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販養吸當場被查獲202瓶止咳水,販賣5克冰毒意圖毀滅證據,法院這樣判!

毒品 法律 天津河西法院 2019-07-12

案件一:

癮君子以出租屋為據點以販養吸

出售200餘瓶止咳水

被告人陳某某,曾三次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2017年,被強制隔離戒毒,然而這仍未讓他遠離毒品。為了籌集毒資,他走上了販毒的道路,專門租下福田區某小區房子對外出售止咳水。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分多次從水客處購買各種品牌止咳水,並於2017年6月向吸毒人員黃某某出售止咳水若干瓶。2017年7月23日20時許,民警進行轄區日常檢查時抓獲被告人陳某某,並當場查獲各種品牌止咳水(檢出可待因成分)共計202瓶

陳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陳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案件二:

販賣冰毒5克 獲刑二年

2018年6月13日晚,李某某(另案處理)通過微信聯繫被告人劉某某,向劉某某購買了4克冰毒。隨後,李某某將其中2克毒品賣給盧某(另案處理),雙方進行毒品交易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民警在盧某身上繳獲兩小包冰毒(檢出毒品成分甲基苯丙胺,淨重分別為1.01克和1.00克)。在訊問過程中,李某某供述此次交易的毒品由劉某某提供,並表示願意配合警方抓捕劉某某。

2018年6月26日中午,劉某某到達與李某某約定地點交易時被民警抓獲。民警在旁邊草叢內繳獲被劉某某丟棄的用茶葉袋包裹的冰毒一包(檢出毒品成分甲基苯丙胺,淨重0.95克)。為逃避法律追究,劉某某故意大力踩踏毒品,意圖毀滅證據,公安機關及時將其控制並將毒品封袋保存。

經審理,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劉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5000元。


以案說法

遠離吸毒和涉毒犯罪 敬畏生命和法律

這兩宗案件具有典型性,兩名被告人都曾有吸毒史,沾染毒品後難以戒癮,為了高額的毒品開銷而走上販賣毒品的違法犯罪道路。染上毒癮後,他們的行為總是圍繞著毒品轉,為了吸毒而犯罪甚至喪失人性。

為了自身利益,販毒者常會將毒品偽裝為常見的食品,比如興奮劑、止咳水、跳跳糖、阿拉伯茶等,這些新型毒品迷惑性很強,毒品效果持續時間較長。

以販養吸當場被查獲202瓶止咳水,販賣5克冰毒意圖毀滅證據,法院這樣判!

來源: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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