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不倒的村支書”離任後竟被安排主管信訪:莫讓村霸成基層治理堵點

法律 跳槽那些事兒 環境保護 新京報 2019-05-10
“告不倒的村支書”離任後竟被安排主管信訪:莫讓村霸成基層治理堵點

資料圖,圖文無關。圖/視覺中國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位於河北省邢臺市任縣的大屯村,曾經是整個鄉的中心。可如今,這個產糧大村約100畝耕地下陷3米深,地面雜草倒伏,有些樹已經枯死。

有調查表明,這些被掏空的土地和前任村支書崔金平有關。根據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問題的調查結果,2011年,建設邢衡高速及連接線工程時,施工單位與崔金平聯繫,從該地塊取土。除了從這塊下陷的土地非法取土外,崔金平還被舉報打人、佔地等。

在被村民舉報兩年多,且連續三年被縣紀委給予警告處分後,當了33年村支書的崔金平終於離任。

但當地村民似乎並沒有因此鬆口氣。一來,崔金平的“餘威”仍在,至今對其問題,村民們還是“怕死的都不敢說,不怕死的都敢說”;二來,崔金平依然擔任當地穩定發展小組組長,主管信訪工作,而其繼任者正是自己的侄子。於此也就不難理解,當地村民為什麼“敢怒不敢言”了。

被指違法佔地、動輒打人、下令將村民捆綁起來毆打,“甚至看病都不掏錢”……鑑於諸多村民的爆料和官方處理,崔金平的霸道應該有跡可循。但這樣一名屢屢引發事端遭致民怨且多次被警告、處分的村支書,卻33年來屹立不倒,這或許才是更該重視的問題。

報道中的兩個細節耐人尋味。早在1998年,崔金平就被當地檢察院認定為非法捆綁、毆打他人,構成非法拘禁罪,最終卻被免於起訴;針對村民反映其侵吞集體財產一事,崔金平並不否認,稱“已經處理過,紀委給了我處分”。明確為犯罪,卻可免於起訴;侵吞集體財產被坐實,卻只給處分。類似合理性存疑的處置“尺度”,很難說不是崔金平“稱霸一方”的底氣之一。

至少從目前報道所呈現的信息看,“霸道村支書”的煉成,與有關方面的輕縱難逃干係。而這種曖昧態度幾乎延續至今。

首先,崔金平的離任只是“因年齡過大選擇不參與換屆選舉”,是否與舉報直接相關,當地官方至今語焉不詳;其次,一位長期被指毆打村民並遭遇多年舉報的村支書,離任後又再被安排“主管信訪工作,協調鄉親矛盾”,這般“哪壺不開提哪壺”,真的合適嗎?

而繼任者系其侄子,在當地村民稱“他們全家人都霸道”的語境下,合理性同樣讓人狐疑。

當然,“村霸”一再出現,實質反映的還是某種基層治理的困境。此事更是堪稱典型案例。崔金平引發民怨的另一面,卻是當地鄉一級對其卻作出了完全不一樣的評價:工作紮實,完成了上級安排的各個任務,在村容村貌的工作上做得比較好,硬化街巷,方便村民出行。

這些或許是事實,但由崔金平引發的民怨來看,這恐怕不是全部評價:上級或許自動過濾了崔金平“霸道”的一面。據說崔金平與村民發生衝突的原因主要是徵購糧食、申請宅基地、工作矛盾等。於此也就不難明白,崔金平的蠻橫被村民反感,但在上級眼中可能恰恰是“完成任務”所需要的硬氣。

在過去相當長的時間裡,由於特殊的治理環境,這種遊離在法律邊緣的“強人”做派往往被默許甚至是利用,在基層並非個例。但在倡導治理現代化、法制化的今天,如是“霸道”的基層治理路徑,是該終結了。

就此事看,崔金平多年來的種種作為,是否真的只是違反了紀律、僅處分就夠,還是應追究法律責任,由其侄子擔任村支書又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應有更明確的說法。無論如何,不能再讓村民繼續生活在這種“敢怒不敢言”的高壓之下。

□閔蕭(媒體人)

編輯 陳靜 校對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