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動東北:96年系列持槍搶劫殺人團伙緝捕紀實(14)

法律 遼河 渤海 摩托車 林子linzi 2018-11-27

震動東北:96年系列持槍搶劫殺人團伙緝捕紀實(13)

震動東北:96年系列持槍搶劫殺人團伙緝捕紀實(14)

“1.30”案件發生後,儘管我公安方面在士氣上受到了很大的挫折,在“串聯一號”案件的偵破工作上,處於低谷期,但我們還是有著不少的收穫。

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歹徒在開槍的時候,在現場遺留下了“五。四”手槍的彈殼和彈頭。

我們在現場提取了兩枚犯罪分子遺留下的“五四式”手槍的彈殼和一枚“五四”手槍彈頭,彈頭很完整,雖然子彈擊穿張明久同志的腳,但並沒有變形。這對我們對子彈的“辨認”提

供了良好的條件。

"1.30”現場提取的子彈被送到瀋陽刑警支隊技術科。技術部門對子彈進行了技術處理,得出一個驚人的結論。他們一下子把瀋陽96“串聯一號”案件向前拉了四個月,與1995年9月發生在遼寧省盤錦市大窪縣的竊槍案聯繫在一起。

盤錦,地理位置在瀋陽之南,靠近遼河入海口。東臨營口市和海城市,西常錦州市,中間有鐵路、公路相連。這是一座美麗的城市,因為靠近渤海灣,地理位置優越,水路陸路交通發達,改革開放以來,城市建設發展很快。大窪縣是盤錦市的市級縣,地

理位置在盤錦市以南,與盤錦市相距不過30公里,大窪縣縣城緊靠渤海的遼東灣,也是個魚米豐登的富饒的地方。

盤錦竊槍案發生在1995年9月4日,“五四式”手槍的主人是盤錦市大窪縣某局幹部杜先生。他所佩用的“五四”式手槍,是由縣司法局於1993年6月配給他的。他平時把槍放在自己

的家中。

1995年9月4日早晨,社先生去單位上班,他的妻子杜夫人也於上午8點40分離家。整個一上午,杜家家中無人。待到臨近中午11點半左右杜夫人回來,發現家中失竊。房門被撬開,室內有明顯的被翻動的痕跡。開始時杜夫人並沒意識到手槍被盜,她立刻打電話給杜先生,一邊清點家中現金、存摺和貴重財物,幸而所失物品不多。待到杜先生從單位趕回家中,才發現他存放在箱子裡的那支“五四”式手槍和配用的子彈均被盜走。

杜先生馬上到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大窪縣公安局以及盤錦市公安局對此案都非常重視,盤錦市公安局長親自掛帥,組織專案隊伍多方進行調查,並通報全省,但此案但至今茫無頭緒。

遼寧省省公安廳與瀋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技術部門通過技術鑑定認為,兩案完全可以併案偵察。

當初,“串聯一號“案件指揮部曾對持槍歹徒系何方人氏做過分析。認為瀋陽周邊城市來沈作案的可能性最大。有一度他們曾懷疑瀋陽以北的四

平、開原、新民、撫順一帶;而現在他們迅速把重點轉移到瀋陽之南。即盤錦、錦州、營口、海城、鞍山、遼陽、乃至大連一線。

最炙手的重點地區當然在盤錦。

亡命徒,五元錢斃死人命

說話回溯到1995年7月間,瀋陽周邊地區的某城市。

“頭兒”與“大個子”正在一處樓群前等候,他們剛剛乘坐一輛出租車趕過來,同來的還有一個我們未曾見過面的胖子,這是他們團伙的另一名成員。

胖子姓汪,也30多歲。所謂“兔子不吃窩邊草”,這是中國一句老話,也是某些人的做事準則,可胖子卻不是這樣。

前不久,他曾幫助一位關係單位的採購員家搞過裝修,看到了那家的闊綽。這件事他便與“大個子”說起,幾人商議,抽機會“敲”那採購員一槓子。俗話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這位把汪胖子看作朋友的採購員,看來是要到黴了。

事發的前一天,他們打車來過一次,汪胖子指著樓上說:“看見了役,最上邊的那家就是。”

地方認難了,幾人分手,說定第二天上午來作案。他們作案,就跟辦某一件事,或者去什麼地方“上班",那種感覺是一樣的。

這天一早,汪胖子接到“頭兒”的傳呼,他打車過來,“頭兒”和“大個子”已經在等他了。

“保鏢”沒到,原訂的這回“幹事”有他,不知什麼緣故他來得晚了。

大個子有點迫不及待,先獨自進去轉了一圈,回來就顯得喪氣,說;“媽的,真是不巧,他家有人。”

那時,幾人還不敢公開搶劫,面對面地幹案子。一是由於手

中沒有真槍,二是由於是在本地,拋頭露面容易暴露。

他們在等“保鏢”,傳呼已經打過了。

不一會,“保鏢”打一輛摩托車過來。這是這座城市的一大特徵、路上跑著不少出租摩托車。你要去哪裡,坐在摩托手身後。也是按路程長短要錢。沒有一個準確的尺碼,都是雙方談定。

“保鏢”打摩托的時候,沒與對方講價錢。等他來到地方,下車時對方張嘴要他五元錢,兩人犯了矯情。

“保鏢”說:“媽的多遠啊,你就敢要五塊錢?”

摩托手說:“多遠啊,還不該五塊錢咋的?”

他說:“那不能給你五塊,你這不是宰人嗎?"

摩托手說: “ 那你看給多少錢?”

“保鏢”說:“最多給你兩塊,到家了。”

“那沒門啊,”摩托手說,“你當是你家的摩托車,白拉你啊,打不起摩托就別坐車。”

“媽的,你是咋說話呢?”“保鏢”有點犯急。

摩托手說:“咋說話啊,有你坐車不給錢的嗎?我告訴你,你也周圍打聽打聽,咱爺們是誰,你不給錢啊,走不了你!”

還有這樣跟他們說話的。“保鏢”氣得臉色煞白,他打了20年罪(東北話,打罪就是蹲大獄),還沒受過這個。可他不能動手,因為他們還有“任務”。

這時大個子走過來,他們離“保鏢”不遠,頭兒也在那邊站著,冷著臉兒朝這邊看。

“保鏢”說,“你要多少錢吧?”

“不告訴你了嗎,五塊,一分也不能少。”對方人高馬大,有點不識深淺。

大個子說:“你他媽的就不能客氣點?”

摩托手說:“有啥客氣的,咱乾的就是這買賣。”

這年月,真是誰怕誰啊?

其實大個子腰裡就彆著槍,“頭兒”提著的包兒裡也有槍。可他們能幹嗎?這小子不知死活,不知死活也拿他沒辦法。他嘴硬,仗著他大塊頭,耍橫,“保鏢”加上“大個子“兩人也別不過他。

大個子說:“不就媽的幾塊嗎,你小子揀好。”說著他掏出五塊錢,仍在地上。轉身就走。

這事情叫他們不痛快,添堵,真他媽遇到個喪門星。

方才大個子上樓轉過一遭,那採購員家有人不好下手,這又使他們不痛快之上愈加不痛快。

大家只有等,眼看過了10點半了。頭兒,大個子、“保鏢”三人又走進樓洞轉了一圈。汪胖子不能進去,他不能露面,因為房主認識他。

不一會兒三人出來。頭兒擺擺手說,“咱們走。”

汪胖子問,“怎麼。幹不成了?”

大個子說:“幹不成了,他鄰居家也有人。”

說喪氣還就是喪氣,方才吵了一架,這回又白跑一趟,還白等了這半天,他們什麼事情也沒做成。

回來的路上四人乘坐輛出租車,頭兒問汪胖子;“認識那個開摩托的人嗎?”

汪胖子說,“我沒大留意。”

這時他們的車正朝市內開,走到半路,頭兒說,“不行,再轉回去。”

他們的車打了個彎,又朝回跑。

果然,冤家路窄。出租車拐過一處集貿市場,就看見那個送“保鏢”的摩托手,正站在路邊跟一個打車的女客結錢。

頭兒說:“胖子,你下車,打他的車去北臺小學。”

汪胖子以為“頭兒”是為了方才的氣咽不下去,無非是把他誆到北臺小學收拾一頓,就答應說,“好吧,我去搭他的摩托。”

胖子搭那輛摩托在前邊走,“頭兒”和大個子、“保鏢”乘坐夏利出租車在後邊跟著。汪胖子一直把摩托車打到北臺小學的院子裡,因為學生正放假,小學校裡很安靜,汪胖子付錢。

看院子的老頭走過來,問:“喂,你們的摩托車怎麼進來的?"

汪胖子說:“辦點事兒,這就走。”說著他朝外邊走。

大個子和“保鏢”已經從門口走了進來,這時他們已經擺出了要教訓人的架勢。兩人一邊一個站在那人面前,大個子伸手就把那人的摩托車情匙拔了下來。

摩托手也認出了他們,就是方才跟他吵架的幾位。

他仗著身大力不虧,並不含糊,嘴上不服軟,說:“幹啥啊你們?還沒完了咋的?"

頭兒在後邊走了進來。

這時候,大個子和“保鏢”已經一邊一個把摩托手圍住,摩托手不知厲害地還準備動手。頭兒邊走邊把手伸進包裡,走到近前已經把槍掏了出來,槍

口抵住了那人的下巴。

摩托手這時才見了傻,“啥,你們要幹啥啊?”他說。

頭兒順勢又把槍口插進他的嘴裡,說:“你小子夠橫啊?你小子這嘴挺硬實,是吧?我叫你嘴硬!”

一扣扳機槍就響了。

血從後腦海“噗”地噴了出去。

身材魁梧的摩托手一聲沒吭就向後栽倒在地上,被槍殺的司機看上去有40多歲。

頭兒連眼皮都沒眨,他回頭就走,邊走邊把槍放進兜裡。

那時,頭兒手裡還沒有“五四式”,他用的是一把五連發的左輪槍。

大個子和“保鏢”也都跟了出來。三人朝外走的時候,誰也沒回頭,腳步匆匆地像是要去辦什麼公務。

此時北臺小學的院子裡靜悄悄的,只有那輛被撥了鑰匙的大

紅摩托車立在院子中央,它的主人仰躺在硬土地上。連方才問他們怎樣進來的看門的老人也不見了蹤影。大陽高照著,一股子血腥氣在周圍漫散開。

四人走到外邊打了輛白色拉達車,來到市內一家餐館裡吃飯。

飯後頭兒說:“咱們幾個去洗個澡吧,去去晦氣。”他們去東三路浴池洗了澡,誰也沒再提摩托車手的事情。

第二天,汪胖子接到了頭兒的傳呼,頭兒要他去北臺小學那邊探探風聲。胖子前一天就嚇傻了,其實他還沒看見那個全過程。他先出來的,沒走出學校大門就聽見後邊槍響。他當時腿就有些發軟。他沒敢去探風,過一段他聽別人說起這件事,人們是當新

聞說的,說北臺小學那邊打死了一個人。他把這消息告訴了頭兒。

頭兒說:“這件事你不能對任何人說,你可要記住。透出風去我就殺了你,殺了你的全家.”汪胖子眼前一黑,說:“那我知道,我哪能幹那樣的傻事?”其實,這時他的心都在打哆嗦。

轉眼到了9月。

大個子給汪胖子打來電話。說:“我們要出去一趟,上大連,你去不去?"

汪胖子說:“我去吧。”

北臺小學事件之後,汪胖子不敢對頭兒的傳喚有絲毫的息慢,而且,一同出去撈一把,做事他只當個陪村,好處卻是一點也不會少,他又何樂而不為呢?他與大個子關係很熟,知道他在大連開發區有個“哥們”做內線,到大連自然會是好戲連臺的。

大個子說:“要去,明天早上7點半在汽車站等我們。”

第二天,汪胖子在車站跟頭兒、大個子、”保鏢”三人會了面。

本來大個子說的他們要去大連,上了車,他們卻直奔了也在海濱的大窪縣。大個子說,他傳呼過他的那位“哥們”, 對方沒有回呼,所以臨時改變了路線。

這正是夏秋交際的季節,海濱風景宜人,可他們並不是來逛風光的,他們的眼睛,盯著的是逛風光的人群。

來到大窪縣的頭一天他們並沒作案,這是規矩,第一天一定要把作案的對象選擇好,這叫先踩點兒。選擇好對象,還要看好進退的路線,以防備遇到緊急情況,好能夠抽身走掉。

他們在旅館住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四人出來。頭兒手裡提著一個“大哥大”包,裡

邊裝著三隻槍,一支左輪六發槍、一支“炮臺”(自制火槍),二支小口徑槍。大個子拿著一個提包,他的這個煙色的提包從不離手,裡邊裝著他的撬壓工具,四人走了大約有半個小時,拐進一處樓房。這裡周圍都是樓群,他們選擇的是樓裡最頂上的一家。

大個子和“保鏢”負責撬門。頭兒照例壓陣,汪胖子在四樓的過道上盯著有無來人。

大個子此刻顯出“專業”水平。他先用螺絲刀往門縫裡別,然後用木工的鑿子再別,最後用一把羅紋鋼做成的一頭有鴨嘴扁口的專用撬槓撬,一下,兩下,門就開了。沒弄出多大響動。

大個子和“保鏢”進去了。沒多久大個子先出來,拿著一件衣服和一個照相機,遞給頭兒,復又轉身進去,不一會兒他又走出來,顯得神色緊張,接著“保鏢”也走出來,手裡拿著一個布

兜子,對門口的頭兒說了幾句話。三人匆匆地就朝外走。

汪胖子以為拿到了錢,也很興奮地跟在他們身後。

他們出來就直奔公共汽車站,等車的時候汪胖子間,“怎麼樣,拿到多少?”

大個子左右看看,小聲對他說: “搞到一把槍,‘五四式’。”

他嚇了一跳,立刻明白為什麼三人那麼高興,為什麼三人會匆匆離開。這戶人家家裡居然有槍,這是個什麼人物就不好說了。

所以他們必須馬上離開,不然的話,很可能會捅下大婁子。

這事件在公安局的案卷裡就叫作“盤錦竊槍案”。公安部門也做過多種分析,幾種意見並不統一,其中也有人認為這是個偶然事件,就是說,犯罪分子並沒有盜槍的直接動機,行竊前並不知道主人有槍,槍支是盜竊時順手抄走的。但公安部門一般都會從已知線索去調查,在一切可能的線索都被排除之後,才會考慮案件的偶然性。

偶發案件這是最不好偵破的案件,因為犯罪分子與失竊人,沒有任何邏輯上的聯繫。

槍是“保鏢”最先發現的,他曾欣喜若狂。這把槍最先也保存在他的手裡。

回來的當天晚上,“保鏢”悄悄進家,他的妻子正在裡間屋看電視。他沒有驚動她,先來到廚房,東摸摸西看看,最後把手槍藏在了櫃廚的上邊。後來,汪胖子在他家看過一回這把真槍。再後來,它就轉到了頭兒的手裡。從那之後,一直再沒變更它的主人。

這也順理成章,最主要的戰利品應該屬於頭兒。作為一個粗獷的男人,他最喜歡槍。而且,依他的性格,依他的脾氣,依他的為人秉性,團伙裡的其他人,也不敢違揹他。

頭兒手裡已經有兩把硬實的傢伙——自從他從大西北迴來,碰過兒回釘子,開始重操舊業之後,那兩把槍就始終跟隨著他。一把是能打六發口徑子彈的左輪手槍;一把是改造過的獵槍,把槍柄鋸短,槍管也改制過,仍打猾槍子彈。左輪槍是他的一個“哥

們”從丹東的邊境集貿市場上託朋友購買的,花了1000多塊錢,雙簡獵槍也是這位“哥們”在河北的“白溝”集貿市場花3000元買的,這位“哥們”有兩大愛好,一是打獵,一是“扎針”(吸毒)。兩條槍他跟頭兒炫耀過。沒過多久,頭兒說,他要跟朋友出去打獵玩玩,先借走了他的獵槍。後來又說到郊區打打靶,拿走了左輪槍。槍拿走了就再也沒有歸還的意思。“哥們”想要嗎?換個人或許他早就找上門去討帳了,可跟頭兒不行,“哥們”從心裡怵他。

頭兒說是借用,他遲早是要歸還的,並沒說那兩把槍不再屬於“哥們"。但什麼時候還,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後來,頭兒甩給“哥們”1500元錢,這錢說不清楚,頭兒說是給他買“針”扎的,這當然也可以理解為是槍款。總之,那之後這兩把槍成了幹案子的凶器。於是,那把左輪槍也就開始以人作為射擊的目標了。

在頭兒最初思謀著還要落草為匪的時候,就夢寐以求地想搞到一把真槍。幾人在一起閒侃,都覺得以後的日子沒什麼大指望,那就不如干他幾把,抓個大的。可現在這社會,誰怕誰啊——就像那個已成為了死鬼的摩托車手,不也是窮橫至死都不服軟嗎?你要幹大事,手裡只有刀子那就不成了。必須有槍,搞不到真槍,那

也得搞土槍。搞威力大的,搞一下子就能打死人的。而且,遲遲早早要整來一把真傢伙。

這一回他如願以償了。

“保鏢” 沒別的話說。他的心性不如頭兒硬,頭兒其實是個很殘忍的傢伙,在大西北服刑的時候他就以殘忍出名。所以他有威懾力,所以大夥兒都服他,當然,也怵他怕他。頭兒的另一面是講義氣,公正。不像大個子那樣,總有半張臉叫你永遠琢磨不透。頭兒做事不藏著掖著,不另搞兩手。所以大家又信服他。

比方說,每次入戶行竊或者搶劫,所獲得的現金、首飾、財物都要交到頭兒手裡,每人所拿到的東西都不準私戴。因為在室內行竊行搶時,都是各幹各的,各人都有分工,每人翻出來什麼東西互相都不知道。同樣朝頭兒腳下一丟, 丟的錢有多少,東西怎樣,當時也並不清楚,但回來算帳時總不會少,大家對頭兒有這種信任。大個子不行。雖然大個子有高超的撬壓技術,同時他也很具謀略,但他做事粘手,手裡不大幹淨。比方有一回,這是“保鏢”親眼所見,在搶劫一家個體商戶時,主人已經說出櫃子裡有條金項鍊,他進去搜怎麼也沒找出來,回過頭“保鏢”就要發威,他認為對方不老實。大個子攔住他,說:“再找找。”不一會兒他從裡屋出來,說:“這不找到了。”他是從哪兒找到的?如果“保鏢”沒在外屋吵吵,這條金項鍊很可能就被大個子私吞走了。結夥幹案子怕就怕的這個,瓜分不均就要生事,但是頭兒不會這樣。

他們這行道的原則就是幹了案子馬上分髒,有現金分現金,財產估價後平分,大體上求個公平。要是誰有特殊需要,提出來大夥不反對也可以把某件物品歸你,但私瞞那絕對是違反規矩的。

後來在瀋陽作案子,大個子提出不要一次分光,留著做點事。

本來“保鏢”並不同意,後來看出這是頭兒的意思,他才作罷。“保鏢”在一般情況下不問拿到多少錢,頭兒說多少,就是多少。

自從頭兒得了那把“五四式”手槍之後。他們連續在大連幹了幾起案子。那時他們自大窪回來,“保鏢”把“五四”手槍帶回自己家,第二天頭兒就呼他,要他帶著手槍去汽車站。

路上頭兒就把手槍要了過去。

以後作案子的時候,他都是使用那把左輪手槍。路上並不交給他,路上那些槍支都由頭兒放在他的大哥大手提包裡,每到了幹案子之前,頭兒再從包裡拿出給他,幹完案子他再交給頭兒。一般他也不往家裡帶武器,因為他的妻子是個老實的正經女人,他

不願給她惹禍端。在大連他們住了四五天,連續作了八九起撬壓盜竊案件。這回仍是跟大個子、汪胖子四人一起幹的。“保鏢”在大連曾見到過

大個子的那個內線。那人個頭很矮,臉白淨,戴眼鏡,一副學者的派頭。他始終弄不明白大個子怎麼會與那人有那樣深的交往。從大連回來,“保鏢”的妻子身孕已經顯了出來,妻子要生小孩,他要在家照顧,因此這一段他與頭兒聯繫少了些,一直呆到

了入冬。

還在這年的秋季的時候,頭兒便開始謀劃在瀋陽作案。這回他們武器精良,胃口也就大了。幾次都是在大個子租住的房間密謀的,頭兒說:“這一回,咱們準備幹大戶。”

汪胖子跟著頭兒和大個子去過兩次瀋陽,那都是在1995年10月左右。那兩回他們主要是去摸點兒。也曾試探地跟過一回個體商戶,那時他們還沒有明搶的經驗,盯好了人,卻沒有跟上,結果讓人家進了屋。一回後他們再去,在那家樓上等了半個多小時,結果對方沒有回來。“保鏢”也曾經跟他們一起盯過一個手拿大哥大、跟“倒騎驢”的商戶,那時還不懂得先備好自行車。等到他偷了自行車再盯人時,那人早已找不到了。

這說明他們也是在犯罪中不斷地摸索犯罪的經驗。

後來汪胖子退了出來了。他退出來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頭兒另外選擇了“最佳搭檔”,而頭兒有一個很固執的思想,他認為作案子四個人為最好。二是往胖子的表現不如人意,他膽子小,做不成什麼事,到時候還一驚一乍地耽誤工夫。

頭兒所組成的最佳搭檔,除了大個子和“保鏢”外,便是那個跟他們在瀋陽連續搶劫個體商戶,後來被公安拘捕,摔成重傷的小個子。

(未完待續)

作者:牛伯成

摘自《原罪》

如有侵犯,敬請告知,此篇禁止轉載,一經發現,立即舉報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