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六旬大媽花盆裡種罌粟,難逃民警“慧眼”

毒品 罌粟 法律 種植業 陝西法制網 2017-05-18

內容摘要:都怪我一時糊塗,心存僥倖 5 月 14 日上午 ,在安康市漢陰縣平梁鎮大山深處六旬老人吳某家中,面對種植在花盆內的 6 株原植物罌粟被民警依法剷除的現實,吳大媽心頭頗感羞愧。原以來自己家住偏遠,而且種植罌粟藏於院內花盆內,可終究未能躲過民警的法眼。

“都怪我一時糊塗,心存僥倖……”

漢陰縣公安局平梁派出所始終保持禁毒高壓態勢,做到“有毒品必鏟,違法必究”。14日上午10時許,平梁所民警在開展入戶走訪途中,發現吳大媽房屋前的花壇裡,有疑似罌粟原植物。民警立即上前仔細查看,經確認證實系罌粟花且已掛果,民警現場清點共計6株。

後經民警詢問吳大媽花壇裡種植罌粟情況,吳大媽聲稱,因聽別人說罌粟開的花很好看,加之因為自己腳踝以前受過傷,聽人說罌粟結的果,泡水洗腳可以治腳痛,所以才種植的。民警現場對吳某進行了禁毒法律宣傳,指出了私自種植罌粟原植物是違法行為,國家明令禁止種植。

同時民警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吳某非法種植罌粟的違法行為給予了相應的治安處罰。

(陝西省安康市漢陰縣公安局平梁派出所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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