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四百億 貴州獨山縣委書記落馬前還舉債2億造“水司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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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記者嶽懷讓

本月初,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了“黔南州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消息。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注意到,8月7日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對照案例彙編把自己擺進去》,進一步披露了潘志立違法違紀的細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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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記者嶽懷讓

本月初,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了“黔南州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消息。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注意到,8月7日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對照案例彙編把自己擺進去》,進一步披露了潘志立違法違紀的細節問題。

債務四百億 貴州獨山縣委書記落馬前還舉債2億造“水司樓”


潘志立 資料圖

貴州省紀委監委在通報中提到,潘志立存在“拒不執行黨中央關於耕地保護的大政方針政策,造成大量耕地和基本農田被違法違規佔用”、“不顧民生盲目舉債上項目,導致政府債務風險不斷激增”等問題。

對此,中紀委機關報文章透露:黔南州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中央大政方針置若罔聞,打折扣、搞變通。

2010年至2011年,貴州分兩批從江蘇、浙江等省(市)引進12名優秀幹部擔任縣委書記,潘志立正是其中之一。初到獨山,潘志立大刀闊斧,發展獨山縣域經濟。然而,主政不久,就忘記了來時的初心和使命。在他的主導下,獨山縣隨意自行設立基長新區、獨山古國毋斂城管理委員會等園區,隨意在園區增加機構和幹部職數,隨意將基層派出所改為公安分局。

為了政績,潘志立不認真落實黨中央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罔顧獨山縣每年財政收入不足10個億的實際,盲目舉債近2億元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樓”“世界最高琉璃陶建築”等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潘志立被免職時,獨山縣債務高達400多億元,絕大多數融資成本超過10%。2018年10月,潘志立被立案審查。2019年1月,潘志立被立案調查。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查調查中。

紀檢部門點評:上述典型問題,表象看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但根本原因是不講政治。正是因為政治紀律這根弦鬆了,才出現黨中央有要求,卻陽奉陰違,執行打折扣、搞變通。“守初心、擔使命”,關鍵是要把黨的政治建設作為根本性建設。領導幹部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做“兩面人”,把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作為重要的政治責任,抓落實不打折扣,求實效不走過場。

官方簡歷顯示,潘志立,男,漢族,1964年9月生,江蘇省海安人,大學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潘志立早年曾在江蘇工作,於2007年8月起任海安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海安縣城東鎮黨委書記等職。2010年7月,潘志立跨省調赴貴州獨山縣委書記,並擔任該職務8年。2014年9月,潘志立升任貴州黔南州副州長,兼任獨山縣委書記等職。2015年9月,潘志立卸任黔南州副州長職務,仍繼續擔任獨山縣委書記等職,直至2018年12月去職。

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今年3月19日發佈了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消息。

貴州省紀委監委在“黔南州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中提到,經查,潘志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行其是,拒不執行黨中央關於耕地保護的大政方針政策,造成大量耕地和基本農田被違法違規佔用,對國家督查發現的土地違法違規問題整改落實不堅決,搞敷衍整改;不顧民生盲目舉債上項目,導致政府債務風險不斷激增;不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對抗組織審查;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導致獨山縣政治生態惡化。

另外,潘志立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單獨或默許其子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財物。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違規決定低價出讓土地,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貴州省紀委監委強調,潘志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在擔任獨山縣委書記期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省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潘志立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中共貴州省第十二次、黔南州第十一次、獨山縣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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