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判劉文雄免賠 金溥聰:一定上訴

法律 金溥聰 臺灣 日本 華夏經緯網 2017-04-07
二審判劉文雄免賠 金溥聰:一定上訴

前臺“國安會祕書長”金溥聰不滿前“立委”劉文雄在電視上說他用特權通關等,提告求償,臺灣“高等法院”5日判金溥聰敗訴。金溥聰說,等看到判決書再說,但一定會上訴,爭取公道。 劉文雄表示,對於金溥聰要再上訴他沒意見,這是金溥聰的權利,但他認為,“一個人怨全世界,全世界都罵一個人,那恐怕要檢討的不是全世界,而是那一個人”。 這起案件源於劉文雄於1年多前,在電視節目中說金溥聰濫用特權通關,在日本受到官員的服務處理私事等語;金溥聰不滿劉文雄的說法,提告求償100萬元(新臺幣,下同)並要求登報道歉。 一審判劉文雄賠金溥聰40萬元、登報道歉;案件上訴到二審,“高等法院”改判劉文雄免賠、不用登報道歉,全案還可上訴。 金溥聰友人說,“這個二審判決實在太離譜了”,臺灣民眾對“特權”充滿厭惡,一審法官也認為若無端被批評為“濫用特權”,是“足以貶抑原告於社會上之評價,構成對名譽之損害”,居然被二審法官認為是中性的名詞?這實在令人不解,也難以接受。 金溥聰友人表示,如果照法官判決,退職官員享受特權都是“中性”合理,那豈不是冤枉了那些過去因為享受特權被民眾和媒體罵到臭頭的“立委”及民意代表?

金溥聰友人質疑,難道因為劉文雄被提名“監委”,所以法院就出現南轅北轍不符社會認知的判決嗎?希望法院還能秉持公平正義,不要受到政治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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