鏖戰6場,多倫多猛龍,如我預期般擊敗了年輕氣盛的雄鹿。早在東決開始前,輿論一邊倒認為雄鹿佔優,各種自媒體鼓吹雄鹿天賦異稟,字母哥不可一世的時候,像我一樣,看好猛龍的人並不多,言猶在耳,現在回頭一看,足以證明我之前說的一點,籃球,從來不是模型和數據的產物,決定製高點的東西,是籃球的本源邏輯。

這一輪系列賽,從一開始我自己定出的基調,就不是天賦和數據之爭,大家還記得吧,一開始我提過,猛龍和雄鹿的系列賽,是節奏的爭奪。“一星四射”的打法,以及雄鹿的風格,必須在高轉換,頻繁突分的高頻率下,才會打出一定的效率;而猛龍唯一,而且是最大的取勝之道,就是壓節奏,降速,拖死雄鹿。在這種情況下,我一開始也說,雄鹿的射手群,肯定不會準。

因為角色投手,必須依靠正確的節奏,才會保持高命中率。

事實上,整個東決,就是這句話的集中體現。

當G1雄鹿贏猛龍的時候,看起來好像錯了,但是我依舊堅持觀點,猛龍的做法沒錯,錯的只是納斯在第三節末的時候,找死的上了個三小陣容,使得大好局面崩了。而G2,納斯又錯誤的和雄鹿打起了快節奏,死得更崩。

可是當G3開始,猛龍又回到了他們慣有的節奏裡。回看整個東決,整體給人的感覺,就是慢,拖,單打。東決的進攻當然不如西決華麗,但恰恰這就是猛龍成功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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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人看球,都和莫雷一樣,很喜歡抓著數據不放,但我不止一次說過,數據,只有在它產生的背景是正確的情況下,才具有考慮價值。

雄鹿的面板是很不錯的,可惜他們不具備搶節奏的能力。雄鹿需要快節奏,需要高命中率,需要多轉換。這就意味著,雄鹿的發動機,也就是字母哥,必須是一個進攻無解的人。之如勇士的庫裡,之如騎士的LBJ,之如火箭的哈登。但很顯然,字母哥不是這樣的人。

現在東決結束,我還是那句話,猛龍是一個比雄鹿對勇士更麻煩的隊。然而誰都贏不了勇士,因為勇士不是雄鹿。勇士具備聯盟目前搶節奏能力最強的球員,猛龍要贏勇士,唯一的辦法就是和雄鹿一樣,拖死勇士。可是在庫裡可以預見的進攻暴風雨下,要做到這一點,幾乎不可能。

不信,話就放在這裡,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說到這裡,順道提一句這兩天鬧得沸沸揚揚的火箭話題。其實關鍵的核心,還是在球隊的風格和節奏上。當初火箭要保羅,我就極其不看好,道理就是保羅和哈登都是需要持球的人,都不會打無球。儘管保羅在第一年,老老實實地當了所謂二當家,可是他不會永遠這樣。

今年西部半決賽,很多人譏諷哈登沒擔當,可現在的消息明顯看出來吧,不是沒擔當,而是沒球權。現在火箭的哈登,就如同之前雷霆的KD一樣。而兩人的性格也相似,不會正面反擊,而是自己在一旁生悶氣。

所以球隊的組建和配置,光看數據,光根據模型,永遠也無法成功。

只要是以人決定結果,而不是靠機器完成的地方,模型,永遠指不出正確的方向。

這就是巴克利為什麼會警告莫雷,“贏得總冠軍的是球員,而不是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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