在執行過程中會對家中財產進行搜查,思來想去,將5000塊錢藏在冰櫃,認為找到了“安全”的地方。原本要採取強制措施,眼前這一幕讓人啼笑皆非,法官對石某做了訓誡。通過這次執行,石某認識到自己不贍養老人的錯誤,也後悔逃避執行藏匿財產的行為,表示在今後一定按照法院判決履行義務,消除前嫌。

法官說法:

根據法律規定,贍養義務人的範圍包括子女,具備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均應履行贍養義務。而且,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不受父母有無財產、是否分過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響。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另外,在執行過程中,作為贍養案件,贍養費的支付涉及權利人的生活,如不主動履行義務,法院將依法採取強制性措施。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