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街頭現“撿錢分錢”騙局 一老太被騙走18萬元

法律 法制 社會 椰網 2017-09-13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手機端記者鄺清晶 通訊員 王倩)走在路上,突然看到前面有人掉下錢包,這時身後又過來一到兩個陌生人,要求平分這些錢……近日,這種“撿錢分錢”的老把戲在海口街頭再次上演,騙走一老太18萬元。

早前,被告人樑某日、樑某任、樑某海、樑某水(均已判刑)從廣東茂名市密謀到海口市以“撿錢分錢”的方式騙取錢財。

這日上午,樑某日進入白龍支行銀行營業廳,將正在取錢的老年人金某某作為詐騙目標,當被害人取出1萬元人民幣並離開銀行後,四人尾隨其至白龍苑小區門前,樑某日假裝“掉錢”,樑某任則假裝在被害人面前“撿錢”,隨後,另一被告樑某海則假裝和被害人一起看到樑某任撿錢,此時,樑某海會要求和樑某任一起分撿到的錢。為此,樑某任就會對被害人說:“老太太,我撿到錢你也看到了,我一個人拿了心裡不舒服,而且這個外幣挺值錢的,10萬換12萬元,你看到我撿錢了,這錢也要分你一份。”之後,兩人便合夥忽悠老太太,直至老太太同意三人將錢平分。

隨後,樑某任將外幣裝進一個信封,以沒有太多人民幣現將為由要回家取錢,樑某海假裝不同意,樑某任就說將外幣交給被害人保管,但要交出值錢的東西做抵押。此時,已被忽悠的被害人便將剛取的現金人民幣一萬元,中國銀行卡及密碼交給樑某任。樑某任再用事先準備好的裝有中國福利彩票的信封調包並交給被害人,然後故意讓樑某海作擔保人一起回家取錢,兩人便離開現場。

據瞭解,樑某日拿到銀行卡後,先後在銀行取出現金20000元和39900元,併到珠寶店和金行刷卡購買了價格為16170元和98871元的黃金首飾。詐騙得逞後,四人轉道三亞市乘坐飛機逃回廣東茂名。

美蘭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樑某日夥同樑某海、樑某任、樑某木(均已判刑)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夥以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被害人人民幣184941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同案人樑某海、樑某任、樑某木到案後已將各自分得的贓款退賠被害人,共計人民幣68000元,餘款116941元應責令被告人樑某日予以退賠。據此,美蘭法院以被告人樑某日犯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責令被告人樑某日退賠被害人人民幣116941萬元。

椰網編輯:蔡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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