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15萬元匯款錯匯別人賬戶 對方不退還怎麼辦

法律 法制 社會 琅琊新聞網 2017-06-15

“我是在河東區做生意的,6月9日,不慎將15萬元錯匯進了別人的銀行賬戶裡,但是對方拒不還錢。”6月12日,臨沂市民劉先生致電市民服務熱線12345反映,希望相關部門協調處理。

6月9日下午,河東區做生意的劉先生匯款時,陰差陽錯地把15萬元錢匯進了別人的銀行卡里。“當時我向客戶匯了一筆生意款,就把卡號輸入之後,將款匯了過去,可是,客戶來電稱一直沒有收到匯的錢,我這一核對,才發現卡號打錯了一位數!這可怎麼向客戶交代?”

“隨後,我趕忙向駐地派出所報警,民警瞭解事情經過後表示,這是民事糾紛,應通過訴訟解決。”劉先生介紹,“接連幾天,我多次聯繫對方,要求返還15萬元,理由是匯款錯誤,開始對方還答應會返還,但我卻一直沒有收到。”

出現這種情況該怎麼辦?記者諮詢了沂蒙晚報法律顧問、山東頤平律師事務所主任彭海律師,他介紹,如果拒不歸還這筆錢,有侵佔他人財產的嫌疑,嚴重時將承擔法律後果。

出現這種情況如何補救?彭海律師介紹,首先要及時聯繫辦理匯款的銀行,查實錢匯給了什麼人,然後聯繫對方,協商要求退還。如果對方拒不退還,當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訴對方。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銀行匯款錯匯入他人賬戶,一方受益而一方受損,構成不當得利,接受匯款的一方,必須退還這筆匯款。而且,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除返還原來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產生的孳息也應一併返還。

沂蒙晚報記者 袁文瀟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