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來 南京地鐵警方查獲多名吸毒及吸毒前科人員

毒品 法律 南京日報 2019-07-15

地鐵警方查獲多名 吸毒及吸毒前科人員

7月以來,南京地鐵警方在轄區查獲多名吸毒人員,有些辯稱自己沒有吸毒,只是吃了不該吃的東西,有些為了逃避處罰以頭撞牆,但最終都無法逃脫法律的處罰。

7月9日上午9時20分,地鐵機場站站務人員發現一位男性乘客看上去非常難受,東倒西歪,又像是喝醉了酒,但身上卻沒酒味。站務人員走近想提供幫助,但對方說話含糊其詞、邏輯混亂,站務人員擔心該男子出事,便迅速告知當班民警。民警盤查得知,男子姓李,且有吸毒前科,民警判斷,李某可能復吸了,於是對其進行尿樣檢測,檢測結果呈陽性。李某承認自己剛在家吸食過冰毒的事實。李某突然用頭部狠狠撞擊牆面企圖逃避處罰,隨即被民警控制。7月8日下午,民警查獲另一名吸毒前科男子徐某,通過尿檢確定其吸食過毒品後,徐某辯稱自己“吃了不該吃的東西”,在多次尿檢結果依然呈陽性之後,不得不承認自己確實復吸了。

7月10日上午,地鐵警方在翠屏山站站廳查獲一名有吸毒前科者並對其進行進一步盤查時,男子情緒十分激動,大喊大叫稱民警耽誤其行程,並猛扇自己耳光。在民警安撫下,才逐漸平息下來並配合尿檢,尿檢結果呈陰性後,男子稱其實也有對曾經吸毒行為的懊惱:“人心裡空虛,吸一下好玩,打發時間。”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將被處以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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