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警方通報:17小時破獲汕頭銀行搶劫殺人案

法律 摩托車 法制 社會 南方法治報 2017-04-11
汕頭警方通報:17小時破獲汕頭銀行搶劫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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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中午,在省公安廳的統一指揮下,在當地幹部群眾的大力配合下,經過17小時連續奮戰,汕頭、汕尾兩市公安機關及汕尾邊防部隊聯手在陸豐甲子鎮成功將搶劫殺人犯罪嫌疑人樑某豹(男,33歲,陸豐市甲東鎮人,2008年曾因在深圳市寶安區搶劫被判處三年半有期徒刑)抓獲歸案。至此,4月8日發生在我市潮南區峽山街道的搶劫殺人案告破

4月8日18時45分和51分,在峽山街道廣發路某銀行自動櫃員機旁和團結路某中學附近先後發生2起持刀搶劫殺人案。

汕頭警方通報:17小時破獲汕頭銀行搶劫殺人案

經工作,用不到3小時汕頭市警方就鎖定兩起持刀搶劫殺人案犯罪嫌疑人為汕尾陸豐市人樑某豹。

根據疑犯身份及作案後駕車逃離的路線,警方連夜組織力量追捕,一路沿嫌疑人逃循路線進行搜捕,另一路連夜趕赴汕尾陸豐市追捕犯罪嫌疑人,並針對疑犯可能的落腳點,發動“三甲”地區有關鎮村幹部群眾參與搜捕。

4月9日12時左右,搜捕力量在陸豐市甲子鎮東方村打石山附近某廟觀旁將藏匿在該處的犯罪嫌疑人樑某豹抓獲,現場繳獲4月8日晚搶劫殺人的作案工具水果刀1把及被搶贓物紅色太子摩托車1輛。隨後,據疑犯樑某豹指認,警方在337省道揭陽市惠來縣溪西鎮路段一加油站旁起獲疑犯逃跑時丟棄的帶血衣服。

汕頭警方通報:17小時破獲汕頭銀行搶劫殺人案

經初步審查,犯罪嫌疑人樑某豹交代:

4月5日上午,他從陸豐市乘車來到峽山街道汕尾居委工業區某繡花廠找老鄉幫忙找工作,後因工作沒有著落身上錢又花光了,遂萌發搶劫念頭。


4月8日,樑某豹到某超市購買水果刀後竄至峽山街道汕尾工業區廣發路附近的某銀行櫃員機處守候;至當天18時45分,疑犯正準備搶劫在該處存款的男子時,發現後面另有一男子準備過來存取款,因怕後來者影響其搶劫作案,遂持刀連剌後面男子多刀。在此期間,正在存款的男子發現危險轉身跑開。


隨後,搶劫未得手的樑某豹攔搭一載客摩托車離開現場,當車輛行駛至峽山洋汾陳村團結路一中學附近的偏僻路段時,他再次實施搶劫作案,持刀刺向駕車摩托車工友,第二次搶劫得手後便駕駛搶得的摩托車沿國道往普寧方向潛逃,途中為逃避公安機關追捕偷盜群眾衣服換掉身上帶血衣服,因不敢回家又無處可去,就藏匿在陸豐市甲子鎮一山上某廟觀旁。

目前,相關審訊和取證工作正在抓緊進行中。

編輯 小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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