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梟購毒誤信騙子短信 被電信詐騙450萬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今天下午,安徽高院發佈了2018年度安徽法院審理的十大典型涉毒案件。其中,排在首位的是劉某峰等人販賣毒品、被告人鄧某祥運輸毒品案,因販賣數量巨大,罪行極其嚴重,劉某峰已被執行死刑。

據介紹,2015年10月份,安徽臨泉人劉某峰、胡某化商議共同出資購買嗎啡,由劉某峰在雲南負責購買嗎啡,運回駐馬店交給胡某化。劉某峰告訴胡某化一公斤嗎啡二十萬,每公斤嗎啡從雲南運回駐馬店運費二三萬元,胡某化表示自己出資200萬元用於購買嗎啡。劉某峰到達雲南後找到被告人李某,告知李某其打算購買毒品販賣,李某將毒品上線“老六”(身份情況不詳)的聯繫電話告知了劉某峰。後劉某峰與“老六”電話聯繫毒品交易事宜。

毒品交易事項達成後,劉某峰電話告知胡某化毒品貨源已聯繫好,讓其把毒資匯過去。與此同時,劉某峰收到用戶名為黃輝的詐騙用銀行賬號,誤以為是“老六”發來的接受毒資的賬號,遂轉發給被告人劉海軍,讓劉海軍為其保管的250萬元毒資及向胡某化收取的200萬元毒資一併匯入該銀行賬號。同年11月14日,劉海軍夥同被告人欒進城、李發展先後到河南省西華縣、周口市的農業銀行,將上述450萬元毒資分二次匯入上述戶名為黃輝的銀行賬戶。劉某峰發現毒資被騙後,一邊通知胡某化,一邊通過李某再次聯繫“老六”賒購毒品,“老六”同意賒售15千克嗎啡。同月25日,劉某峰安排被告人翟慶軍在雲南省昆明市為其租賃冷庫、購買蔬菜、聯繫運輸車輛,待拿到毒品後將嗎啡藏匿於蔬菜中運回駐馬店。翟慶軍幫助劉某峰租下昆明市呈貢區元慶冷庫,並安排其朋友為劉某峰購買蔬菜。同月26日,劉某峰和翟慶軍租賃了一輛別克轎車到雲南省玉溪刺桐關服務區,與受“老六”安排運輸嗎啡的被告人鄧加祥見面,接取兩箱毒品,將毒品帶到翟慶軍的租房處。劉某峰告知胡某化已經拿到毒品,讓胡某化給其匯款20萬元用於購買蔬菜、支付運費,以便偽裝運輸毒品。胡某化安排姚旭東將20萬元匯入劉某峰賬戶。同月29日,劉某峰和翟慶軍將藏匿在翟慶軍家中的毒品進行包裝,準備裝車運輸時被抓獲,公安人員當場查獲嗎啡14758克。

該案審理後已經判決生效,被告人劉某峰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胡某化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翟慶軍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李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鄧加祥犯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三十萬元。被告人劉海軍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三十萬元。被告人姚旭東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二十萬元。被告人欒進城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二十萬元。扣押在案的毒品及涉案財物予以沒收。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已對劉某峰執行死刑。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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