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路橋公司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在湘潭中院成功召開

法律 法制 財經 湘潭法院 2017-04-27
湘潭路橋公司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在湘潭中院成功召開

4月20日,湖南湘潭公路橋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在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召開,為該公司下一步重整工作的開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湖南湘潭公路橋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湘潭路橋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於2017年1月12日向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湘潭中院於1月16日裁定受理了湘潭路橋公司破產清算一案,並指定了管理人。4月18日,湘潭路橋公司股東周晉輝以該公司具備重整價值,且重整有利於維護債權人、出資人和職工利益為由,申請對該公司進行重整。經研究決定,4月19日,湘潭中院裁定受理了申請人周晉輝對湘潭路橋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請。

會上,湘潭中院向出席會議的92家債權人、債務人負責人、工會和職工代表等宣讀了決定對湘潭路橋公司進行重整的(2017)湘03破1-10號民事裁定書。管理人作了執行職務的階段性工作報告,宣讀了債權申報報告和債權表。本次債權人會議進程規範緊湊,會場秩序井然,充分保障了債權人的各項合法權益,消除了債權人的各種疑慮和擔心,增強了債權人對相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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