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設局計劃財務科科長劉智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法律 濱州 博興 跳槽那些事兒 海報濱州 2019-05-23

日前,經中共濱州市紀委、濱州市監委指定,博興縣紀委、博興縣監委對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計劃財務科科長、濱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劉智明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了審查調查。

經查,劉智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等活動安排,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利用職務之便,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在仲裁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決,涉嫌貪汙罪、枉法仲裁罪。

劉智明身為中共黨員、國家工作人員、依法承擔仲裁職責的人員,理想信念喪失,不講黨性原則,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涉嫌犯罪,且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劉智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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