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車刮擦致人殘疾,11萬元損失不賠法院微信懸賞後投案

揚子晚報網網12月9日訊(通訊員 王子旗 記者 萬凌雲)11月29日,句容法院在微信公眾號上發佈一則執行懸賞公告,尋找被執行人句容男子張某,執行懸賞獎勵金額10000元。9日,記者從句容法院獲悉,這一懸賞效果極佳,被執行人迫於強大的民眾壓力,主動到法院投案自首。

法院方介紹,張某所涉案件為一起交通事故案件。2017年10月15日完善,張某騎電動自行車行駛時與行人吳某發生刮擦,致吳某受傷。句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張某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吳某不承擔此事故責任。後吳某向句容法院起訴,句容法院依法判決張某賠償吳某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費用11萬餘元。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張某躲避執行,句容法院就發佈了這一執行懸賞公告。

該執行懸賞公告發布後,引起句容市民廣泛關注,累計閱讀量2200餘次。

幾天前,該案承辦法官接到張某電話,稱其迫於公告的壓力,主動向句容法院執行局投案。

目前,張某已被句容法院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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