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檢察院與江西省政府新聞辦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

法律 交通 經濟 環境保護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 2017-03-28

江西省檢察院與江西省政府新聞辦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

3月23日上午,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江西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聯合召開以“民事行政檢察助推法治江西建設”為主題的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各界介紹民事行政檢察工作(以下簡稱“民行工作”)的主要職能、全省檢察機關近年來開展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情況以及特色工作。這也是江西省檢察院歷史上首次就民行工作召開新聞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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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國軒介紹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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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佈處處長陳惠龍主持新聞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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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佈會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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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席

近30家新聞媒體出席

中央駐贛媒體:新華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央廣網)、中國婦女報、法制日報、消費日報、新華網、鳳凰網、半月談網等;

境外新聞媒體:香港紫荊雜誌社等;

省內新聞媒體:江西日報、江西衛視、江西電臺、江西2套、江西交通廣播、信息日報、江南都市報、新法制報、經濟晚報、江西晨報、經濟晚報、江西畫報、江西手機臺、中國江西網、江西網絡臺、省政府網站、南昌電視臺、南昌電臺等。

江西省檢察院與江西省政府新聞辦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

民事行政檢察是檢察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對民事、行政兩大訴訟活動實施法律監督的職責,也是檢察工作中最貼近民眾、直接服務民生的窗口之一,在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守護社會公平正義、助推國家法治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會上,記者們就江西檢察機關開展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打擊虛假訴訟、探索行政執法監督、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等領域工作部署、特色亮點、典型案例、經驗成效等踴躍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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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專注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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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網現場實時圖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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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媒體關注民行檢察特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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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網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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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電臺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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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畫報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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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制報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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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民行處處長周有智會後接受記者採訪

新聞發佈內容三大看點

一、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主要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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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主要職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對生效判決、裁定的監督。“有理官司打不贏,檢察院裡找民行。”人民檢察院對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有權通過抗訴、再審檢察建議的方式監督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對於虛假訴訟、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及調解書,人民檢察院有權依職權進行監督。

二是對審判程序違法行為的監督。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賦予了檢察機關對民事、行政審判從立案、送達、迴避、保全到開庭審理等全過程進行監督的職權,檢察機關有權通過檢察建議的方式要求法院糾正審判程序中存在的違法行為,從而促進審判程序的合法與公正。

三是對法院執行活動的監督。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案外人認為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執行活動存在違法情形、侵害自身權益時,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執行活動存在違法情形時,有權通過檢察建議的方式要求法院予以糾正,以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促進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執行權。

四是支持起訴。檢察機關在履職中發現重大環境汙染、國有資產流失以及侵犯農民工、老人、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等問題時,若有訴權的當事人因訴訟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訴訟的,可以支持受侵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五是督促履行職責,提起公益訴訟。作為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的行政不作為、行政亂作為侵害國家、集體及個人權益的情形,可以通過檢察建議的方式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保障法律得以正確實施。2015年,北京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檢察機關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開展了為期二年的公益訴訟試點工作,今年將結束試點工作,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有望在全國推開。

二、全省檢察機關開展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主要情況

2013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在省委和高檢院的領導與支持下,緊緊抓住“兩法”修改、新一輪司法改革帶來的有利契機,認真遵循民事、行政訴訟的規律和基本原則,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依法監督,規範監督,推動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取得新成效,用強有力的實際行動,擔當職責使命,真誠迴應人民群眾的新期待。

(一)突出訴訟監督,構建多元化監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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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終把對民事、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作為主要職責,在監督範圍上,將從原來的對生效裁判的單一監督變為對裁判結果、審判行為以及執行活動的全方位監督;在監督方式上,將書面審查與調查核實有機結合,綜合運用抗訴、檢察建議等方式監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糾錯,對於監督中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依法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追究相關責任;在監督主體上,科學佈局省、市、縣三級檢察院的工作重心,突出省、市兩級檢察院在辦理生效裁判監督案件中的主體地位,引導基層院在審判程序違法行為監督、執行監督兩項職責上積極作為,既各有側重、又分工配合。

2013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共審結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8094件,佔全省審結民事行政檢察案件(10845件)的74.6%。其中,對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訴373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399件;對民事行政審判程序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1496件;對民事行政執行活動提出檢察建議2910件;支持起訴993件。四類訴訟監督案件比例分別為33.3%、18.5%、36%、12.2%,多元化監督格局日趨形成。

(二)注重統籌推進,促進民事與行政檢察工作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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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立足法律授權,在做好傳統行政生效裁判監督的同時,積極探索對行政審判程序和執行活動的監督,加大行政訴訟監督力度。近兩年辦理行政訴訟監督案件363件,同比上升50.6%。為拓展監督新領域,省檢察院去年在全省檢察機關部署開展了行政非訴執行專項監督活動,共監督法院依法執行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非訴行政案件108件,法院採納93件;督促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拒不履行的非訴行政案件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89件,行政機關全部採納,有效避免了行政決定、處罰“白條化”。

另一方面,緊跟中央部署,審慎探索實踐,對黨委政府關注、人民群眾關心的生態環境、國土資源、食品藥品等重點領域中,行政機關不作為、亂作為導致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集體和個人權益受損害等問題開展監督,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共向有關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2751件,佔全省審結民事行政檢察案件的25.4%;相關行政機關採納2666件。

(三)加強機制建設,凝聚監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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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對內挖掘潛力,健全一體化辦案工作機制。從橫向上,加強民行檢察部門與控告申訴、職務犯罪偵查、公訴、偵監等內設部門的協作配合,通過會籤文件、聯合辦案、定期交流,建立完善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線索移送、案件辦理協作的工作機制,解決民行檢察案源渠道不寬、監督手段不力、調查經驗不足等難題;從縱向上,採取交辦、聯辦、協辦、參辦、督辦等方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協作配合,挖掘民行內部工作潛能,盤活用好辦案力量,解決基層民行辦案力量不足、抗訴案件辦案結構“倒三角”的困境。

二是對外協作借力,優化外部溝通聯繫機制。加強與人民法院的聯繫溝通,消除認識分歧,增進相互理解,構建良性互動的檢法關係。2015年9月,省檢察院與省法院會簽了《關於民事行政訴訟法律監督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就案件受理、調閱訴訟卷宗、檢察建議接收和回覆、法律文書送達等事項達成一致,各設市區院、基層院也分別與同級法院會籤規範性文件33份,對檢察監督範圍、程序等事項進一步予以明確。加強與政府法制機構的聯動銜接,2015年7月,省檢察院與省法制辦會簽了《關於檢察機關和政府法制機構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作配合的若干意見》,明確雙方通過信息資源共享、聯合執法檢查、案件線索移送等方式,實現行政執法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的有效銜接,為檢察機關探索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據。主動與律師事務所建立聯繫,召開座談會,走訪鄉鎮司法所及街道社區,設立代理申訴點,探索律師代理申訴制度,加強案源機制建設,暢通群眾訴求渠道。

(四)強化辦案規範,提升執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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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準確把握監督條件和標準,堅持個案集體討論、疑難案件專家諮詢、重大複雜案件檢察委員會研究等制度,不斷完善和改進法律文書說理工作,增強檢察決定的準確性和說服力。2013年以來,全省法院再審審結抗訴案件336件,其中改判、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和解、撤訴等共計256件,再審改變率為76.2%;再審檢察建議、審判程序違法監督檢察建議、執行監督檢察建議的採納率分別為74.2%、96.7 %、95.8%。

二是完善業務流程,省檢察院先後就民行檢察案件受理、審查、文書送達、卷宗裝訂、跟進監督等工作出臺規範,明確執法標準,細化操作流程,以規範促公正。

三是加強案件評查,2014、2016年兩次組織對全省各級院辦理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開展質量評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省檢察院組成檢查組實地抽院複查,共複查生效裁判申請監督案件718件、審判程序違法監督案件55件,執行監督案件122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通報、責令整改。

四是推進檢務公開,依託案件管理系統平臺及檢察特快專遞,依法履行當事人申請監督權利義務及風險告知、案件辦理重要節點及程序告知、聽取當事人意見、法律文書送達等義務,增強執法辦案透明度。探索開展公開聽證、公開答覆等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增強檢察決定的信服力。

(五)加強隊伍建設,築牢專業化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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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把隊伍建設作為根本和保證,在“引才、育才、用才”上下功夫,著重抓好人員專業化的培養。除了選派民行人才參加高檢院和省院組織的正規化、專業培訓之外,還先後在西南政法大學、國家檢察官學院廣東分院專題舉辦全省範圍的民事行政檢察專題培訓班和實訓班,以專家授課、案例教學、實務實訓等方式,分層次、多形式、有針對地開展專業化培訓,提升隊伍“軟實力”。先後舉辦兩屆全省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業務競賽活動,開展優秀法律文書評比、“精品案件”評選等崗位練兵活動43次,達到了以賽代練、以賽代訓的目的。選拔5名選手參加兩屆全國民事行政檢察業務競賽,組織參加各類學術調研活動,建立完善全省民事行政檢察人才庫,充分發揮業務骨幹在疑難複雜案件研討、業務培訓、案件評查、理論研究等工作中的作用。四年來,我省民事行政檢察人員在全國性的學術活動及業務評比競賽中獲獎40餘人次,湧現了2012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全省檢察業務專家、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民行處處長賴蓉蓉等一批業務領軍型人才。

三、突出重點 強化全省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實效

(一)“亮劍”虛假訴訟 維護司法秩序與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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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省檢察院組織在全省檢察機關開展虛假訴訟專項監督活動,截至去年底共辦結案件138件,對經查證認為構成虛假訴訟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訴67件,發出再審檢察建議43件,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內部移送涉嫌違法犯罪線索35件,有41人被立案偵查,10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涉案金額達4.1億餘萬元。

一是聚焦重點,加大查處力度。重點關注民間借貸、交通事故人身損害保險理賠、房地產交易等虛假訴訟多發領域,主動走訪房管局、保險公司等單位,加強宣傳發動,深入挖掘線索,有效發現了一批虛假訴訟典型案件, 三類案件佔比分別為34.1 %、25.4 %和15.2%。

二是抽絲剝繭,多維查證確認。認真總結分析虛假訴訟發生的特點,針對訴訟、執行中的異常情況,採取查詢、調取、複印相關證據材料,詢問當事人或案外人以及委託鑑定等調查核實措施,查明事實、固定證據。

三是多位一體,深挖“背後”真相。堅持對涉虛假訴訟案件在裁判結果、審判過程、執行活動中是否存在問題一併審查,加大發現、移送和協助查辦背後的職務犯罪、刑事犯罪工作力度,深化監督效果。

四是凝聚合力,優化監督模式。堅持以民行檢察部門牽頭,多部門、多主體聯動發現、快速審查,形成了打擊虛假訴訟的合力。

(二)守護青山綠水,打造民事行政生態檢察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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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級民行檢察部門牢固樹立“一盤棋”思維,積極融入省院部署開展的“加強生態檢察,服務綠色崛起”專項監督活動中,不斷探索民事行政檢察服務生態保護的新模式與新手段。

一是搭建平臺,以點帶面地開展專項活動。在會籤文件的基礎上,針對國土、環保、林業及水利等重點領域,省檢察院與省法制辦部署開展聯合調研及檢查督導活動。市、縣兩級檢察院與當地政府法制部門及行政執法機關形成會議紀要30餘份,會籤進一步協作配合意見、辦法80餘份,80多個單位與當地政府法制部門開展了聯合執法調研與檢查活動。

二是突出重點,優先辦理相關案件。藉助聯合督導活動的平臺,加強對生態環境領域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監督,發出督促履行職責類檢察建議463件,發出執行監督類檢察建議24件。

三是加強探索,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探索運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支持起訴等方式,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當事人支付損害賠償金、補植復綠等責任,不斷拓寬生態原貌恢復救濟渠道。活動以來,共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16件,支持、督促有關單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5件,挽回生態損害賠償款57.96餘萬元、補植復綠造林1024畝、9萬餘棵。

下一步,全省檢察機關民行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擼起袖子加油幹”,依法全面履行民事行政檢察監督職能,為建設富裕美麗幸福江西作出積極貢獻。

江西省檢察院與江西省政府新聞辦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

策劃:周文英

審核:歐陽晶

文字/編輯:劉榮鬆

圖片:劉健,部分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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