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公安局潭頭派出所偵破偷雞案,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9000餘元

法律 南方報業 經濟 狐狸 土雞 南方plus客戶端 2018-12-01

近日,高州市公安局潭頭派出所轄區接連發生多起家雞被盜案件,起早貪黑養了一年半載的家雞被盜,群眾紛紛訴至派出所,民情激憤。為保障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潭頭派出所嚴密部署迅速出擊,於日前抓獲偷雞賊1名,銷贓人員1名,追回被盜家雞80餘隻,為群眾挽回直接經濟損失9000餘元,並於11月28日將犯罪嫌疑人容某見和潘某輝提請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高州公安局潭頭派出所偵破偷雞案,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9000餘元

自轄區發生家雞被盜案以來,潭頭派出所高度重視,廣泛收集線索,積極調取相關監控視頻進行集中研判。民警發現潭頭、山腳、亁坡三個村委會的偷雞案件作案手法極為相似,經過對作案時間、作案手法、嫌疑人特徵的綜合分析研判,辦案民警鎖定了一名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男子。由於案發時間均為深夜,嫌疑人相貌特徵較為模糊,民警一時無法確認嫌疑人身份。

但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時候,通過反覆比對監控視頻,民警發現偷雞賊都是單獨作案,且在盜竊得手後就會消失在潭頭村和山腳路口之間的監控盲區。辦案民警認為偷雞賊極有可能在這期間將贓物轉移或者出售了,於是針對該區域開展摸排調查工作。在走訪期間民警或得一條重要線索,據群眾反映,區域內一家名為“彩鴻酒家”的飯店雞的味道非常好,均是難得的正宗“走地雞”,但酒家老闆幾乎不養殖家雞。民警針對“彩鴻酒家”的進貨渠道和雞隻銷售進行了大量調查,初步認定該酒家有銷贓被盜家雞的重大嫌疑。10月15日,辦案人員果斷對該酒家實施清查,依法扣押了圈養在酒家後院的一批雞隻。

經審訊,酒家老闆潘某輝交待,其酒家後院圈養的雞隻是從一男子手中以每隻50元的價格買來的,雖明知是贓物,但價格低廉利潤巨大,不惜鋌而走險。民警根據潘某輝的供述,鎖定了一名綽號為“大賊”(真名容某見,有盜竊耕牛和家雞前科)的慣偷。

次日,“大賊”落網,經審訊,容某見如實交待了自2018年7月以來多次在潭頭、山腳、亁坡等村委會盜竊家雞家兔並低價轉賣給“彩鴻酒家”的犯罪事實。

目前,“大賊”容某見以及潘某輝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並提請人民檢察院逮捕,追回的被盜家雞已悉數返還給受害群眾,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全媒體記者】李文才

【通訊員】楊藝 夏宇

【作者】 李文才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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