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檢動態」海東市檢察院制定具體措施強化扶貧領域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法律 農村改革 大數據 政法 海東檢察 2017-06-10

2016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在市委和省院的領導下,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省、市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市委精準扶貧工作部署,積極落實全市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會議精神,立足檢察職能,堅持有腐必究、有案必查,懲治預防兩手抓,在精準扶貧工作中,採取多種措施,開展了全方位、全覆蓋的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檢察機關與各扶貧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銜接不夠,致使檢察機關難以真正介入扶貧領域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二是深入實地調查研究不夠,不能及時掌握扶貧第一手資料,在扶貧項目招投標、徵地拆遷、扶貧資金管理等方面不能及時跟進監督,存在職務犯罪風險;三是派駐“檢察工作站”在扶貧領域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雖然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由於人員、經費等的限制,對全面開展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響,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四是雖然建立了檢察機關與扶貧部門精準扶貧大數據平臺共享機制,但沒有充分發揮共享機制的作用,在大數據平臺的運用中,未能及時發現存在的風險漏洞;五是宣傳還不到位,警示宣傳教育還存在死角。

針對扶貧領域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為進一步發揮檢察職能,服務和保障全市扶貧攻堅工作的順利進行,近日,海東市檢察院制定印發了《關於在扶貧領域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具體措施》,今後將突出五個方面,全面推進我市扶貧領域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向縱深發展。一是加強聯繫和溝通,實現扶貧信息互通。要積極與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的溝通與聯繫,互通信息,互相交流。建立扶貧項目單位對重點、重大項目向檢察機關通報制度。將年初確定的重點、重大扶貧項目的計劃、方案抄送檢察機關備案,檢察機關在項目實施中及時介入監督,掌握項目進展情況及扶貧資金落實情況。各縣(區)檢察院和扶貧部門聯繫,有重點地選擇2至3個扶貧項目,開展專項預防,對項目實施及專項資金的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一要及時瞭解掌握扶貧項目的基本情況、重大進展、工作成果等內容,並建立專門檔案,進行詳細記載。二要加強與扶貧項目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行業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溝通聯繫,及時交流情況信息,認真聽取意見建議。三要及時向扶貧項目建設單位通報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動態,對犯罪原因、規律、特點進行分析,提出預防對策建議。並積極提供預防諮詢意見,幫助做好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市院對互助縣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互助縣丹麻鎮鬆德村易地扶貧搬遷預防監督項目進行掛牌督辦。二是強預防調研,狠抓檢察建議落實。要協同扶貧部門,深入扶貧項目實地,開展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資料,同時,發揮精準扶貧大數據平臺共享機制作用,進行分析研判,準確把脈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易發多發等突出環節存在的風險漏洞,綜合分析可能誘發職務犯罪因素,對精準扶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以權謀私、貪汙受賄等職務犯罪風險進行重點防範,對症採取堵漏建制的措施,並積極向相關部門提出有針對性的檢察建議,積極幫助整改,抓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工作,完善內部防範機制。三是發揮檢察工作站的作用,為扶貧工作提供幫助。要依託鄉鎮檢察工作站加強對鄉鎮站所、農村基層組織和基層幹部的監督,對群眾署名舉報的,要通過實地走訪、查驗賬目等方式,開展精細化初查,確保案件線索“件件核實、件件落地”。通過與村幹部座談、查詢臺賬、走訪農戶、財務憑證抽樣分析、填寫調查問卷等方式,對扶貧資金的立項、審批、撥付等各個環節進行動態監測和跟蹤監督,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精準發現、精準預防。同時,通過鄉鎮檢察工作站等渠道進一步為群眾查詢和監督提供便利。四是加強警示宣傳教育,築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線。加大警示宣傳教育力度。將警示教育延伸到基層,擴大宣傳覆蓋面,通過查辦案件情況通報、巡迴宣講、典型案例剖析、播放警示教育片、發放警示教育宣傳材料、預防公益宣傳等形式全方位開展宣傳,對扶貧領域重點崗位工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和預防提示。市院將在下半年組織預防職務犯罪宣講團在全市扶貧領域進行巡迴宣講。五是加大查辦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力度,保障精準扶貧工作順利進行。對精準扶貧領域職務犯罪“零容忍”,堅決查處。在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環節中,對擠佔挪用、層層截留、虛報冒領、揮霍浪費扶貧資金的要從嚴懲處;嚴厲查處涉案金額巨大、涉及面廣,易誘發群體性事件的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嚴肅查處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在扶貧領域中貪汙、受賄、挪用等職務犯罪;依法查辦在扶貧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失職瀆職犯罪。從而形成強大的震懾作用。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