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上帝怎樣才能有好運
上帝說按一下右上這個鈕↑
監獄是什麼地方,我想大家就算沒親身體驗過,也會有所耳聞。
你以為是這樣
實際是這樣
你以為是這樣
實際是這樣
你以為是這樣
實際是這樣
總之,絕對不是個宜居養老的好地方。
可最近有這麼一種人,總是主動要求警察蜀黍把自己送進去。
為了順利進去,他們甚至會供述不存在的犯罪事實。
他們是誰?
是為了救哥哥的光頭麥克
還是為了查真相的警官阿輝
然而都不是!他們是吸毒成癮者。
吸毒人員主動進監獄的理由就一條——逃避強制戒毒。
進監獄跟強制戒毒有什麼關係?這就要從我國毒品管制的相關制度說起
首先,單純的吸毒不是犯罪,但要受到行政處罰。
多次被行政處罰後,如果再吸毒被抓,就要面臨一至三年的強制隔離戒毒。
但是,由於公、檢、法、司四家信息銜接不暢,許多地方當吸毒人員從強制戒毒所出來後,沒執行完的刑期就沒人管了。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吸毒者被抓後,本來應該強制隔離戒毒3年。但他讓自己被判刑6個月,那就有可能只蹲半年監獄,然後就恢復自由。
這就是吸毒人員所謂的“以刑抵戒”。
我國刑法第六章第七節有11條法律都是規定毒品犯罪的,但其中並不全是重罪,有一些罪名其實並判不了多少刑期。
如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甚至販賣毒品罪,只要數量不多或者情節不嚴重,都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加上主動供述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屬於自首,還可以減最多40%的刑期。
所以,如果吸毒人員是一個老油條、老司機、老江湖,他就可以精準的算出要供述多少犯罪事實,才可以判到最低刑期。
然後有選擇性的向警察蜀黍主動供述少量犯罪事實,主動把自己送進監獄。
而這種並非真心悔罪的自首,也被稱為“惡意自首”。
目前,我國許多地區已經注意到“惡意自首”,採取多種方式避免“惡意自首”淪為規避強制隔離戒毒的“擋箭牌”。
其實,除了吸毒人員外,還有一種人也喜歡惡意自首,而且這種人還與許多冤假錯案的平反有密切聯繫。
想知道是哪種人嗎,關注我就行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