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輔警遭惡意投訴 警務督察上門維權正名'

恩施市 宣恩 跳槽那些事兒 恩施新聞網 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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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晚報訊(全媒體記者胡俊傑 通訊員胡俊傑,王榮,黃瓊)“感謝組織為我維權正名。”9月11日上午,恩施市公安局舞陽壩派出所輔警向磊收到一份特殊的通知書——《維權正名通知書》。

據瞭解,今年8月26日,宣恩縣男子謝某撥打報警電話向恩施市公安局舉報稱,“恩施市舞陽壩有人正在從事賣淫活動”。舞陽壩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處警,當處警民警趕往舉報人舉報地點時,發現舉報房間內只有T某1人,未發現有違法活動。謝某又向恩施市公安局報警稱,“舞陽壩派出所輔警向磊是T某保護傘”。舞陽壩派出所當即進行調查,沒有發現向磊有任何充當“保護傘”的行為。

8月27日上午,謝某向州公安局舉報,稱“舞陽壩派出所輔警向磊夥同T某從事賣淫活動”。接到舉報後,州公安局立即責令州、市兩級公安機關督察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及時開展核查工作。

調查組民警立即調取當時民警處警執法記錄儀,向舉報人核實情況,迅速查明謝某投訴舉報“輔警向磊夥同T某從事賣淫活動”不實,向磊沒有任何充當“保護傘”的行為。調查組進一步調查查明,舉報人謝某因私人積怨,多次發送騷擾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為發洩不滿,8月26、27日,身在宣恩縣城的謝某先後向恩施市公安局、州公安局打報警電話,惡意舉報向磊。隨後,督察民警對謝某的行為批評教育,指出其行為已違法,謝某承認錯誤。

調查組根據調查結論,依據《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為輔警向磊開具了《維權正名通知書》。同時,謝某的行為構成發送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謝某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9月11日上午,州公安局督察支隊政委遊軍、恩施市公安局督察大隊教導員龍均專程來到舞陽壩派出所,為向磊送達《維權正名通知書》,為其維權正名。據瞭解,向磊是州公安機關輔警隊伍中首位受維權正名的輔警。

“組織為我維權正名,讓我感受到組織的關懷。”向磊感慨不已,得知自己無辜被舉報後,精神壓力大,既有對無端舉報的憤怒,也有被領導責怪的擔心。令他沒想到的是,作為輔警,州、市兩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督察部門專門為自己維權正名,這增加了他幹好工作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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