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警方破獲3起食藥犯罪典型案例!假酒、假藥、偽劣產品

6月25日,記者在2019年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安全宣傳週公安主題宣傳日活動上獲悉,2018年至2019年5月底,內蒙古公安機關共偵破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案件33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84名,打掉團伙62個,搗毀窩點98處,涉案金額2億元。當日,警方還發布了2018年以來內蒙古公安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典型案例。

赤峰市向某貴等人生產、銷售假藥案

2018年1月16日,赤峰市公安局聯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家住紅山區橋北鎮何某春家進行檢查,現場發現大量“獨家祖傳祕方苗藥”、快遞單等。經赤峰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獨家祖傳祕方苗藥”按假藥論處。同日,赤峰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先後將犯罪嫌疑人向某貴等7人抓獲。該案共搗毀窩點1處,查獲“獨家祖傳祕方苗藥”假藥1300包、包裝袋10000個,案件線索涉及29個省份共1000餘條,涉案金額600餘萬元,被列為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該案已於2018年7月31日移送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檢察院起訴。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李某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

2018年11月12日,貴州習酒公司打假人員舉報稱:在東勝區某公司庫房內發現418瓶貴州茅臺酒廠(集團)習酒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金質習酒,經鑑定418瓶金質習酒均為假冒該公司註冊商標的商品,共計金額50萬元。

辦案民警通過調查取證,將銷售該批金質習酒的上線李某某在呼和浩特市抓獲,經訊問其供述2016年7月底從貴州仁懷市陳某某手裡購買了300箱(1800瓶)假冒金質習酒,市場價值482400元,後辦案民警將在逃人員陳某在陝西省咸陽市抓獲,後經對陳某某訊問,其供述2016年1-8月份給李某某銷售了330箱(1980瓶)假冒金質習酒,同時還向呼市徐某某、李某等人銷售了93箱(558瓶)假冒飛天茅臺酒,庫存40箱(240瓶)假冒飛天茅臺,共計市場價值約75萬元。

經陳某某供述和辨認,其上線馬某給其銷售了300箱假冒金質習酒,上線吳某和羅某某給其銷售了133箱(798瓶)假冒飛天茅臺酒,該3人均在貴州省仁懷市居住。後該3人被抓捕歸案。

鄂爾多斯市李某明等人生產、銷售假藥案

2017年底,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公安分局食藥環大隊通過網絡巡查獲取到東勝區有人通過微信朋友圈對外銷售“明心祖傳祛痘藥”等,自稱該藥膏為祖傳祕方,對治療青春痘等疾病有特效,後經認定該藥按假藥論處。經查,自2015年起,犯罪嫌疑人李某明從吉林省張某英所開的診所處購進大量散裝藥膏,再從網上購買包裝,自己印製標籤,在山東濱州窩點大量生產。犯罪嫌疑人來某欣明知“明心祖傳祛痘藥”是未經批准生產銷售的假藥,仍建立微信“阿來團隊”,發展代理商及成員1000餘人,其中官方合夥人13人、全國總代理35人,假藥銷售到全國30多個省市。

該案被公安部列為2018年打假“利劍”行動第二批督辦案件,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9人,搗毀製假窩點1個,打掉售假團伙12個,涉案總價值7000餘萬元。該案於2018年5月9日移送東勝區人民檢察院起訴。

鄂爾多斯市準旗李某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

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公安局在偵辦孫某某銷售偽劣產品案時發現,孫某某銷售的假酒是山西省文水縣南莊鎮麻家堡村李某某家中生產,後在李某某家中查獲制酒設備及灌裝成品劍南春、五糧液、貴州茅臺等白酒共計500多瓶,涉案價值約150萬元。

2018年11月24日,準旗公安局對李某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進行立案。2018年11月25日,準旗公安局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刑事拘留,2018年12月2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準格爾旗公安局批准逮捕,2019年2月2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移送審查起訴。

通遼市王某等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2018年10月份起,王某、楊某、龐某、春某在王某租住的通遼市科左後旗海魯吐鎮阿嘎洲嘎查住處棚子和租用的吉爾嘎朗鎮白音哈嘎嘎查村民畢某家廢棄養牛場院內購買死牛和殘牛進行宰割,將分割後的牛肉及牛產品(牛頭、牛骨、牛百葉、牛肚等)暫存於樊某在海魯吐鎮阿嘎洲嘎查開的屠宰廠門外一個冷凍集裝箱內。其中楊某負責扒皮剔肉,龐某僱用春某負責清洗牛下貨及打雜,龐某還負責購買銷售牛產品。案發後,樊某為隱匿罪證將冷凍集裝箱內的牛肉及牛產品拉到瀋陽市大東區黃某勝的冷庫暫時保存。經進一步偵查,通遼市科左後旗公安局食藥環偵大隊將賣牛的張某、扎某、阿某抓獲。

犯罪嫌疑人王某、楊某、龐某、樊某、春某、張某、扎某、阿某等8人已被科左後旗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案件已經移送起訴。

通遼市董某等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8年11月19日,通遼市科左中旗公安局食藥環偵大隊與科左中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聯合執法過程中對科左中旗綠豆芽工廠進行重點檢查,檢查中發現綠豆芽工廠內存在無根素、諾氟沙星膠囊、84消毒液等藥物。並當場扣押33瓶無根水,27板諾氟沙星膠囊。發現數十瓶84消毒液空瓶,查封1萬斤左右豆芽,抽樣8份前往北京進行檢驗。鑑定結果為含有4-氯苯氧乙酸、6-苄基腺嘌呤等國家禁止使用的化學劑,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其行為已構成犯罪。

2018年12月5日,科左中旗公安局立案,同時對犯罪嫌疑人董某、張某等人刑拘。12月14日,對董某、張某等人執行逮捕。目前,該案已經移送起訴。

興安盟陳某、陳某遠等人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

2017年10月初,興安盟突泉縣公安局食藥環偵大隊在工作中發現,突泉鎮富家酒類經銷商店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牛欄山陳釀,庫存有假冒註冊商標的牛欄山白酒572件,於2017年11月10日立案偵查。經查,犯罪嫌疑人富某與其弟弟富某某共同銷售的假冒註冊商標的牛欄山陳釀是於2017年7月末從吉林省松原市趙某、楊某夫妻二人手中購得。趙某、楊某夫妻銷售的白酒又是通過微信從北京市一名男子手中進貨。該北京男子在北京市豐臺區大灰廠路附近一家作訪內生產、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牛欄山陳釀。最終查明:2017年4月份至今,陳某、陳某遠通過轉賬的方式向陳某等人購買牛欄山牌酒瓶、瓶蓋、商標等外包裝,再結合劣質散裝白酒生產、製造假冒“牛欄山陳釀”,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推銷給吉林趙某、楊某,江西省南昌市胡某焱,江西省贛州市信豐縣張某輝、彭某林,江西省贛州市劉某瑞,河南省程某亮等10餘個省20餘個市經銷商進行銷售,再由省級經銷商向下逐級推銷。截至目前已銷售出2萬餘件假冒牛欄山陳釀。

該案自2017年11月10日立案以來,專案組多次輾轉北京市、山東省、河南省、安徽省、遼寧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等20餘各省,30多個市,行程8萬餘公里,搗毀製造假冒註冊商標的牛欄山白酒窩點6個,搗毀製造牛欄山牌白酒外包裝箱窩點1個,搗毀銷售假冒牛欄山牌白酒商標標識窩點1個,搗毀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牛欄山白酒窩點36個,涉及金額達2000多萬元。共抓獲犯罪嫌疑人74人,刑事拘留65人,直接取保候審11人,移送起訴9人。

興安盟魏某生產、銷售假藥案

2018年3月,興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食藥環偵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興安盟突泉縣人魏某經常在微信上通過發佈朋友圈廣告等形式,銷售名為“中藥速效溶脂膠囊”的減肥藥品。該藥品無生產廠商、無生產批號等信息。

2018年4月,經自治區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鑑定,送檢的48批次藥品及減肥產品含西布曲明、酚酞等成分,認定為假藥。

截至目前,該案扣押用於生產假藥的設備10臺,扣押“西布曲明”、“酚酞”等原材料243公斤,其它原材料300公斤。扣押“JS中藥速效溶脂膠囊”等成品假藥膠囊280萬餘粒,假藥藥片150萬餘粒,散裝膠囊殼1100萬餘粒,外包裝袋270萬餘個,各類假藥宣傳單100萬餘份。扣押涉案車輛7輛,作案手機100餘部、銀行卡130餘張。

該案涉案金額3.7億元,案件線索涉及內蒙古、北京、上海、遼寧、吉林、天津、河南、新疆、西藏等30個省市、自治區,被列為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共抓獲犯罪嫌疑人47人,其中9人已移送起訴。

興安盟張某明、張某生產、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

2018年4月初,烏蘭浩特市公安局食藥環偵大隊接到報案群眾報案,稱在烏蘭浩特市周邊地區出現了大量的假冒牛欄山牌白酒。民警經過初查確定報案屬實,並於6月1日立案,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江。通過李某江進一步確定了其上一級銷售商河北籍人員李某強、李某強的上一級湖北籍女子陳某及其父親陳某功。

在掌握大量事實證據後,專案組於8月16日對李某強實施了抓捕,8月23日抓獲了在徐水出租房內的陳某父女,並在房東張某家中搜查出了大量製造假冒牛欄山牌白酒的瓶蓋、商標等物品。最終查實,張某及其父親張某明製造假酒,陳某功、張某、張某洋等人為其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推銷給全國各省經銷商,再由省級經銷商向下逐級推銷。

截至目前,該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8人,刑事拘留2人,搗毀製假窩點1個,現場查獲“牛欄山陳釀”150箱,每箱12瓶,共計1800瓶、灌裝機1臺、封蓋機1臺、貼標機1臺、白酒生產線一條、香料20桶、散裝95度酒精一罐、牛欄山商標40000枚、酒瓶6000個、膠帶6盤、外包裝箱2200個,涉案金額1000餘萬元,案件線索涉及全國10餘省20餘市。目前,此案已移送起訴。

來源: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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