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女子因販賣毒品被抓
後經調查
該女子竟是六年前
一起販毒大案的在逃人員
究竟怎麼回事?
跟著江南君一起來看看。
"南昌一女子因販賣毒品被抓
後經調查
該女子竟是六年前
一起販毒大案的在逃人員
究竟怎麼回事?
跟著江南君一起來看看。
2012年1月19日,辛某乙(已判決)夥同其妹妹被告人辛某甲與周某某(已判決)、王某(另案處理)四人來至陳某某家中。期間,辛某乙給了辛某甲二大包甲基苯丙胺(冰毒)進行分裝。辛某甲將分裝的毒品賣給王某、周某某,陳某某也欲向辛某乙購買20克甲基苯丙胺,但尚未交易。
辛某乙又將兩大包甲基苯丙胺藏於陳某某臥室的床上,開門離開時,辛某乙、周某某等人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辛某甲乘機逃脫。
"南昌一女子因販賣毒品被抓
後經調查
該女子竟是六年前
一起販毒大案的在逃人員
究竟怎麼回事?
跟著江南君一起來看看。
2012年1月19日,辛某乙(已判決)夥同其妹妹被告人辛某甲與周某某(已判決)、王某(另案處理)四人來至陳某某家中。期間,辛某乙給了辛某甲二大包甲基苯丙胺(冰毒)進行分裝。辛某甲將分裝的毒品賣給王某、周某某,陳某某也欲向辛某乙購買20克甲基苯丙胺,但尚未交易。
辛某乙又將兩大包甲基苯丙胺藏於陳某某臥室的床上,開門離開時,辛某乙、周某某等人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辛某甲乘機逃脫。
2018年4月11日晚,吸毒人員蔣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提供毒販“紅姐”持有毒品待售的線索,公安機關在蔣某的幫助下成功抓獲“紅姐”,並當場繳獲毒資人民幣六百元,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共計0.83克。
"南昌一女子因販賣毒品被抓
後經調查
該女子竟是六年前
一起販毒大案的在逃人員
究竟怎麼回事?
跟著江南君一起來看看。
2012年1月19日,辛某乙(已判決)夥同其妹妹被告人辛某甲與周某某(已判決)、王某(另案處理)四人來至陳某某家中。期間,辛某乙給了辛某甲二大包甲基苯丙胺(冰毒)進行分裝。辛某甲將分裝的毒品賣給王某、周某某,陳某某也欲向辛某乙購買20克甲基苯丙胺,但尚未交易。
辛某乙又將兩大包甲基苯丙胺藏於陳某某臥室的床上,開門離開時,辛某乙、周某某等人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辛某甲乘機逃脫。
2018年4月11日晚,吸毒人員蔣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提供毒販“紅姐”持有毒品待售的線索,公安機關在蔣某的幫助下成功抓獲“紅姐”,並當場繳獲毒資人民幣六百元,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共計0.83克。
六年前的販毒大案
終於塵埃落定
判決結果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辛某甲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定,夥同他人販賣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350.3296克,單獨販賣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0.83克,兩次共計351.1596克,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辛某甲在夥同他人販賣毒品過程中起次要作用,認定為從犯,予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辛某甲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一審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辛某甲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此後,被告人辛某甲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19年4月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素材來源: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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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經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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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販毒大案的在逃人員
究竟怎麼回事?
跟著江南君一起來看看。
2012年1月19日,辛某乙(已判決)夥同其妹妹被告人辛某甲與周某某(已判決)、王某(另案處理)四人來至陳某某家中。期間,辛某乙給了辛某甲二大包甲基苯丙胺(冰毒)進行分裝。辛某甲將分裝的毒品賣給王某、周某某,陳某某也欲向辛某乙購買20克甲基苯丙胺,但尚未交易。
辛某乙又將兩大包甲基苯丙胺藏於陳某某臥室的床上,開門離開時,辛某乙、周某某等人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辛某甲乘機逃脫。
2018年4月11日晚,吸毒人員蔣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提供毒販“紅姐”持有毒品待售的線索,公安機關在蔣某的幫助下成功抓獲“紅姐”,並當場繳獲毒資人民幣六百元,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共計0.83克。
六年前的販毒大案
終於塵埃落定
判決結果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辛某甲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定,夥同他人販賣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350.3296克,單獨販賣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0.83克,兩次共計351.1596克,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辛某甲在夥同他人販賣毒品過程中起次要作用,認定為從犯,予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辛某甲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一審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辛某甲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此後,被告人辛某甲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19年4月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素材來源: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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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女子竟是六年前
一起販毒大案的在逃人員
究竟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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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9日,辛某乙(已判決)夥同其妹妹被告人辛某甲與周某某(已判決)、王某(另案處理)四人來至陳某某家中。期間,辛某乙給了辛某甲二大包甲基苯丙胺(冰毒)進行分裝。辛某甲將分裝的毒品賣給王某、周某某,陳某某也欲向辛某乙購買20克甲基苯丙胺,但尚未交易。
辛某乙又將兩大包甲基苯丙胺藏於陳某某臥室的床上,開門離開時,辛某乙、周某某等人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辛某甲乘機逃脫。
2018年4月11日晚,吸毒人員蔣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提供毒販“紅姐”持有毒品待售的線索,公安機關在蔣某的幫助下成功抓獲“紅姐”,並當場繳獲毒資人民幣六百元,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共計0.83克。
六年前的販毒大案
終於塵埃落定
判決結果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辛某甲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定,夥同他人販賣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350.3296克,單獨販賣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0.83克,兩次共計351.1596克,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辛某甲在夥同他人販賣毒品過程中起次要作用,認定為從犯,予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辛某甲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一審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辛某甲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此後,被告人辛某甲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19年4月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素材來源: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南君說
毒品千萬不能碰。
販毒更是嚴重威脅社會安全穩定的罪行。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
無論數量多少,
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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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販毒大案的在逃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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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江南君一起來看看。
2012年1月19日,辛某乙(已判決)夥同其妹妹被告人辛某甲與周某某(已判決)、王某(另案處理)四人來至陳某某家中。期間,辛某乙給了辛某甲二大包甲基苯丙胺(冰毒)進行分裝。辛某甲將分裝的毒品賣給王某、周某某,陳某某也欲向辛某乙購買20克甲基苯丙胺,但尚未交易。
辛某乙又將兩大包甲基苯丙胺藏於陳某某臥室的床上,開門離開時,辛某乙、周某某等人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辛某甲乘機逃脫。
2018年4月11日晚,吸毒人員蔣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提供毒販“紅姐”持有毒品待售的線索,公安機關在蔣某的幫助下成功抓獲“紅姐”,並當場繳獲毒資人民幣六百元,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共計0.83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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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辛某甲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定,夥同他人販賣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350.3296克,單獨販賣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0.83克,兩次共計351.1596克,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辛某甲在夥同他人販賣毒品過程中起次要作用,認定為從犯,予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辛某甲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一審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辛某甲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此後,被告人辛某甲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19年4月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素材來源: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南君說
毒品千萬不能碰。
販毒更是嚴重威脅社會安全穩定的罪行。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
無論數量多少,
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來源:江西法院
校對:範俊傑
編輯:周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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