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辦案解民憂 當日立案當日結

法律 婚禮 法制 社會 含山縣人民法院 2017-06-09

近日,含山縣人民法院林頭法庭高效調解,快審快結,立案當日便成功調解一起同居關係糾紛,原告王某自願返還被告湯某彩禮款並一次性給付女兒撫養費45000元。

原告王某與被告湯某於2011年在網上相識、戀愛,舉辦婚禮後同居生活,但並未領取結婚證。2013年,雙方生育一女。2014年,王某與湯某因性格不合多次發生爭吵,便回家居住,至今並未在一起生活。此後,王某多次與湯某協商,要求女兒由湯某撫養,並同意支付撫養費,但湯某始終堅決反對。雙方因此發生爭執,故起訴至含山法院林頭法庭。

含山法院林頭法庭受理此案後,見王某立案時情緒激動,有多名親屬相隨,並不斷與湯某發生口角。為安全起見,承辦法官將雙方分開至調解室調解。考慮到此案案情並不複雜,承辦法官邀請了善於處理家庭糾紛的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在瞭解到雙方的主要訴求和困擾後,通過4小時苦口婆心的耐心勸導和設身處地的積極勸慰,王某與湯某達成了調解協議,王某自願返還湯某彩禮款並一次性給付女兒撫養費45000元,王某現在湯某處的陪嫁財物也歸湯某所有。雙方簽訂協議後,王某將45000元一次性給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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