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洩私憤,男子持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潛逃12年終落法網'

法律 廣東 廣東檢察 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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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一場因私人恩怨引發的血案發生在樂昌市,凶手作案後逃離家鄉,隱姓埋名外出打工不知所蹤。


案發前一天,在當地一網吧內,鄧某華與譚某華等兩夥人發生肢體衝突。鄧某華因被毆打後懷恨在心,第二天便馬上糾集了十餘人,準備“報仇”。


鄧某華等十幾人在網吧內找到譚某華後,將譚某華等團團圍住。“拉他下去!”譚某華、吳某林連推帶打地被拉下樓,扯進一臺小車並帶至一偏遠的廢棄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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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一場因私人恩怨引發的血案發生在樂昌市,凶手作案後逃離家鄉,隱姓埋名外出打工不知所蹤。


案發前一天,在當地一網吧內,鄧某華與譚某華等兩夥人發生肢體衝突。鄧某華因被毆打後懷恨在心,第二天便馬上糾集了十餘人,準備“報仇”。


鄧某華等十幾人在網吧內找到譚某華後,將譚某華等團團圍住。“拉他下去!”譚某華、吳某林連推帶打地被拉下樓,扯進一臺小車並帶至一偏遠的廢棄廠房。

為洩私憤,男子持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潛逃12年終落法網


甫一下車,他們隨即對譚某華、吳某林進行毆打。隨後,鄧某華、許某等人按住被害人四肢不得動彈,用散彈槍頂著兩名被害人的膝蓋連開四槍,並用長刀在被害人身上連砍數刀後揚長而去。

附近村民聽到聲音趕來,把被害人送至醫院救治。手術室內,值班醫生從兩名被害人的膝蓋中共取出上百粒鋼珠。經鑑定,被害人譚某華重傷二級,吳某林輕傷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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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一場因私人恩怨引發的血案發生在樂昌市,凶手作案後逃離家鄉,隱姓埋名外出打工不知所蹤。


案發前一天,在當地一網吧內,鄧某華與譚某華等兩夥人發生肢體衝突。鄧某華因被毆打後懷恨在心,第二天便馬上糾集了十餘人,準備“報仇”。


鄧某華等十幾人在網吧內找到譚某華後,將譚某華等團團圍住。“拉他下去!”譚某華、吳某林連推帶打地被拉下樓,扯進一臺小車並帶至一偏遠的廢棄廠房。

為洩私憤,男子持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潛逃12年終落法網


甫一下車,他們隨即對譚某華、吳某林進行毆打。隨後,鄧某華、許某等人按住被害人四肢不得動彈,用散彈槍頂著兩名被害人的膝蓋連開四槍,並用長刀在被害人身上連砍數刀後揚長而去。

附近村民聽到聲音趕來,把被害人送至醫院救治。手術室內,值班醫生從兩名被害人的膝蓋中共取出上百粒鋼珠。經鑑定,被害人譚某華重傷二級,吳某林輕傷一級。

為洩私憤,男子持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潛逃12年終落法網


當年共同實施傷害行為的同案人早已被繩之以法,但鄧某華卻一直逃亡外地,不見蹤影。譚某華因傷情過重,小腿被截肢,身患殘疾。12年以來,兩名被害人仍舊生活在當年的那場恐懼和傷害之中,施害人及其家屬卻從未出現,也並未給予任何經濟賠償。

12年後,鄧某華在搭乘火車時被民警抓獲。鄧某華的身份信息與追逃信息一致,即便如此,面對辦案人員的審訊,鄧某華仍對犯罪事實矢口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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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一場因私人恩怨引發的血案發生在樂昌市,凶手作案後逃離家鄉,隱姓埋名外出打工不知所蹤。


案發前一天,在當地一網吧內,鄧某華與譚某華等兩夥人發生肢體衝突。鄧某華因被毆打後懷恨在心,第二天便馬上糾集了十餘人,準備“報仇”。


鄧某華等十幾人在網吧內找到譚某華後,將譚某華等團團圍住。“拉他下去!”譚某華、吳某林連推帶打地被拉下樓,扯進一臺小車並帶至一偏遠的廢棄廠房。

為洩私憤,男子持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潛逃12年終落法網


甫一下車,他們隨即對譚某華、吳某林進行毆打。隨後,鄧某華、許某等人按住被害人四肢不得動彈,用散彈槍頂著兩名被害人的膝蓋連開四槍,並用長刀在被害人身上連砍數刀後揚長而去。

附近村民聽到聲音趕來,把被害人送至醫院救治。手術室內,值班醫生從兩名被害人的膝蓋中共取出上百粒鋼珠。經鑑定,被害人譚某華重傷二級,吳某林輕傷一級。

為洩私憤,男子持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潛逃12年終落法網


當年共同實施傷害行為的同案人早已被繩之以法,但鄧某華卻一直逃亡外地,不見蹤影。譚某華因傷情過重,小腿被截肢,身患殘疾。12年以來,兩名被害人仍舊生活在當年的那場恐懼和傷害之中,施害人及其家屬卻從未出現,也並未給予任何經濟賠償。

12年後,鄧某華在搭乘火車時被民警抓獲。鄧某華的身份信息與追逃信息一致,即便如此,面對辦案人員的審訊,鄧某華仍對犯罪事實矢口否認。

為洩私憤,男子持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潛逃12年終落法網


由於距離案發時間較長,部分缺失證據補查難度大,案件的審查起訴工作遇到了困難。一方面是鄧某華的百般狡辯,另一方面是被害人的不斷請求,案件辦理面臨巨大的壓力。

在案證據中,指向鄧某華的有罪證據僅有被害人的辨認和少數證人對雙方存在私人恩怨的證言,同案犯始終不願“供出”鄧某華的同案犯身份,“鄧某華實施了故意傷害犯罪”這一指控缺乏直接證據證明。為突破案件瓶頸,檢察官在全面審查、仔細分析的基礎上積極引導偵查機關核實固定證據,同時決定對同案已決犯啟動重新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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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一場因私人恩怨引發的血案發生在樂昌市,凶手作案後逃離家鄉,隱姓埋名外出打工不知所蹤。


案發前一天,在當地一網吧內,鄧某華與譚某華等兩夥人發生肢體衝突。鄧某華因被毆打後懷恨在心,第二天便馬上糾集了十餘人,準備“報仇”。


鄧某華等十幾人在網吧內找到譚某華後,將譚某華等團團圍住。“拉他下去!”譚某華、吳某林連推帶打地被拉下樓,扯進一臺小車並帶至一偏遠的廢棄廠房。

為洩私憤,男子持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潛逃12年終落法網


甫一下車,他們隨即對譚某華、吳某林進行毆打。隨後,鄧某華、許某等人按住被害人四肢不得動彈,用散彈槍頂著兩名被害人的膝蓋連開四槍,並用長刀在被害人身上連砍數刀後揚長而去。

附近村民聽到聲音趕來,把被害人送至醫院救治。手術室內,值班醫生從兩名被害人的膝蓋中共取出上百粒鋼珠。經鑑定,被害人譚某華重傷二級,吳某林輕傷一級。

為洩私憤,男子持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潛逃12年終落法網


當年共同實施傷害行為的同案人早已被繩之以法,但鄧某華卻一直逃亡外地,不見蹤影。譚某華因傷情過重,小腿被截肢,身患殘疾。12年以來,兩名被害人仍舊生活在當年的那場恐懼和傷害之中,施害人及其家屬卻從未出現,也並未給予任何經濟賠償。

12年後,鄧某華在搭乘火車時被民警抓獲。鄧某華的身份信息與追逃信息一致,即便如此,面對辦案人員的審訊,鄧某華仍對犯罪事實矢口否認。

為洩私憤,男子持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潛逃12年終落法網


由於距離案發時間較長,部分缺失證據補查難度大,案件的審查起訴工作遇到了困難。一方面是鄧某華的百般狡辯,另一方面是被害人的不斷請求,案件辦理面臨巨大的壓力。

在案證據中,指向鄧某華的有罪證據僅有被害人的辨認和少數證人對雙方存在私人恩怨的證言,同案犯始終不願“供出”鄧某華的同案犯身份,“鄧某華實施了故意傷害犯罪”這一指控缺乏直接證據證明。為突破案件瓶頸,檢察官在全面審查、仔細分析的基礎上積極引導偵查機關核實固定證據,同時決定對同案已決犯啟動重新訊問。


為洩私憤,男子持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潛逃12年終落法網


訊問中,同案犯無意透露出案發次日鄧某華等人曾私下商量如何逃跑這一細節。檢察官牢牢抓住這個細節,採取多項訊問策略,經過多番努力,終於讓同案犯作出自願供述。供述指出,鄧某華是當時組織實施傷害事件的積極成員,持械傷害事件也因他而起。同案犯供述與鄧某華等共同作案的情況與現場勘驗情況基本一致,且與在案其他證據相互印證,案件審查起訴工作取得重要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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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一場因私人恩怨引發的血案發生在樂昌市,凶手作案後逃離家鄉,隱姓埋名外出打工不知所蹤。


案發前一天,在當地一網吧內,鄧某華與譚某華等兩夥人發生肢體衝突。鄧某華因被毆打後懷恨在心,第二天便馬上糾集了十餘人,準備“報仇”。


鄧某華等十幾人在網吧內找到譚某華後,將譚某華等團團圍住。“拉他下去!”譚某華、吳某林連推帶打地被拉下樓,扯進一臺小車並帶至一偏遠的廢棄廠房。

為洩私憤,男子持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潛逃12年終落法網


甫一下車,他們隨即對譚某華、吳某林進行毆打。隨後,鄧某華、許某等人按住被害人四肢不得動彈,用散彈槍頂著兩名被害人的膝蓋連開四槍,並用長刀在被害人身上連砍數刀後揚長而去。

附近村民聽到聲音趕來,把被害人送至醫院救治。手術室內,值班醫生從兩名被害人的膝蓋中共取出上百粒鋼珠。經鑑定,被害人譚某華重傷二級,吳某林輕傷一級。

為洩私憤,男子持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潛逃12年終落法網


當年共同實施傷害行為的同案人早已被繩之以法,但鄧某華卻一直逃亡外地,不見蹤影。譚某華因傷情過重,小腿被截肢,身患殘疾。12年以來,兩名被害人仍舊生活在當年的那場恐懼和傷害之中,施害人及其家屬卻從未出現,也並未給予任何經濟賠償。

12年後,鄧某華在搭乘火車時被民警抓獲。鄧某華的身份信息與追逃信息一致,即便如此,面對辦案人員的審訊,鄧某華仍對犯罪事實矢口否認。

為洩私憤,男子持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潛逃12年終落法網


由於距離案發時間較長,部分缺失證據補查難度大,案件的審查起訴工作遇到了困難。一方面是鄧某華的百般狡辯,另一方面是被害人的不斷請求,案件辦理面臨巨大的壓力。

在案證據中,指向鄧某華的有罪證據僅有被害人的辨認和少數證人對雙方存在私人恩怨的證言,同案犯始終不願“供出”鄧某華的同案犯身份,“鄧某華實施了故意傷害犯罪”這一指控缺乏直接證據證明。為突破案件瓶頸,檢察官在全面審查、仔細分析的基礎上積極引導偵查機關核實固定證據,同時決定對同案已決犯啟動重新訊問。


為洩私憤,男子持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潛逃12年終落法網


訊問中,同案犯無意透露出案發次日鄧某華等人曾私下商量如何逃跑這一細節。檢察官牢牢抓住這個細節,採取多項訊問策略,經過多番努力,終於讓同案犯作出自願供述。供述指出,鄧某華是當時組織實施傷害事件的積極成員,持械傷害事件也因他而起。同案犯供述與鄧某華等共同作案的情況與現場勘驗情況基本一致,且與在案其他證據相互印證,案件審查起訴工作取得重要突破。


為洩私憤,男子持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殘疾,潛逃12年終落法網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最終,經過審理,2019年6月,樂昌市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鄧某華有期徒刑五年。

聽到判決後,鄧某華十分懊悔,無望之中終於坦露自己的罪行。只可惜,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逃亡12年的鄧某華終究是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來源:改編自樂昌檢察、廣東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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